各承办单位:
截至2021年3月,区人民政府收到区人大转来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下简称建议)49件,收到区政协转来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6件、建议2件。根据《柳江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制度》(江政发〔2008〕6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的实施意见》(柳江办发〔2013〕45号)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转交各承办单位。请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将办理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承办力度,推动办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为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完善办理工作机制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民群众意愿的集中反映,是社会各界关心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体现,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办好建议、提案是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要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完善沟通协商、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增强建议、提案答复的针对性,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领导,健全办理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区政府成立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钟海春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培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春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及区交通局等承办单位。
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把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统筹安排,加强跟踪指导,及时破解办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直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格局,确保按时完成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一)严格办理时效。
主办单位在收到交办的建议、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答复,即在2021年8月6日前答复代表或委员,协办单位于8月1日前将办理情况报主办单位;对一些难度大不能如期办复的建议、提案,应在期限内向领衔代表(或者第一提案委员)说明,同时须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大选举联络工委或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迟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将办理情况或结果答复代表或委员。
(二)规范答复格式。
建议、提案的答复请按规范格式行文,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发,用单位正式公函、加盖单位公章。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应当分别答复每位代表;对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只答复第一提案委员。
建议、提案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由承办单位按职责分别办理并答复代表或委员。建议、提案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明确主办、协办的,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由主办单位汇总统一答复代表或委员,避免重复答复和相互矛盾的情况。
办理结果按以下要求分类,并在答复件的首页右上角标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注“A”;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标注“B”;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标注“C”。
给代表的答复函,同时抄送区人大选举联络工委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给委员的答复函,同时抄送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本通过邮箱(ljxrmzfbgs@163.com)发送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答复建议时,应附上《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随建议答复函一并寄给领衔代表,填写后,于2021年8月6日前报送区人大选举联络工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提案办理承办单位需同时进入提案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网址:www.zxtaw.com/2308,从“提案承办单位登录”入口,选择承办单位账号,初始密码:1)领取提案承办任务,在答复时,应在书面答复的同时,在系统内完成答复和自评,《区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送给提案人后,由提案人自行填写后直接反馈给区政协提案法制委。
(三)密切联系沟通。
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是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的有效措施。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回复”的工作要求,与代表委员进行“三联系”,即坚持办理前联系,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和办理要求;坚持办理中联系,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答复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办理后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应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并再次答复。
各承办单位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面对面”座谈会,承办建议、提案5件以上的,面商率要达到20%以上。
(四)注重办理实效。
承办单位必须避免敷衍了事的现象,认真落实答复中的有关承诺,确保取得实效。对涉及社会热点、民生问题和多年重复提出的建议、提案,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推进问题解决。要适时将办理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通报代表、委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深入细致的工作赢得代表、委员的理解,进一步提高满意率。
四、突出做好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
重点建议、重点提案是区人大、区政协领导亲自督办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应重点办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精心安排,认真解决落实。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过程中,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有计划、有组织地召开“面对面” 座谈会,广泛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给代表、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严格考核,加强跟踪督办
区政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采取召开督办会、听取汇报、督查通报等方法,利用电话督办、集中督办、重点督办、现场督办、面对面督办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抓紧时间办理。
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注意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要求整理有关资料,在2021年10月31日前做好自评工作,将自评情况和办理工作总结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业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区人大选举联络工委:何 飞 7223933 13977250968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黄宏飞 7219359 15278895217
区政协提案法制委: 曾秋华 7221329 13878279977
附件:1. 建议答复办文格式
2. 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3.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4. 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5. 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承办表
6. 区政协一届五次全会提案立案件承办表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承办单位:
截至2021年3月,区人民政府收到区人大转来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下简称建议)49件,收到区政协转来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6件、建议2件。根据《柳江县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制度》(江政发〔2008〕6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的实施意见》(柳江办发〔2013〕45号)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转交各承办单位。请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将办理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承办力度,推动办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为做好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完善办理工作机制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人民群众意愿的集中反映,是社会各界关心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体现,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办好建议、提案是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要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完善沟通协商、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增强建议、提案答复的针对性,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领导,健全办理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区政府成立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钟海春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培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春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及区交通局等承办单位。
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把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统筹安排,加强跟踪指导,及时破解办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人员直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格局,确保按时完成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一)严格办理时效。
主办单位在收到交办的建议、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答复,即在2021年8月6日前答复代表或委员,协办单位于8月1日前将办理情况报主办单位;对一些难度大不能如期办复的建议、提案,应在期限内向领衔代表(或者第一提案委员)说明,同时须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大选举联络工委或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迟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将办理情况或结果答复代表或委员。
(二)规范答复格式。
建议、提案的答复请按规范格式行文,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发,用单位正式公函、加盖单位公章。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应当分别答复每位代表;对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只答复第一提案委员。
建议、提案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由承办单位按职责分别办理并答复代表或委员。建议、提案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明确主办、协办的,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由主办单位汇总统一答复代表或委员,避免重复答复和相互矛盾的情况。
办理结果按以下要求分类,并在答复件的首页右上角标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标注“A”;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标注“B”;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标注“C”。
给代表的答复函,同时抄送区人大选举联络工委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给委员的答复函,同时抄送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本通过邮箱(ljxrmzfbgs@163.com)发送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答复建议时,应附上《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随建议答复函一并寄给领衔代表,填写后,于2021年8月6日前报送区人大选举联络工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提案办理承办单位需同时进入提案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网址:www.zxtaw.com/2308,从“提案承办单位登录”入口,选择承办单位账号,初始密码:1)领取提案承办任务,在答复时,应在书面答复的同时,在系统内完成答复和自评,《区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送给提案人后,由提案人自行填写后直接反馈给区政协提案法制委。
(三)密切联系沟通。
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是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的有效措施。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回复”的工作要求,与代表委员进行“三联系”,即坚持办理前联系,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和办理要求;坚持办理中联系,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答复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办理后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应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并再次答复。
各承办单位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面对面”座谈会,承办建议、提案5件以上的,面商率要达到20%以上。
(四)注重办理实效。
承办单位必须避免敷衍了事的现象,认真落实答复中的有关承诺,确保取得实效。对涉及社会热点、民生问题和多年重复提出的建议、提案,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推进问题解决。要适时将办理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通报代表、委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深入细致的工作赢得代表、委员的理解,进一步提高满意率。
四、突出做好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
重点建议、重点提案是区人大、区政协领导亲自督办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应重点办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精心安排,认真解决落实。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过程中,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有计划、有组织地召开“面对面” 座谈会,广泛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给代表、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严格考核,加强跟踪督办
区政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委区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采取召开督办会、听取汇报、督查通报等方法,利用电话督办、集中督办、重点督办、现场督办、面对面督办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抓紧时间办理。
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注意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要求整理有关资料,在2021年10月31日前做好自评工作,将自评情况和办理工作总结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业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区人大选举联络工委:何 飞 7223933 13977250968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黄宏飞 7219359 15278895217
区政协提案法制委: 曾秋华 7221329 13878279977
附件:1. 建议答复办文格式
2. 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3.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4. 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5. 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承办表
6. 区政协一届五次全会提案立案件承办表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