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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4 1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职能及各科室岗位职责;各类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流程、时限;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等。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2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7条,行政执法类163条,部门文件9条,通知公告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明确部门分工协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已发布信息的常态化核查工作。重点排查个人隐私信息、错敏词等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信息发布形式多样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责任分解要求,将全局政务公开事项细化分解,每个事项均明确的牵头股室、责任部门。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人员设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有效杜绝了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建立《柳江区城管执法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执行程序等,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我局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0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1000.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区信息中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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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柳州市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4 1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职能及各科室岗位职责;各类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流程、时限;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等。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主动公开信息22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7条,行政执法类163条,部门文件9条,通知公告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中心要求,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明确部门分工协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已发布信息的常态化核查工作。重点排查个人隐私信息、错敏词等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信息发布形式多样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责任分解要求,将全局政务公开事项细化分解,每个事项均明确的牵头股室、责任部门。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人员设置;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有效杜绝了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建立《柳江区城管执法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执行程序等,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我局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0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1000.7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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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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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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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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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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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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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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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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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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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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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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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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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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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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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区信息中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