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规划〔2024〕6号
关于2024年柳江区城市危旧房
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2024年柳江区城市危旧房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江住建报字〔2024〕83号)收悉。该项目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广西鼎睿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2024年柳江区城市危旧房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依据《柳州市城市危旧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柳建更新字〔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危旧房建筑安全隐患,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同意实施2024年柳江区城市危旧房整治项目(一期);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409-450206-04-01-228433。
二、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柳江区瑞通小区、广西矿建二基地。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属改建工程项目,对柳江区瑞通小区、广西矿建二基地6栋危房进行改造,涉及6栋楼108户,改造面积5170.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加固、粉刷、屋面改造、栏杆更换等改造工程。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268.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13.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32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1.2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等。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报送: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审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 拉堡镇政府。 |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印发 |
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2024年柳江区城市危旧房整治项目(一期)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估算金额 (万元)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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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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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3 | 业主自定 |
建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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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80 | 业主自定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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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4 | 业主自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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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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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规划〔2024〕6号
关于2024年柳江区城市危旧房
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2024年柳江区城市危旧房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江住建报字〔2024〕83号)收悉。该项目已通过专家组评审,广西鼎睿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2024年柳江区城市危旧房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依据《柳州市城市危旧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柳建更新字〔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危旧房建筑安全隐患,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同意实施2024年柳江区城市危旧房整治项目(一期);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2409-450206-04-01-228433。
二、项目建设地点:柳州市柳江区瑞通小区、广西矿建二基地。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属改建工程项目,对柳江区瑞通小区、广西矿建二基地6栋危房进行改造,涉及6栋楼108户,改造面积5170.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加固、粉刷、屋面改造、栏杆更换等改造工程。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268.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13.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32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1.25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等。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做好项目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报送:区政府区长、副区长。 抄送: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 审计局,柳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区域规划科, 拉堡镇政府。 |
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2日印发 |
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2024年柳江区城市危旧房整治项目(一期)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估算金额 (万元)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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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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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3 | 业主自定 |
建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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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80 | 业主自定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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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4 | 业主自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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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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