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减办发〔2020〕1号
柳州市柳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调整柳江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鉴于全区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责及人员变动都较大,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33号)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变化情况,经区减灾委员会领导同意,决定对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唐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梁 涛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永军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刘 斌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有谊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梁建清 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兰宏范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区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局长)
李 哲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罗烈兴 区教育局副局长
韦波涛 区科技局副局长
韦宝珠 区民政局副局长
雷小华 区司法局副局长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机元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韦 懿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祥光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年红 区水利局副局长
覃振略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廖宁宇 区商务局副局长
刘玉葵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韦明标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贤俊 区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黄培旺 区应急局副局长
韦志醒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韦瑞珍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亚松 区气象局副局长
黄文宇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
韦兆醒 区科协副主席
万力榕 柳江消防救援大队柳江中队副队长
王桂明 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科长
刘钊材 区武警中队中队长
黄云轩 柳江供电局副总经理
覃 娟 团区委副书记
柳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领导兼任。
二、工作职责
柳江区减灾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柳州市党委、政府及柳江区委、区人民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和规划;负责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重大防灾减灾救灾活动;负责督促指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负责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
区应急局:组织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辖区内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全区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依据市级地震监测台网(站)的震情监测信息,承担地震预警、震情速传、震情跟踪和研判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和设立典型地震遗址、遗迹工作。
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委宣传部:根据区减灾委要求,配合区应急局协调区主要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报道以及应急知识公益宣传;灾难事件发生后,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履行新闻发布工作职责,按照“时、度、效”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区民族宗教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做好宗教重要建筑设施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救灾项目,按建设程序组织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积极争取防灾减灾救灾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讲有关项月建设。
负责组织协调粮油应急储备和供应加工企业参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根据全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区救灾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提供无线电应急频率储备及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基础电信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与公用通信网的抢险抢修和恢复工作。
区教育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辖区各类学校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协调灾区政府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安置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学校灾后维修或重建工作。
区科技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公安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负责做好灾区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砸抢烧等违法现象,查处制造灾区网络谣言等违规违法人员。
区民政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督促指导各镇依申请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指导福利院、敬老院等民政重点服务机构的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区司法局:依法对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政策和规划予以合法性审查;指导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区财政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区自然资源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防灾避险演练;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检疫检验、防治减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及森林火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督促指导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柳江生态环境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协助灾区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协助制定城乡防灾减灾规划,支持开展城乡住房、水、气等防灾减灾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城市内涝抢险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提供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音响警报器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
区交通运输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优先抢通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运输受阻的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对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点保障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干线及灾区进出口的公路通畅;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公路水路运输工具;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期间,按规定给予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应急救援车辆免费通行。
区水利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和水旱台风灾害预防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预报与防治工作以及畜牧和渔业养殖疫病防控工作;及时分配农业救灾资金,指导灾区采取抢种补种、畜禽种苗补栏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推广和知识宣传。
区商务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协调组织跨地区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按程序动用区级商业储备稳定市场。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各类旅游景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建设旅游景点应急避难场所。负责指导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行业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支持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维修和恢复重建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指导支持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指导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适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
区退役军人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指导系统内烈士陵园、军供站、优抚医院、光荣院、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重点机构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负责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
区统计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统计行业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建立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协助分析、评估、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区气象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气象保障服务。
团区委: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支持和引导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区科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方面的专题学术交流,促进防灾减灾救灾学科发展;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柳江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人民武装部:根据区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请求,组织协调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应急演练或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组织灾区道路中断时人员紧急转移和救灾物资的空中运送投放。
区武警中队:根据区级党委政府兵力需求,组织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协同当地公安机关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支援地方开展灾后恢复重建。
柳江供电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指挥所辖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柳州市柳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0年5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柳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区委办、区政府办
柳州市柳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
