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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4476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标  题:
江政办发〔2023〕15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江政办发〔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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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23〕15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6-02 09:10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空二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31

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豇豆农药残留

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

豇豆是我区重要的菜篮子产品,也是柳州螺蛳粉原材料重点农产品,豇豆产品质量事关农业产业生产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227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豇豆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202323号)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豇豆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取得成效,规范豇豆禁用农药和常见残留检出超标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全面提升全区豇豆质量安全水平,现决定开展2023年柳江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行动,为保证攻坚治理行动的有序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产管并重、疏堵结合,突出重点产区、重点时节、重点问题,强化区镇村三级联动,通过加强豇豆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着力堵住豇豆等农产品禁用农药管控漏洞,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尽快扭转豇豆农药残留问题被动局面。通过转变豇豆病虫害防控方式,推动建立豇豆生产减药控残长效机制;通过从生产环节和监管环节的专项治理,使豇豆等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我区豇豆抽检合格率达标,豇豆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我区容易出现超标的农药(蔬菜禁用农药:氧乐果、毒死蜱、水胺硫磷、氟虫睛、甲基异柳磷等;常规农药:乐果、烟酰吗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醚甲环唑、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多菌灵等)。

三、主要任务

(一)全覆盖排查建档,做好豇豆产地溯源信息采集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各镇在豇豆生产期开展辖区内豇豆种植情况摸底调查。豇豆种植信息采集范围包含各镇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农户(包括农村经纪人)等主体,豇豆种植面积达0.5亩以上,一律排查建档,均要纳入产地溯源信息采集范围。

产地溯源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种植主体、主体类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种植规模(亩)、基地地址、点位经纬度、预计上下市时间、生产方式(露地、设施)、追溯方式、信用等级、网格化监管员(包括村级协管员)及联系方式、信息采集员及联系方式等。各镇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将镇网格化监管员、村级协管员要作为主要的信息采集员,认真做好豇豆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有动态调整的要及时更新;区农业农村局已把系统平台账号及密码申请配备给各镇,各镇按规定完成有关信息采集并及时将数据信息上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二)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推动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应制定我区豇豆全程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增效方案,加强豇豆病虫害及抗药性监测,筛选新型防治药剂药械进行病虫害防治作业;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分时段落实病虫害监测、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要组织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各镇开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安全用药大培训,促进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在豇豆重点产区探索建立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加强关键时期巡查指导。

(三)严格农药销售使用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

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责,对柳江区辖区内农药店特别是豇豆种植重点镇的农药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农药质量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违规销售假劣农药、误导农民群众购买使用农药的行为,要求农药经营者按要求做好农药进销存追溯台账,并科学合理推荐使用农药,从源头上规范农药销售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要根据豇豆种植情况,在豇豆生产过程中、采摘上市时节,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在检测常规农药的同时,重点检测蔬菜禁用农药。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立即组织依法查处,对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从严处罚违法生产主体,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推进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

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各镇开展农药速测技术宣传培训指导,加快推广胶体金快检技术的应用,在不放松禁用农药速测基础上,在豇豆即将上市时积极开展常规农药速测;对从事豇豆生产的企业和合作社,督促严格落实自控自检要求;对从事豇豆生产的农户,各镇要加强速测服务,每个生产期都要进行常规农药抽检,速测检出农药残留阳性的,一律不得上市。涉及禁用农药的按监督抽查程序实施定量抽检,确认不合格的予以监督销毁;涉及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的持续跟踪速测,合格后方可上市。

(五)落实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职责

各镇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本辖区豇豆种植主体名录,并与豇豆种植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责任书》。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进入豇豆上市集中期后,对每个种植户做到每周巡查一次,及时掌握生产用药、采摘上市、产品检测等情况。宣讲违法违规用药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督促农户科学安全用药,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同时督促规模豇豆生产主体及豇豆收购主体批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带证销售,要求豇豆生产主体及豇豆收购主体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六)严格市场准入,推动溯源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各农贸市场的豇豆产品开展合格证开具情况查验,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豇豆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验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

