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柳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医疗保险工作实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不断建立完善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面,为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信息舆论氛围。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并明确由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对外政务信息公开牵头抓总责任股室,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业务股室,强化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横互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建立完善医保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则,我局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等工作机制,修订建立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答复模板、归档标准等,强化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不断提高。
(三)编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医疗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股室职能、办事程序、咨询查询途径、办理机构及地点等。
(四)规范建立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要求各股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和局领导严格把关,确定需要公开的,尽量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4 | 249799.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单位新组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流程还不够完善和规范;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范围也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还需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知识学习,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基层医保服务网点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医保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柳州市柳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柳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医疗保险工作实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不断建立完善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面,为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信息舆论氛围。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医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并明确由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对外政务信息公开牵头抓总责任股室,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业务股室,强化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纵横互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建立完善医保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则,我局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等工作机制,修订建立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答复模板、归档标准等,强化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不断提高。
(三)编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医疗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股室职能、办事程序、咨询查询途径、办理机构及地点等。
(四)规范建立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执行上级规定,要求各股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和局领导严格把关,确定需要公开的,尽量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4 | 249799.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单位新组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流程还不够完善和规范;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范围也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还需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知识学习,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基层医保服务网点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医保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柳州市柳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