江减办发〔2020〕1号
柳州市柳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调整柳江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鉴于全区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责及人员变动都较大,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33号)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变化情况,经区减灾委员会领导同意,决定对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唐云阳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梁 涛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永军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刘 斌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有谊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梁建清 柳江生态环境局局长
兰宏范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区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局长)
李 哲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罗烈兴 区教育局副局长
韦波涛 区科技局副局长
韦宝珠 区民政局副局长
雷小华 区司法局副局长
蓝美霞 区财政局副局长
韦机元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韦 懿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祥光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韦年红 区水利局副局长
覃振略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廖宁宇 区商务局副局长
刘玉葵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韦明标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贤俊 区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黄培旺 区应急局副局长
韦志醒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韦瑞珍 区统计局副局长
张亚松 区气象局副局长
黄文宇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副局长
韦兆醒 区科协副主席
万力榕 柳江消防救援大队柳江中队副队长
王桂明 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科长
刘钊材 区武警中队中队长
黄云轩 柳江供电局副总经理
覃 娟 团区委副书记
柳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分管领导兼任。
二、工作职责
柳江区减灾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柳州市党委、政府及柳江区委、区人民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和规划;负责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重大防灾减灾救灾活动;负责督促指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负责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交流合作。
区应急局:组织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负责组织抢险救援、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辖区内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全区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依据市级地震监测台网(站)的震情监测信息,承担地震预警、震情速传、震情跟踪和研判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和设立典型地震遗址、遗迹工作。
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委宣传部:根据区减灾委要求,配合区应急局协调区主要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报道以及应急知识公益宣传;灾难事件发生后,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履行新闻发布工作职责,按照“时、度、效”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区民族宗教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做好宗教重要建筑设施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救灾项目,按建设程序组织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积极争取防灾减灾救灾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讲有关项月建设。
负责组织协调粮油应急储备和供应加工企业参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根据全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区救灾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提供无线电应急频率储备及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基础电信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与公用通信网的抢险抢修和恢复工作。
区教育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辖区各类学校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协调灾区政府做好受灾学校师生员工的转移安置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指导做好学校灾后维修或重建工作。
区科技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公安系统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负责做好灾区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砸抢烧等违法现象,查处制造灾区网络谣言等违规违法人员。
区民政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督促指导各镇依申请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指导福利院、敬老院等民政重点服务机构的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区司法局:依法对区人民政府制定的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政策和规划予以合法性审查;指导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区财政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区自然资源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防灾避险演练;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检疫检验、防治减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及森林火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与技术培训;督促指导灾后森林生态修复工作。
柳江生态环境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处置方案。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协助灾区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协助制定城乡防灾减灾规划,支持开展城乡住房、水、气等防灾减灾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城市内涝抢险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提供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音响警报器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
区交通运输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优先抢通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运输受阻的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对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点保障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干线及灾区进出口的公路通畅;协调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公路水路运输工具;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期间,按规定给予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应急救援车辆免费通行。
区水利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和水旱台风灾害预防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预报与防治工作以及畜牧和渔业养殖疫病防控工作;及时分配农业救灾资金,指导灾区采取抢种补种、畜禽种苗补栏等灾后生产恢复措施;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推广和知识宣传。
区商务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协调组织跨地区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按程序动用区级商业储备稳定市场。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各类旅游景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建设旅游景点应急避难场所。负责指导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行业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支持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维修和恢复重建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指导支持灾区做好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指导开展卫生防疫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卫生应急演练,适时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援助。
区退役军人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指导系统内烈士陵园、军供站、优抚医院、光荣院、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重点机构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负责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
区统计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统计行业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建立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协助分析、评估、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区气象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预报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气象保障服务。
团区委: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支持和引导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区科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方面的专题学术交流,促进防灾减灾救灾学科发展;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柳江消防救援大队: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人民武装部:根据区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请求,组织协调驻军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应急演练或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组织灾区道路中断时人员紧急转移和救灾物资的空中运送投放。
区武警中队:根据区级党委政府兵力需求,组织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协同当地公安机关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支援地方开展灾后恢复重建。
柳江供电局:参与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负责组织指挥所辖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
柳州市柳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0年5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柳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区委办、区政府办
柳州市柳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