各部门、各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农业科技服务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食品安全周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普及法律法规、科学安全用药、禁限用农药、农药安全间隔期等相关规定。特别是在豇豆生产关键时期、病虫害发生高峰期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到田间地头开展农民田间学校、发放张贴豇豆常规农药重点关注清单、禁限用农药名录挂图等宣传资料,引导树立守法生产经营,科学安全用药意识。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发挥正确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在区农业农村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梁海勇局长担任。豇豆农药残留问题已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各镇要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摆在重要位置,领导小组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堵点卡点问题,推动攻坚治理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政策支持

区财政局要积极统筹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保障豇豆病虫害及抗药性监测、农药质量监测、病虫害防控示范推广、豇豆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等工作有效开展,支持各镇同步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要统筹用好相关政策资金,支持推行豇豆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

(三)强化技术保障

区农业农村局应组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机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速测方法评价、治理效果评估等技术支撑服务。要加强蓟马、斑潜蝇、锈病等孤豆主要病虫害研究,摸清病虫害发生规律、危害特点,研发集成综合防控技术;要对酶抑制法速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两类农药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科学选择速测设备及产品,提高速测准确性。

(四)及时报送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攻坚治理行动要求,负责统筹所需各项材料进行上报,各部门、各镇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材料上报工作,并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保留好工作痕迹,便于年底绩效材料收集。

未尽事宜,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与法规股、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联系,联系人:韦俊,黄春红,联系电话:0772-72280191387827099213878229898。电子邮箱:ljqfgk@163.com

附件:柳江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

附件

柳江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

长:韦国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梁海勇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怀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连梅区财政局局长

付周勇成团镇镇长

            土博镇镇长

          韦惠苗里高镇镇长

            韦贵江穿山镇镇长

            宋雯婧进德镇镇长

            百朋镇镇长

          三都镇镇长

           拉堡镇镇长

            秦朱海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秀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员:韦 区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与法规股股长

            黄春红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站长

            吴仁涛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蓝启和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第一副主任

            梁胜梅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植中队副中队长

            覃柳盛区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颜兴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股股长

            河海英区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梁广曦成团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黎俊辰土博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兰芬里高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云龙穿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兆醒进德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百朋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覃忠研三都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元平拉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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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4476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标  题:
江政办发〔2023〕15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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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23〕15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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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23〕15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6-02 09:10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空二行)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31

柳州市柳江区2023年豇豆农药残留

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

豇豆是我区重要的菜篮子产品,也是柳州螺蛳粉原材料重点农产品,豇豆产品质量事关农业产业生产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农办质〔20227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豇豆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202323号)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豇豆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取得成效,规范豇豆禁用农药和常见残留检出超标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全面提升全区豇豆质量安全水平,现决定开展2023年柳江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行动,为保证攻坚治理行动的有序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产管并重、疏堵结合,突出重点产区、重点时节、重点问题,强化区镇村三级联动,通过加强豇豆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着力堵住豇豆等农产品禁用农药管控漏洞,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尽快扭转豇豆农药残留问题被动局面。通过转变豇豆病虫害防控方式,推动建立豇豆生产减药控残长效机制;通过从生产环节和监管环节的专项治理,使豇豆等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我区豇豆抽检合格率达标,豇豆产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我区容易出现超标的农药(蔬菜禁用农药:氧乐果、毒死蜱、水胺硫磷、氟虫睛、甲基异柳磷等;常规农药:乐果、烟酰吗啉、甲氨基阿维菌素、苯醚甲环唑、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多菌灵等)。

三、主要任务

(一)全覆盖排查建档,做好豇豆产地溯源信息采集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各镇在豇豆生产期开展辖区内豇豆种植情况摸底调查。豇豆种植信息采集范围包含各镇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农户(包括农村经纪人)等主体,豇豆种植面积达0.5亩以上,一律排查建档,均要纳入产地溯源信息采集范围。

产地溯源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种植主体、主体类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产品名称、种植规模(亩)、基地地址、点位经纬度、预计上下市时间、生产方式(露地、设施)、追溯方式、信用等级、网格化监管员(包括村级协管员)及联系方式、信息采集员及联系方式等。各镇要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将镇网格化监管员、村级协管员要作为主要的信息采集员,认真做好豇豆产地溯源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有动态调整的要及时更新;区农业农村局已把系统平台账号及密码申请配备给各镇,各镇按规定完成有关信息采集并及时将数据信息上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二)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推动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应制定我区豇豆全程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增效方案,加强豇豆病虫害及抗药性监测,筛选新型防治药剂药械进行病虫害防治作业;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分时段落实病虫害监测、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要组织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各镇开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安全用药大培训,促进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在豇豆重点产区探索建立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加强关键时期巡查指导。

