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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2022-01-18 16:25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函>( 柳政管函〔2021159)以及《柳州市柳江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江政务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今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现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中心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区政府和区信息中心的指导下,2021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条,其中部门文件类信息1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中心受理2份依申请公开,根据相关规定,均已通过邮寄等方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单位制定《柳州市柳江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管理股及法规股工作人员负责。平时在申请柳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对项目征地拆迁公告、补偿安置公告及补偿安置情况在柳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柳州日报》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区信息中心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成为公开信息、回应关切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

(五)监督保障

我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实行重要信息保密审核和内容审查责任制,做到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员紧缺,缺乏熟悉信息发布工作和熟练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致使部分应公开信息不能及时发布更新。二是信息公开渠道依旧单一,主要局限于政府提供的网络平台和地方报纸。对于部分文化层次较低的群众,以上途径难以获得应有的宣传效果。

(二)改进措施重视培训,加强学习。扩大对信息公开能力的培训,不仅仅培训综合管理股人员,各股室各工作组安排专人进行部门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的培训;要及时配合办公室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提供相应业务资料。是拓宽渠道,扩宽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制作宣传册,召开群众大会现场宣传,制作展板等方式尽量适应不同层次群众查阅信息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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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柳江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2022-01-18 16:25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函>( 柳政管函〔2021159)以及《柳州市柳江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江政务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今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现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中心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区政府和区信息中心的指导下,2021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6条,其中部门文件类信息1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中心受理2份依申请公开,根据相关规定,均已通过邮寄等方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单位制定《柳州市柳江区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管理股及法规股工作人员负责。平时在申请柳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对项目征地拆迁公告、补偿安置公告及补偿安置情况在柳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柳州日报》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区信息中心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努力把政府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成为公开信息、回应关切和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

(五)监督保障

我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实行重要信息保密审核和内容审查责任制,做到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员紧缺,缺乏熟悉信息发布工作和熟练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致使部分应公开信息不能及时发布更新。二是信息公开渠道依旧单一,主要局限于政府提供的网络平台和地方报纸。对于部分文化层次较低的群众,以上途径难以获得应有的宣传效果。

(二)改进措施重视培训,加强学习。扩大对信息公开能力的培训,不仅仅培训综合管理股人员,各股室各工作组安排专人进行部门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的培训;要及时配合办公室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提供相应业务资料。是拓宽渠道,扩宽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制作宣传册,召开群众大会现场宣传,制作展板等方式尽量适应不同层次群众查阅信息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