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各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穿山镇地质灾害巡查和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穿山镇地质灾害巡查和应急预案
为有效做好穿山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群测群防、分级分部门分工负责和依靠科学、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类型
我镇地处柳州市南部,部分村、组、居民点依山傍水,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是公路沿线山体滑坡、崩塌,切坡建房,受地质环境等条件影响,2024年全镇仍以岩土位移形式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主要灾害种类有滑坡、岩质崩塌、危岩、崩塌、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崩塌主要发生在公路沿线和山区建房的切坡地段;崩塌与滑坡是我镇主要灾种,各村都有受崩塌、滑坡灾害威胁的可能;崩塌与滑坡主要发生在竹山、定吉。这些地质灾害一般受降雨量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强对流天气异常造成我镇局部强降雨频繁。因此,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的机率将会不断增加。由于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的不断加大,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作用将明显增强。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预测
(一)定吉村屯拉屯一带为崩塌及山体滑坡易发区;
(二)竹山村委竹山屯、穿山村委下街屯为岩质崩塌及危岩重点防治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穿山派出所、穿山司法所、穿山卫生院、镇公共安全办公室、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为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准备;
(二)各村(社区)委成立领导小组及应急小分队,负责本村(社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
(三)明确责任。镇政府负责指导开展汛期前后调查,制定预案,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
(四)加大宣传、落实措施。对查明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在汛期,开展群测群防,同时确定专人监测裂缝和变化情况,采取灾前避让、搬迁等措施。落实责任,发挥应急小分队作用,镇、村实行24小时值班制,汛后采取生物工程保护植被、退耕还林等措施。
四、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本行政区内的小型以上地质灾害,均属于镇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
(二)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及水淹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配合特大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责任
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发生时救援组织指挥和领导工作。
(一)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
组 长:韦贵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覃天官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覃傅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覃新花 镇副镇长
成 员:唐杰赟 镇党政办主任
姚家岁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 涛 镇林业站站长
陶吉壮 穿山派出所所长
曹 飞 穿山交警中队中队长
莫东丽 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韦云龙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汉以 穿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罗大文 穿山供电所所长
覃伟达 穿山司法所所长
韦啸涛 穿山卫生院院长
梁碧仪 木团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日霞 林寺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蒋兆建 根伦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银秀芳 思荣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卢志忠 穿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姚子强 板塘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李兰专 仁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罗崇举 高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陈志堂 定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永全 竹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超海 龙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炳端 六庙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林登凡 五道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加纪 龙凤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秦建红 穿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韦武军 新兴农场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二)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机构的组织分工和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通知镇直有关部门启动预案,综合协调事故发生地村(社区)委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救援,并协调提供救援资金保障。
(2)综合协调组: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穿山卫生院、事故发生地所在村(社区)委等组成,负责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负责与各组的联系,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与救灾信息,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此项工作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
(3)现场治安和现场抢救组:穿山派出所、穿山司法所、交警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现场及周边地段治安秩序维护。此项工作由穿山派出所负责牵头。
(4)医疗救护组:穿山卫生院负责组织救护队现场救护,负责伤员转送,指导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伤员,开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设备的使用。此项工作由穿山卫生院负责牵头。
(5)物资保障和灾后重建组: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支持,此项工作由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
(6)灾险情评估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突发险情的探测,提供救援技术以及现场专业技术指导。此项工作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协调。
六、应急施救的基本措施
(一)镇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领导组各项工作小组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二)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按预案设计的受灾群众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三)镇政府在区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穿山卫生院、穿山派出所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交通部门保证地质灾害应急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四)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镇政府可紧急调集人员、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事后按规定处理);
(五)镇领导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向区政府及区地灾办报告,以利于获得指导和支持;
(六)按有关规定,经镇领导组同意,报上级指挥部批准,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七、应急预案的启动
镇政府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立即请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启动本预案,并通知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其工作组人员在险情发生后按照指挥部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应急处置。
八、应急结束
(一)地质灾害现场处置完毕,险情、灾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灾区得到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基本恢复正常生产生活,镇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期,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和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二)报请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区政府;
