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投资促进、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解处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水库移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林业局、区糖业发展中心。
联系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驻村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区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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