(三)严格农药销售使用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

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责,对柳江区辖区内农药店特别是豇豆种植重点镇的农药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农药质量抽检力度,严查违法违规销售假劣农药、误导农民群众购买使用农药的行为,要求农药经营者按要求做好农药进销存追溯台账,并科学合理推荐使用农药,从源头上规范农药销售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要根据豇豆种植情况,在豇豆生产过程中、采摘上市时节,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在检测常规农药的同时,重点检测蔬菜禁用农药。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立即组织依法查处,对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从严处罚违法生产主体,向社会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推进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

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各镇开展农药速测技术宣传培训指导,加快推广胶体金快检技术的应用,在不放松禁用农药速测基础上,在豇豆即将上市时积极开展常规农药速测;对从事豇豆生产的企业和合作社,督促严格落实自控自检要求;对从事豇豆生产的农户,各镇要加强速测服务,每个生产期都要进行常规农药抽检,速测检出农药残留阳性的,一律不得上市。涉及禁用农药的按监督抽查程序实施定量抽检,确认不合格的予以监督销毁;涉及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的持续跟踪速测,合格后方可上市。

(五)落实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职责

各镇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本辖区豇豆种植主体名录,并与豇豆种植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责任书》。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进入豇豆上市集中期后,对每个种植户做到每周巡查一次,及时掌握生产用药、采摘上市、产品检测等情况。宣讲违法违规用药的法律责任和严重后果,督促农户科学安全用药,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同时督促规模豇豆生产主体及豇豆收购主体批批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带证销售,要求豇豆生产主体及豇豆收购主体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六)严格市场准入,推动溯源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各农贸市场的豇豆产品开展合格证开具情况查验,督促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豇豆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检验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

各部门、各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农业科技服务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食品安全周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普及法律法规、科学安全用药、禁限用农药、农药安全间隔期等相关规定。特别是在豇豆生产关键时期、病虫害发生高峰期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到田间地头开展农民田间学校、发放张贴豇豆常规农药重点关注清单、禁限用农药名录挂图等宣传资料,引导树立守法生产经营,科学安全用药意识。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发挥正确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在区农业农村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梁海勇局长担任。豇豆农药残留问题已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各镇要把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摆在重要位置,领导小组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堵点卡点问题,推动攻坚治理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政策支持

区财政局要积极统筹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保障豇豆病虫害及抗药性监测、农药质量监测、病虫害防控示范推广、豇豆农药残留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等工作有效开展,支持各镇同步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速测;要统筹用好相关政策资金,支持推行豇豆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

(三)强化技术保障

区农业农村局应组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机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速测方法评价、治理效果评估等技术支撑服务。要加强蓟马、斑潜蝇、锈病等孤豆主要病虫害研究,摸清病虫害发生规律、危害特点,研发集成综合防控技术;要对酶抑制法速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两类农药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科学选择速测设备及产品,提高速测准确性。

(四)及时报送信息

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攻坚治理行动要求,负责统筹所需各项材料进行上报,各部门、各镇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材料上报工作,并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保留好工作痕迹,便于年底绩效材料收集。

未尽事宜,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与法规股、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联系,联系人:韦俊,黄春红,联系电话:0772-72280191387827099213878229898。电子邮箱:ljqfgk@163.com

附件:柳江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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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领导小组

长:韦国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梁海勇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怀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连梅区财政局局长

付周勇成团镇镇长

            土博镇镇长

          韦惠苗里高镇镇长

            韦贵江穿山镇镇长

            宋雯婧进德镇镇长

            百朋镇镇长

          三都镇镇长

           拉堡镇镇长

            秦朱海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秀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员:韦 区农业农村局质量安全与法规股股长

            黄春红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站长

            吴仁涛区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蓝启和区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第一副主任

            梁胜梅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种植中队副中队长

            覃柳盛区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股长

            颜兴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股股长

            河海英区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梁广曦成团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黎俊辰土博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兰芬里高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云龙穿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兆醒进德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百朋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覃忠研三都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元平拉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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