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日是:
模式切换

江政规(2019)9号柳州市柳江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1-06 11:07   

柳江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要求全面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201862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以下简称《意见》),20189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桂政发〔201845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自201810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中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显示,截至20196月底,我区0-17岁持证残疾儿童569,尚有很多儿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理残疾人证。十三五以来,我区共争取中央、自治区和市级各种项目,为近300人次0—6岁肢体、听力、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康复效果显著。

残疾儿童康复具有抢救性的效果,康复的好坏成效直接影响残疾儿童的残障水平和未来的生活质量,广大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强烈企盼建立康复救助方案。制定《柳江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我区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文件精神的要求,是如期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必须,是实现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目标的具体落实。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45号)

(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残联字〔2018〕118号)

(四)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柳政规201928号)

制定过程

残联以《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为主要依据,结合我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和残疾人工作现状,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向各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后,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上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及优先救助对象的条件。

第二部分明确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及服务规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181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桂残联字〔201652号)文件执行。)

第三部分对自治区文件中关于救助工作的申请、审核、救助、结算和信息录入等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第四部分明确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的认定、管理和考核的方法、程序和规范参照《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定点规范(试行)》(桂残联字〔201913号)执行。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确定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经费保障措施中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为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第六部分明确该实施办法的实施期限。

×
×
政策解读
江政规(2019)9号柳州市柳江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1-06 11:07   

柳江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要求全面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201862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以下简称《意见》),20189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桂政发〔201845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自2018101日起全面实施。

根据中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显示,截至20196月底,我区0-17岁持证残疾儿童569,尚有很多儿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理残疾人证。十三五以来,我区共争取中央、自治区和市级各种项目,为近300人次0—6岁肢体、听力、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康复效果显著。

残疾儿童康复具有抢救性的效果,康复的好坏成效直接影响残疾儿童的残障水平和未来的生活质量,广大残疾儿童及其家庭强烈企盼建立康复救助方案。制定《柳江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我区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文件精神的要求,是如期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必须,是实现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目标的具体落实。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45号)

(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残联字〔2018〕118号)

(四)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柳政规201928号)

制定过程

残联以《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柳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为主要依据,结合我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和残疾人工作现状,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向各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后,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上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我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的具体条件及优先救助对象的条件。

第二部分明确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救助内容、救助标准及服务规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181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桂残联字〔201652号)文件执行。)

第三部分对自治区文件中关于救助工作的申请、审核、救助、结算和信息录入等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第四部分明确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的认定、管理和考核的方法、程序和规范参照《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定点规范(试行)》(桂残联字〔201913号)执行。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确定康复救助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经费保障措施中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为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第六部分明确该实施办法的实施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