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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见广西·品质生活”专享消费券活动(第一期)发放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发布日期: 2024-03-22 18:00    |  作者: 运行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2024消费促进年”部署要求,我厅决定开展“惠见广西·品质生活”专享消费券发放活动(第一期)。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活动有关规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8日—6月30日(名额有限,发完即止)

二、活动商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惠见广西·品质生活”专享消费券发放活动条件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商超百货、家居家电销售实体企业,且需已完成活动参与申请,经各市商务局及自治区商务厅审核。

三、参与消费者

手机定位在广西的云闪付用户,在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商户单笔消费满足满减门槛的。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领取企业专享消费券,领券后在参与活动的企业消费可享受消费券对应的优惠。消费券单笔优惠最高500元,优惠费用由企业和政府按照2:1的比例承担,且综合让利幅度不得低于8%。

五、领券方式

在云闪付APP首页设置专区入口,手机定位在广西的消费者进入活动页面后可在每轮规定时间内抢券,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收,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使用。

六、使用规则

1.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可在参与活动的商家使用云闪付APP消费以核销票券。消费者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消费券仅限“被扫支付”方式核销,即消费者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消费券核销。

2.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的,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消费券自动失效。消费者可继续按规则领取使用消费券。

3.单笔交易仅限享受1次政府消费券(补贴)优惠,不可与其他政府消费券叠加享受。

七、使用细则

1.消费券仅限手机定位在广西的消费者,在指定活动商户核销。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云闪付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参加活动。

2.优惠券使用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3.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手机自身定位位置不准、云闪付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4.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到本活动优惠权益,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银联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云闪付APP账号等,中国银联和商户有权不予优惠、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加银联的任何优惠活动。

5.仅限经银联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消费券不得用于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取消核销资格,并列入风控商家名单,限制其参加类似活动。

6.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银联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7.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反映,银联将积极协调解决。

8.参加活动商家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不误导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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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消费
2024年“惠见广西·品质生活”专享消费券活动(第一期)发放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发布日期: 2024-03-22 18:00    |  作者: 运行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2024消费促进年”部署要求,我厅决定开展“惠见广西·品质生活”专享消费券发放活动(第一期)。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活动有关规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8日—6月30日(名额有限,发完即止)

二、活动商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惠见广西·品质生活”专享消费券发放活动条件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商超百货、家居家电销售实体企业,且需已完成活动参与申请,经各市商务局及自治区商务厅审核。

三、参与消费者

手机定位在广西的云闪付用户,在参与活动的零售、餐饮商户单笔消费满足满减门槛的。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领取企业专享消费券,领券后在参与活动的企业消费可享受消费券对应的优惠。消费券单笔优惠最高500元,优惠费用由企业和政府按照2:1的比例承担,且综合让利幅度不得低于8%。

五、领券方式

在云闪付APP首页设置专区入口,手机定位在广西的消费者进入活动页面后可在每轮规定时间内抢券,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查收,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使用。

六、使用规则

1.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可在参与活动的商家使用云闪付APP消费以核销票券。消费者购买一件或多件商品的统一结算价格达到满减条件,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消费券仅限“被扫支付”方式核销,即消费者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消费券核销。

2.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的,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消费券自动失效。消费者可继续按规则领取使用消费券。

3.单笔交易仅限享受1次政府消费券(补贴)优惠,不可与其他政府消费券叠加享受。

七、使用细则

1.消费券仅限手机定位在广西的消费者,在指定活动商户核销。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云闪付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参加活动。

2.优惠券使用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3.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手机自身定位位置不准、云闪付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4.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到本活动优惠权益,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银联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云闪付APP账号等,中国银联和商户有权不予优惠、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加银联的任何优惠活动。

5.仅限经银联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消费券不得用于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取消核销资格,并列入风控商家名单,限制其参加类似活动。

6.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银联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7.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反映,银联将积极协调解决。

8.参加活动商家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不误导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