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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1-30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柳江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要求,现公布柳江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及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点,秉持优质公开理念,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增强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切实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主动公开

围绕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重点工作,区财政2023年度在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0条、部门文件(含部门文件及政府采购)13条、通知公告2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79条、减税降费类3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类2条、政府采购类(含部门文件及政府采购)14条、行政执法类3条。主要涵盖政策文件、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财政信息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依申请公开

2023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印发《柳江区财政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与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保障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保密性。认真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对区信息中心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减少错敏词、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保障信息内容严谨、准确、规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财政局主要在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liujiang.gov.cn/xxgk/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未设置其他信息公开平台

()监督保障

为全面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财政局明确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及时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772万元其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9.21万元,票据收费17.5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的规范度有待加强,公开信息偶有错字、表述不规范、格式不规范,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秉持优质公开理念,贯彻为民便民原则,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历史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提高信息更新频率,确保信息发布实效。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查,杜绝错敏词、错链等情况。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3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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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柳江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1-30 17: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柳江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要求,现公布柳江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及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点,秉持优质公开理念,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增强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切实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主动公开

围绕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重点工作,区财政2023年度在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30条、部门文件(含部门文件及政府采购)13条、通知公告2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79条、减税降费类3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类2条、政府采购类(含部门文件及政府采购)14条、行政执法类3条。主要涵盖政策文件、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财政信息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依申请公开

2023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

印发《柳江区财政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流程与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保障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保密性。认真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对区信息中心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减少错敏词、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保障信息内容严谨、准确、规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财政局主要在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liujiang.gov.cn/xxgk/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未设置其他信息公开平台

()监督保障

为全面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财政局明确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及时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772万元其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9.21万元,票据收费17.5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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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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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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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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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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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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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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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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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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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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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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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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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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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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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的规范度有待加强,公开信息偶有错字、表述不规范、格式不规范,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秉持优质公开理念,贯彻为民便民原则,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历史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提高信息更新频率,确保信息发布实效。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查,杜绝错敏词、错链等情况。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