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规划〔2023〕2号
关于调整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
能力提升及环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柳州市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及环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参考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及环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智埔咨报〔2023〕第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同意调整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及环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后项目名称不变)。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103-450206-04-01-525703。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地点不变:柳江区穿山镇南北街51号穿山中心卫生院内。
三、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属医疗设施改造工程,包括改造综合楼手术室(第五层建筑面积332平方米),改造门诊楼第二层(建筑面积674.87平方米),改造妇产科楼外立面(594.84平方米)及其第二层(建筑面积589.51平方米),室外环境改造(含场地硬化577.68平方米、球场铺设橡胶598.52平方米、铺设植草砖666平方米及绿地320.97平方米),新建大门(建筑面积19.76平方米),购置安装CT等医疗设备一批,以及供配电、给排水、道路及铺装、停车场及消防工程等配套设施等。
四、调整后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919.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39.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03万元,基本预备费68.0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柳江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业主自筹等。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同时《关于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及环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规划〔2021〕37号)随文作废。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3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报送: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抄送:区财政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穿山镇政府。 |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2月3日印发 |
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柳州市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
项目名称: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及环境改造项目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估算金额 (万元)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35.47 | 业主自定 | ||||||
建安工程 | √ | √ | √ | 739.15 | ||||
监理 | 18.40 | 业主自定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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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规划〔2023〕2号
关于调整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
能力提升及环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柳州市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柳州市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及环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参考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及环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智埔咨报〔2023〕第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同意调整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及环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后项目名称不变)。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103-450206-04-01-525703。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地点不变:柳江区穿山镇南北街51号穿山中心卫生院内。
三、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属医疗设施改造工程,包括改造综合楼手术室(第五层建筑面积332平方米),改造门诊楼第二层(建筑面积674.87平方米),改造妇产科楼外立面(594.84平方米)及其第二层(建筑面积589.51平方米),室外环境改造(含场地硬化577.68平方米、球场铺设橡胶598.52平方米、铺设植草砖666平方米及绿地320.97平方米),新建大门(建筑面积19.76平方米),购置安装CT等医疗设备一批,以及供配电、给排水、道路及铺装、停车场及消防工程等配套设施等。
四、调整后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919.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39.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03万元,基本预备费68.0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柳江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业主自筹等。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和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同时《关于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及环境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规划〔2021〕37号)随文作废。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3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报送: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抄送:区财政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穿山镇政府。 |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2月3日印发 |
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柳州市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
项目名称:柳江区穿山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及环境改造项目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估算金额 (万元)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35.47 | 业主自定 | ||||||
建安工程 | √ | √ | √ | 739.15 | ||||
监理 | 18.40 | 业主自定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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