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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约惠33·臻选广西”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规则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发布日期: 2024-03-25 09:05    |  作者: 流通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扩大内需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2024消费促进年”部署要求及及自治区商务厅2024年广西“33消费节”活动安排,现拟开展“约惠33·臻选广西”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规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8日—31日、4月4日—7日、4月11日—14日、4月19日—21日、4月26日—28日、5月1日—5日,每天上午8点起发放餐饮33消费券(除3月28日下午16:30发券外,其余活动时间按上午8:00发券)。

二、活动商家

全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征集和推荐,经风控筛查后,成功报名参与活动的餐饮市场主体。

三、参与消费者

手机定位在广西的云闪付用户,且在参与活动的商家单笔消费满足满减门槛的。

四、活动内容

本次餐饮消费券分为云闪付APP线下餐饮消费券和微信小程序点单消费券两种类型。活动期间每个发券日上午8点起,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活动专区领取“餐饮33消费券包”,每份券包含3张券,其中“满100元减25元”券1张、“满30元减6元”券1张、“满10元减2元”券1张,每活动日消费券包发放数量有限,先领先得,领完即止。

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取后3*24小时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失效后将自动释放名额至活动资金池。

云闪付APP线下餐饮消费券和微信小程序点单消费券两类消费券包,同一消费者(满足同一身份证/同一手机号/同一设备/同一银行卡/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消费者)每周限领1份(在云闪付APP活动专区内分别领取),同一消费者活动期间每种消费券包累计限领取和使用4份。

五、领券方式

在云闪付APP首页设置专区入口,手机定位在广西的消费者进入活动页面后可在每轮规定时间内抢券,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查收,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使用。参加活动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

六、使用规则

1.消费者在云闪付APP领取线下餐饮消费券后,在受理云闪付付款码指定餐饮商家出示付款码(绑定62开头的银联卡)支付,结算金额达到满减条件,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餐饮33消费券”仅限“被扫支付”方式核销,即消费者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消费券核销。

2.消费者在云闪付APP领取微信小程序点单消费券后,可在商家微信小程序点单完成后调起云闪付(绑定62开头的银联卡)支付,结算金额达到满减条件,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

3.“餐饮33消费券包”内的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消费者每次结账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4.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的,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消费券自动失效。消费者可继续按规则领取使用消费券。

5.单笔交易仅限享受1次政府消费券(补贴)优惠,不可与其他政府消费券叠加享受。

七、使用细则

1.消费券仅限手机定位在广西的消费者,在指定活动商户核销。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云闪付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参加活动。

2.用户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违反排队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3.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该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一日内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优惠券有效期不变,用户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优惠券已过有效期或在优惠券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发生退货,此时不返还优惠券。【本活动不支持部分退货,如交易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发生部分退货时不返还优惠券。】

4.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设备处于脱机状态、未打开手机定位功能、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5.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到本活动优惠权益,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活动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云闪付APP账号等,云闪付和商户有权不予优惠、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加银联的任何优惠活动。

6.仅限经银联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消费券不得用于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取消核销资格,并列入风控商家名单,限制其参加类似活动。

7.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银联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8.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云闪付客服反映,云闪付将积极协调解决。

9.由于网络可能存在迟延,云闪付APP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仅供参考。

10.如因系统等原因造成用户多获券,实际用券时以“四、活动内容”中的票券使用规则为准。

11.参加活动商家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不误导欺骗消费者。

八、本活动规则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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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消费
2024年“约惠33·臻选广西”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规则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发布日期: 2024-03-25 09:05    |  作者: 流通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扩大内需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2024消费促进年”部署要求及及自治区商务厅2024年广西“33消费节”活动安排,现拟开展“约惠33·臻选广西”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规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28日—31日、4月4日—7日、4月11日—14日、4月19日—21日、4月26日—28日、5月1日—5日,每天上午8点起发放餐饮33消费券(除3月28日下午16:30发券外,其余活动时间按上午8:00发券)。

二、活动商家

全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征集和推荐,经风控筛查后,成功报名参与活动的餐饮市场主体。

三、参与消费者

手机定位在广西的云闪付用户,且在参与活动的商家单笔消费满足满减门槛的。

四、活动内容

本次餐饮消费券分为云闪付APP线下餐饮消费券和微信小程序点单消费券两种类型。活动期间每个发券日上午8点起,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活动专区领取“餐饮33消费券包”,每份券包含3张券,其中“满100元减25元”券1张、“满30元减6元”券1张、“满10元减2元”券1张,每活动日消费券包发放数量有限,先领先得,领完即止。

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取后3*24小时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失效后将自动释放名额至活动资金池。

云闪付APP线下餐饮消费券和微信小程序点单消费券两类消费券包,同一消费者(满足同一身份证/同一手机号/同一设备/同一银行卡/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消费者)每周限领1份(在云闪付APP活动专区内分别领取),同一消费者活动期间每种消费券包累计限领取和使用4份。

五、领券方式

在云闪付APP首页设置专区入口,手机定位在广西的消费者进入活动页面后可在每轮规定时间内抢券,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查收,确认收到消费券后即可在规定期限使用。参加活动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

六、使用规则

1.消费者在云闪付APP领取线下餐饮消费券后,在受理云闪付付款码指定餐饮商家出示付款码(绑定62开头的银联卡)支付,结算金额达到满减条件,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餐饮33消费券”仅限“被扫支付”方式核销,即消费者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消费券核销。

2.消费者在云闪付APP领取微信小程序点单消费券后,可在商家微信小程序点单完成后调起云闪付(绑定62开头的银联卡)支付,结算金额达到满减条件,即可使用相应券种的消费券进行抵扣。

3.“餐饮33消费券包”内的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消费者每次结账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4.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的,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以任何形式向消费者进行补偿,消费券自动失效。消费者可继续按规则领取使用消费券。

5.单笔交易仅限享受1次政府消费券(补贴)优惠,不可与其他政府消费券叠加享受。

七、使用细则

1.消费券仅限手机定位在广西的消费者,在指定活动商户核销。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云闪付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参加活动。

2.用户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违反排队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3.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该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一日内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优惠券有效期不变,用户可在【“我的-优惠券”】中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优惠券已过有效期或在优惠券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发生退货,此时不返还优惠券。【本活动不支持部分退货,如交易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发生部分退货时不返还优惠券。】

4.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设备处于脱机状态、未打开手机定位功能、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5.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到本活动优惠权益,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活动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云闪付APP账号等,云闪付和商户有权不予优惠、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加银联的任何优惠活动。

6.仅限经银联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消费券不得用于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取消核销资格,并列入风控商家名单,限制其参加类似活动。

7.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银联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8.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云闪付客服反映,云闪付将积极协调解决。

9.由于网络可能存在迟延,云闪付APP活动展示券上显示的剩余名额仅供参考。

10.如因系统等原因造成用户多获券,实际用券时以“四、活动内容”中的票券使用规则为准。

11.参加活动商家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不误导欺骗消费者。

八、本活动规则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