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柳财采〔2018 〕22 号)和《关于对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考核的通知》(柳财采〔2019 〕32 号)的相关规定, 柳州市财政局 依法对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中心”)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 考核单位名称:柳州市财政局
二、 被考核单位 名称 : 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三、 考核内容
本次 重点 考核 了 五方面 的 内容 : 基础工作、代理程序、服务质量和业绩、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情况、信息统计,并抽取了5 个代理项目进行 现场 检查。
四、 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集中采购中心自查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现场 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 存在问题
经考核,2019年集中采购中心能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任务。与2018年相比,完善了基础数据库资料,规范了归档资料。 在取得较好工作成效的同时,存在以下2 个问题:1. 人员 技能有待 进一步加强 , 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在职人员总数 没有达到60%(含60%)以上;2. 采购 文件有待进一步完善 , 在 采购 文件中 未 写明“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此项要求。
五、考核结果
根据《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达到90 分及以上的为优秀” 的 评分制度,经监督考核后综合评价,2019 年 柳州市政府 集中采购中心考核等次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