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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2023年中央、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计划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3-02-06 10:05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2239号)、柳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22〕986号)、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江人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分配给柳江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9703万元,具体分配明细如下:

一、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99万元: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848万元

1、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28万元;

2、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00 万元;

3、由区人社局实施柳江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50万元;

4、由区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村庄规划编制项目:30万元;

5、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1709万元;

6、由区水利局实施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300万元;

7、由区发改局实施的柳江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后扶项目:100万元;

8、由拉堡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柳江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后扶项目:31万元。

(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51万元

1、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万元;

2、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151万元。

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96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 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项目:156 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140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脱贫户、监测户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项目:38万元;

()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产业项目:648万元;

()由区水利局实施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100万元;

()由区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村庄规划编制项目:12万元。

三、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98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0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60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项目:220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脱贫户、监测户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项目:162万元;

()由区水利局实施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180万元;

()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1100万元;

()由区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村庄规划编制项目:23万元;

()由拉堡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柳江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后扶项目:7万元;

()由区教育局实施的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水域巡查)项目:30万元;

()由区人社局实施的跨省就业交通补助费项目:46万元;

(十一)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00万元;

(十二)由各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历年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护项目:90万元;

(十三)区人社局实施的柳江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30万元。

四、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910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项目管理费):611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20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项目:424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90 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80万元;

()由区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村庄规划编制项目:685万元;

()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含项目管理费):1000万元。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3年中央、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柳江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就业帮扶、巩固三保障成果等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现将柳江区2023年中央、自治区、市本级和城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建设路8

联系电话:0772-7217640

电子邮箱:ljfpb7217640@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1.关于报请批准2023年中央、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江乡振报[2023]4号)

2.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柳江区2023年中央、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江政函[2023]10号)

3.柳江区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

4.柳江区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

5.柳江区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表

6.柳江区2023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

7.柳江区2023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

8.柳江区2023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表

9.柳江区2023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

10.柳江区2023年区本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

11.柳江区2023年区本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表

12.柳江区2023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

   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2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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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2023年中央、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计划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2023-02-06 10:05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整合〔202239号)、柳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22〕986号)、柳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江人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分配给柳江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9703万元,具体分配明细如下:

一、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99万元: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848万元

1、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28万元;

2、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00 万元;

3、由区人社局实施柳江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50万元;

4、由区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村庄规划编制项目:30万元;

5、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1709万元;

6、由区水利局实施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300万元;

7、由区发改局实施的柳江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后扶项目:100万元;

8、由拉堡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柳江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后扶项目:31万元。

(二)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51万元

1、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万元;

2、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151万元。

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96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 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项目:156 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140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脱贫户、监测户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项目:38万元;

()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产业项目:648万元;

()由区水利局实施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100万元;

()由区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村庄规划编制项目:12万元。

三、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98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0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60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项目:220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脱贫户、监测户县域内务工劳务补助项目:162万元;

()由区水利局实施的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180万元;

()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1100万元;

()由区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村庄规划编制项目:23万元;

()由拉堡镇人民政府实施的柳江区易地搬迁安置点后扶项目:7万元;

()由区教育局实施的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水域巡查)项目:30万元;

()由区人社局实施的跨省就业交通补助费项目:46万元;

(十一)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00万元;

(十二)由各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历年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护项目:90万元;

(十三)区人社局实施的柳江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30万元。

四、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910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项目管理费):611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雨露计划项目:20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项目:424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90 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柳江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80万元;

()由区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村庄规划编制项目:685万元;

()由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含项目管理费):1000万元。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3年中央、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柳江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就业帮扶、巩固三保障成果等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现将柳江区2023年中央、自治区、市本级和城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建设路8

联系电话:0772-7217640

电子邮箱:ljfpb7217640@163.com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1.关于报请批准2023年中央、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江乡振报[2023]4号)

2.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柳江区2023年中央、自治区、市级、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江政函[2023]10号)

3.柳江区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

4.柳江区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

5.柳江区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表

6.柳江区2023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

7.柳江区2023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

8.柳江区2023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表

9.柳江区2023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

10.柳江区2023年区本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

11.柳江区2023年区本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表

12.柳江区2023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实施项目计划表

   柳州市柳江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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