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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60099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标  题:
江政办发〔2021〕31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2021年秸秆综合 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江政办发〔2021〕3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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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21〕31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2021年秸秆综合 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12-03 16:25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柳江区第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9

柳州市柳江区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调动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改善农业生产生态环境,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暂行)办法》《2021年柳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市场运作、重点推进、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重点抓好收储运体系建设等难点工作,扶持培育一批秸秆还田、收储运和加工利用的市场化主体,打通秸秆还田、离田利用的障碍瓶颈,形成一批可持续运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机制,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推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综合利用,促进我区农业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我区甘蔗秸秆禁烧及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大幅提升我区甘蔗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水平。支持甘蔗秸秆收储运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甘蔗秸秆收储运体系,积极培育市场化的收储运、加工、销售网络,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全境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力争2021年我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资金安排

根据20211111柳江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精神,区政府安排用于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本级财政补助资金为928万元。

四、实施内容

(一)认真谋划筹备

我区糖料蔗种植面积达18.78万亩,主要种植区域分布在穿山镇、新兴农场、进德镇、百朋镇,其中区列入秸秆禁烧区域糖料蔗种植面积14.14万亩,榨季禁烧区产生甘蔗秸秆大约7.5万吨。各镇要根据辖区实际,认真谋划秸秆利用方式、农业机械调配、秸秆堆场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早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鼓励各镇选择在甘蔗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为主的村屯开展试点,将秸秆的收储运工作整体托管给有能力的经营主体,制定考核机制,签订服务合同,探索建立全托式服务、市场化运作、目标化管理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

(二) 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秸秆收储体系网络。各镇要积极选点,抓紧落实实施主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每3万亩甘蔗种植区域内建设1个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落户柳江,2021年在甘蔗种植主要区域力争新建3个以上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在甘蔗种植主要区域每个村委至少建1个临时堆放转运点,实现甘蔗秸秆收储运网络全覆盖。支持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对收储能力达到2000吨以上(或秸秆收储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秸秆收储中心经营主体,按照每个收储中心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电力设施安装等总投资额的3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于秸秆收储中心和秸秆临时堆放点给予500/亩的土地流转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 提高秸秆离田装备能力

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和支持力度,鼓励秸秆收储经纪人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先进适用的甘蔗秸秆打捆和粉碎还田等机械,提升我区自有装备力量和秸秆综合加工能力,有效降低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成本,逐步形成秸秆打捆专业化、运输社会化、储存标准化、购销市场化和利用产业化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提高秸秆利用附加值,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对我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秸秆收储主体购置的秸秆打捆机和秸秆打捆机配套设备(进入购机补贴目录)优先给予农机购置补贴。

(四)精准作业方式

各镇要根据甘蔗种植特点,精准确定秸秆打捆离田或粉碎还田作业方式,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保障相应机械投入。引导和鼓励整村整片开展秸秆打捆离田作业。对开展秸秆粉碎还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80/亩的机械作业补贴(其中本级财政补贴60元,自治区财政补贴20元)。各镇要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保证秸秆离田效果,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五)大力开展秸秆产业化利用

1. 开展肥料化利用,支持以秸秆为原料的有机肥加工生产,实现秸秆肥料化利用。

2. 大力开展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支持以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采用秸秆青贮、黄贮、氨化及微生物发酵饲喂养牲畜技术,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发展。

3. 支持秸秆基质商品化生产,重点推广双抱蘑菇、平菇、大球盖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支持消耗农作物秸秆的食用菌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种植大户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4. 推进秸秆能源化和原料化。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推动,支持企业技术升级,逐步提高秸秆掺烧比重,增加秸秆使用量。支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落实有关奖补政策,对甘蔗秸秆收储达到1000吨以上的经纪人或经营主体,根据实际利用秸秆量给予80/吨的补贴(补贴秸秆种类包括甘蔗干叶、水稻干叶,单独甘蔗青尾梢不列入奖补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统筹推进

柳江区成立区级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对柳江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行总负责。各镇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也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措施。

(二) 加大资金投入,规范资金使用

在区财政预算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投入。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奖补范围及流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奖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 营造舆论围,发挥示范效应

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APP等传播平台,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营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打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

(四)严格督查监察,落实责任追究

要加强监督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查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要对各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发生被上级督导组通报违规焚烧秸秆火点的镇,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111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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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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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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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21〕31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2021年秸秆综合 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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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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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办发〔2021〕31号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柳州市柳江区2021年秸秆综合 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12-03 16:25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柳江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柳江区第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9

