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
进行调整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柳江区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到10%-20%,并且按照最高比例20%的价格扣除落实。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并且按照最高比例6%的评审优惠落实。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
二、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日
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
进行调整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柳江区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到10%-20%,并且按照最高比例20%的价格扣除落实。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并且按照最高比例6%的评审优惠落实。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
二、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