(三)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核实和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迅速组织灾后救助;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各村(社区)委、各相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穿山镇地质灾害巡查和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穿山镇地质灾害巡查和应急预案
为有效做好穿山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群测群防、分级分部门分工负责和依靠科学、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类型
我镇地处柳州市南部,部分村、组、居民点依山傍水,地质灾害主要类型是公路沿线山体滑坡、崩塌,切坡建房,受地质环境等条件影响,2024年全镇仍以岩土位移形式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主要灾害种类有滑坡、岩质崩塌、危岩、崩塌、地面塌陷、不稳定斜坡。崩塌主要发生在公路沿线和山区建房的切坡地段;崩塌与滑坡是我镇主要灾种,各村都有受崩塌、滑坡灾害威胁的可能;崩塌与滑坡主要发生在竹山、定吉。这些地质灾害一般受降雨量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强对流天气异常造成我镇局部强降雨频繁。因此,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的机率将会不断增加。由于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的不断加大,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作用将明显增强。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预测
(一)定吉村屯拉屯一带为崩塌及山体滑坡易发区;
(二)竹山村委竹山屯、穿山村委下街屯为岩质崩塌及危岩重点防治区。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穿山派出所、穿山司法所、穿山卫生院、镇公共安全办公室、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为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准备;
(二)各村(社区)委成立领导小组及应急小分队,负责本村(社区)地质灾害应急抢险;
(三)明确责任。镇政府负责指导开展汛期前后调查,制定预案,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
(四)加大宣传、落实措施。对查明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在汛期,开展群测群防,同时确定专人监测裂缝和变化情况,采取灾前避让、搬迁等措施。落实责任,发挥应急小分队作用,镇、村实行24小时值班制,汛后采取生物工程保护植被、退耕还林等措施。
四、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本行政区内的小型以上地质灾害,均属于镇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
(二)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及水淹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配合特大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责任
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发生时救援组织指挥和领导工作。
(一)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
组 长:韦贵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覃天官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覃傅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覃新花 镇副镇长
成 员:唐杰赟 镇党政办主任
姚家岁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 涛 镇林业站站长
陶吉壮 穿山派出所所长
曹 飞 穿山交警中队中队长
莫东丽 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韦云龙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汉以 穿山市场监管所所长
罗大文 穿山供电所所长
覃伟达 穿山司法所所长
韦啸涛 穿山卫生院院长
梁碧仪 木团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日霞 林寺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蒋兆建 根伦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银秀芳 思荣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卢志忠 穿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姚子强 板塘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李兰专 仁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罗崇举 高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陈志堂 定吉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永全 竹山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周超海 龙平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覃炳端 六庙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林登凡 五道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成加纪 龙凤村委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秦建红 穿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韦武军 新兴农场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二)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机构的组织分工和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通知镇直有关部门启动预案,综合协调事故发生地村(社区)委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救援,并协调提供救援资金保障。
(2)综合协调组: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穿山卫生院、事故发生地所在村(社区)委等组成,负责传达指挥部负责人指令,负责与各组的联系,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与救灾信息,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的汇总和上报。此项工作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牵头。
(3)现场治安和现场抢救组:穿山派出所、穿山司法所、交警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员营救、现场及周边地段治安秩序维护。此项工作由穿山派出所负责牵头。
(4)医疗救护组:穿山卫生院负责组织救护队现场救护,负责伤员转送,指导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伤员,开辟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保障药品供应和医疗设备的使用。此项工作由穿山卫生院负责牵头。
(5)物资保障和灾后重建组: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供救援支持,此项工作由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
(6)灾险情评估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突发险情的探测,提供救援技术以及现场专业技术指导。此项工作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协调。
六、应急施救的基本措施
(一)镇政府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领导组各项工作小组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二)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按预案设计的受灾群众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三)镇政府在区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穿山卫生院、穿山派出所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交通部门保证地质灾害应急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四)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镇政府可紧急调集人员、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事后按规定处理);
(五)镇领导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向区政府及区地灾办报告,以利于获得指导和支持;
(六)按有关规定,经镇领导组同意,报上级指挥部批准,统一组织向社会发布灾情。
七、应急预案的启动
镇政府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应立即请示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启动本预案,并通知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其工作组人员在险情发生后按照指挥部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应急处置。
八、应急结束
(一)地质灾害现场处置完毕,险情、灾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灾区得到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基本恢复正常生产生活,镇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期,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和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二)报请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区政府;
(三)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核实和统计受灾损失情况,并迅速组织灾后救助;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