柳州市柳江区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调动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改善农业生产生态环境,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暂行)办法》《2021年柳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市场运作、重点推进、产业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为目标,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重点抓好收储运体系建设等难点工作,扶持培育一批秸秆还田、收储运和加工利用的市场化主体,打通秸秆还田、离田利用的障碍瓶颈,形成一批可持续运行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机制,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推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综合利用,促进我区农业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我区甘蔗秸秆禁烧及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大幅提升我区甘蔗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水平。支持甘蔗秸秆收储运中心建设,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甘蔗秸秆收储运体系,积极培育市场化的收储运、加工、销售网络,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全境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力争2021年我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资金安排

根据20211111柳江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精神,区政府安排用于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本级财政补助资金为928万元。

四、实施内容

(一)认真谋划筹备

我区糖料蔗种植面积达18.78万亩,主要种植区域分布在穿山镇、新兴农场、进德镇、百朋镇,其中区列入秸秆禁烧区域糖料蔗种植面积14.14万亩,榨季禁烧区产生甘蔗秸秆大约7.5万吨。各镇要根据辖区实际,认真谋划秸秆利用方式、农业机械调配、秸秆堆场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及早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鼓励各镇选择在甘蔗秸秆离田综合利用为主的村屯开展试点,将秸秆的收储运工作整体托管给有能力的经营主体,制定考核机制,签订服务合同,探索建立全托式服务、市场化运作、目标化管理的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

(二) 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秸秆收储体系网络。各镇要积极选点,抓紧落实实施主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每3万亩甘蔗种植区域内建设1个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落户柳江,2021年在甘蔗种植主要区域力争新建3个以上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在甘蔗种植主要区域每个村委至少建1个临时堆放转运点,实现甘蔗秸秆收储运网络全覆盖。支持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对收储能力达到2000吨以上(或秸秆收储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秸秆收储中心经营主体,按照每个收储中心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电力设施安装等总投资额的3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于秸秆收储中心和秸秆临时堆放点给予500/亩的土地流转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 提高秸秆离田装备能力

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范围和支持力度,鼓励秸秆收储经纪人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先进适用的甘蔗秸秆打捆和粉碎还田等机械,提升我区自有装备力量和秸秆综合加工能力,有效降低秸秆综合利用生产成本,逐步形成秸秆打捆专业化、运输社会化、储存标准化、购销市场化和利用产业化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提高秸秆利用附加值,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对我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秸秆收储主体购置的秸秆打捆机和秸秆打捆机配套设备(进入购机补贴目录)优先给予农机购置补贴。

(四)精准作业方式

各镇要根据甘蔗种植特点,精准确定秸秆打捆离田或粉碎还田作业方式,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保障相应机械投入。引导和鼓励整村整片开展秸秆打捆离田作业。对开展秸秆粉碎还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80/亩的机械作业补贴(其中本级财政补贴60元,自治区财政补贴20元)。各镇要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保证秸秆离田效果,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五)大力开展秸秆产业化利用

1. 开展肥料化利用,支持以秸秆为原料的有机肥加工生产,实现秸秆肥料化利用。

2. 大力开展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支持以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采用秸秆青贮、黄贮、氨化及微生物发酵饲喂养牲畜技术,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商品化、产业化发展。

3. 支持秸秆基质商品化生产,重点推广双抱蘑菇、平菇、大球盖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支持消耗农作物秸秆的食用菌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种植大户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4. 推进秸秆能源化和原料化。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化推动,支持企业技术升级,逐步提高秸秆掺烧比重,增加秸秆使用量。支持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落实有关奖补政策,对甘蔗秸秆收储达到1000吨以上的经纪人或经营主体,根据实际利用秸秆量给予80/吨的补贴(补贴秸秆种类包括甘蔗干叶、水稻干叶,单独甘蔗青尾梢不列入奖补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统筹推进

柳江区成立区级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对柳江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行总负责。各镇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也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措施。

(二) 加大资金投入,规范资金使用

在区财政预算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投入。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奖补范围及流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奖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 营造舆论围,发挥示范效应

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APP等传播平台,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营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打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

(四)严格督查监察,落实责任追究

要加强监督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查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要对各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发生被上级督导组通报违规焚烧秸秆火点的镇,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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