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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二届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7-29 09:53   

办理结果分类:B

覃柳刷代表:

在区人大次会议上提出《关于通过转变土地性质盘活闲置空地,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开展土地流转,有效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止目前,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12.6万亩(5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3.7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65.87万亩)的19.13%,其中: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0.83万亩、流转用于种植经济作物的面积10.83万亩、流转用于其他用途的面积0.94万亩。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1.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以农业农村局为依托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负责指导全的农村产权流转工作。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为流转需求双方搭建信息服务桥梁,依法开展包括集体土地在内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业主资质审查、收益评估、法律政策咨询、合同签订鉴证等服务工作有效解决了流转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加了承包方财产性收入。

2.做好相关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各乡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政策培训,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提升流转服务水平。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抓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建设,促进土地流转,指导各乡镇立足实际,按照“多元创办、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思路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推动了合作社规范运营,狠抓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并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共培育规范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39家、家庭农场117家,促进了土地流转发展,2021年至今,新型经营主体共流转土地2.6万多亩。

4.逐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下发了《柳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柳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法规知识问答》,有效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减少了土地流转纠纷;依托柳江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促进了土地流转规范化。

二、下一步工作

您在建议中对盘活闲置空地,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结合建议,我们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推进我区农村土地流转: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流转政策,逐步消除传统思想观念,合法合规促进土地流转,逐步解决土地闲置、撂荒等问题。

2.加强配套配备。加强镇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配套服务,增强人员力量配备,加强对产权流转双方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民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对双方的责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档案,规范合同的登记、立卷和归档。

3.制定政策措施激励流转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一是积极培育经营主体。着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通过流转聚集土地,统一生产标准,走规模化、品牌化的路子。探索设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农民土地入股,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大力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针对不同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补贴、资金奖补、项目建设、农业保险及税务登记等方面,实行分类差别政策。

4.探索推进土地流转履约保险,做好风险防范。探索推进土地流转履约保险制度,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合理确定流转费及其支付方式,最大限度保障承包方权益,防止经营主体因经营不善等因素造成的土地流转金无法给付风险。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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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
关于区人大二届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07-29 09:53   

办理结果分类:B

覃柳刷代表:

在区人大次会议上提出《关于通过转变土地性质盘活闲置空地,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开展土地流转,有效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止目前,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12.6万亩(5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3.7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65.87万亩)的19.13%,其中: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0.83万亩、流转用于种植经济作物的面积10.83万亩、流转用于其他用途的面积0.94万亩。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1.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以农业农村局为依托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负责指导全的农村产权流转工作。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为流转需求双方搭建信息服务桥梁,依法开展包括集体土地在内的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业主资质审查、收益评估、法律政策咨询、合同签订鉴证等服务工作有效解决了流转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加了承包方财产性收入。

2.做好相关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各乡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政策培训,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提升流转服务水平。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抓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建设,促进土地流转,指导各乡镇立足实际,按照“多元创办、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思路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推动了合作社规范运营,狠抓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并取得显著成效。全区共培育规范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39家、家庭农场117家,促进了土地流转发展,2021年至今,新型经营主体共流转土地2.6万多亩。

4.逐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下发了《柳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柳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样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法规知识问答》,有效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减少了土地流转纠纷;依托柳江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促进了土地流转规范化。

二、下一步工作

您在建议中对盘活闲置空地,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结合建议,我们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推进我区农村土地流转: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等各种媒体,深入宣传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流转政策,逐步消除传统思想观念,合法合规促进土地流转,逐步解决土地闲置、撂荒等问题。

2.加强配套配备。加强镇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配套服务,增强人员力量配备,加强对产权流转双方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民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对双方的责权利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档案,规范合同的登记、立卷和归档。

3.制定政策措施激励流转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一是积极培育经营主体。着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通过流转聚集土地,统一生产标准,走规模化、品牌化的路子。探索设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农民土地入股,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大力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针对不同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补贴、资金奖补、项目建设、农业保险及税务登记等方面,实行分类差别政策。

4.探索推进土地流转履约保险,做好风险防范。探索推进土地流转履约保险制度,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双方合理确定流转费及其支付方式,最大限度保障承包方权益,防止经营主体因经营不善等因素造成的土地流转金无法给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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