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拉堡镇柳堡路4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韦永军
联系电话:0772-7261703
机构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二)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统筹管理全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五)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六)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
(八)研究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并指导实施。
(九)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十)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
(十一)承担柳江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
(十二)会同区发改、财政部门制订城镇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
(十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和管理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建设系统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工作。
(十四)负责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3个股(室):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对外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办、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负责组织编写年鉴、大事记;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党务和群团工作。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工作;负责住建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人员任免、考核、调整、调配、奖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审核及聘任、工人技术岗位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干部劳资年报、统计报表汇总编制和工作人员退休、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学习计划和培训及继续再教育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计划和年度城市维护资金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及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局部门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对局管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核算;负责监管本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指导、监督各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综合汇总和分析工作,指导各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负责人:曾燕芳
联系电话:0772-7261703
(二)公共事业建设股。
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规划、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细则和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检查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年报工作;参与村庄建设执法检查;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开展城镇化配套政策和相关课题的研究。拟订全区公用事业的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指导全区城镇供水、燃气、城市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并监督检查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质督察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燃气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指导、监督公用事业行业运行(营)的安全生产。
负责人:韦曾毅
联系电话:0772-7213573
(三)建筑业管理股(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区建筑业改革发展和对外市场开拓工作;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管理施工企业、检测机构、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和工程招标机构的资质,以及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的资格;承担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建筑行业的市场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筑业企业队伍管理及人员资格管理;监督管理本区行政区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参与建筑业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建筑业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区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散装水泥管理和建筑工地“禁现拌”管理;负责建筑业工程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参与或协助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工地现场;指导房屋墙体材料等建筑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建筑行业培训教育、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工作。组织拟订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工作;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的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参与年度实施城市建设项目决策;参与城镇建设项目的专家论证;参与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论证解决;负责局机关和建设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及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工作。负责建筑单体方案的审查。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价格稳定以及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本区住房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协调全区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参与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限价商品房建设工作;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及监督管理个人从业资格;指导、监督全区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配套建设、旧城改造、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危房鉴定工作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指导全区房屋的修缮管理及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依法指导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归集和管理。
负责人:刘永钊
联系电话:0772-7218622
机构名称: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拉堡镇柳堡路4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韦永军
联系电话:0772-7261703
机构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二)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统筹管理全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五)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六)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
(八)研究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并指导实施。
(九)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十)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
(十一)承担柳江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
(十二)会同区发改、财政部门制订城镇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
(十三)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和管理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建设系统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工作。
(十四)负责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3个股(室):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对外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督办、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负责组织编写年鉴、大事记;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党务和群团工作。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工作;负责住建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人员任免、考核、调整、调配、奖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审核及聘任、工人技术岗位考核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干部劳资年报、统计报表汇总编制和工作人员退休、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学习计划和培训及继续再教育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计划和年度城市维护资金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及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局部门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对局管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核算;负责监管本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指导、监督各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综合汇总和分析工作,指导各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负责人:曾燕芳
联系电话:0772-7261703
(二)公共事业建设股。
拟订全区城镇化发展规划、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细则和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检查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年报工作;参与村庄建设执法检查;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开展城镇化配套政策和相关课题的研究。拟订全区公用事业的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指导全区城镇供水、燃气、城市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并监督检查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质督察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燃气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项目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指导、监督公用事业行业运行(营)的安全生产。
负责人:韦曾毅
联系电话:0772-7213573
(三)建筑业管理股(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拟订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区建筑业改革发展和对外市场开拓工作;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管理施工企业、检测机构、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和工程招标机构的资质,以及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人员的资格;承担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建筑行业的市场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筑业企业队伍管理及人员资格管理;监督管理本区行政区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参与建筑业民工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建筑业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区建设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监督散装水泥管理和建筑工地“禁现拌”管理;负责建筑业工程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参与或协助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工地现场;指导房屋墙体材料等建筑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订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建筑行业培训教育、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工作。组织拟订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工作;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的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参与年度实施城市建设项目决策;参与城镇建设项目的专家论证;参与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论证解决;负责局机关和建设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及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工作。负责建筑单体方案的审查。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价格稳定以及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本区住房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协调全区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参与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限价商品房建设工作;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及监督管理个人从业资格;指导、监督全区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配套建设、旧城改造、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危房鉴定工作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指导全区房屋的修缮管理及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依法指导全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归集和管理。
负责人:刘永钊
联系电话:0772-72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