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污染源头治理薄弱。柳州市“散乱污”企业522家,总量居全区第二,县级(包括柳江区)“散乱污”企业占比高达70%,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存在一定困难。截至2019年10月底,“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率81%,离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各县产业发展水平不高,污染源头防控工作薄弱,末端治理的污染减排空间有限,治污任务仍较艰巨。
二、责任单位
各镇党委、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柳江供电局。
三、整改情况
1、摸清底数,依法监管。2019,柳江区在2018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基础上,充分依托辖区各镇政府,结合群众信访举报,对“散乱污”企业高发、频发的城乡结合部,偏远监管薄弱地实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 “散乱污”企业底数,建立完整的“散乱污”企业清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柳江区累计梳理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29家,其中依法关闭类企业67家,整改规范类企业62家。
2、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按照“升级改造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柳江区对排查发现的129家“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截止2020年6月30日,已完成规范整治“散乱污”企业62家,已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67家,累计完成整治129家,整治完成率为100%。
3. 健全机制,动态管理。柳江区严格压实各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当作一项长期性工作,各镇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散乱污”企业第一时间上报柳江区“散乱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联合处置,发现一家清理整治一家,达到短期见效、加快治理,常态化保持的整治目标。
四、验收情况
2020年11月12日,由柳江区里高镇、拉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柳江供电局组成自行验收组,抽查拉堡镇1家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情况,并审阅整改资料,验收组一致认为:污染源头治理薄弱问题整治基本落实了《 柳州市柳江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帐基本完整清晰,达到了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并要求各责任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 0772-7264428。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污染源头治理薄弱。柳州市“散乱污”企业522家,总量居全区第二,县级(包括柳江区)“散乱污”企业占比高达70%,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存在一定困难。截至2019年10月底,“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率81%,离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各县产业发展水平不高,污染源头防控工作薄弱,末端治理的污染减排空间有限,治污任务仍较艰巨。
二、责任单位
各镇党委、政府,区开发区管委会、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柳江供电局。
三、整改情况
1、摸清底数,依法监管。2019,柳江区在2018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基础上,充分依托辖区各镇政府,结合群众信访举报,对“散乱污”企业高发、频发的城乡结合部,偏远监管薄弱地实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 “散乱污”企业底数,建立完整的“散乱污”企业清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柳江区累计梳理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29家,其中依法关闭类企业67家,整改规范类企业62家。
2、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按照“升级改造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柳江区对排查发现的129家“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处置。截止2020年6月30日,已完成规范整治“散乱污”企业62家,已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67家,累计完成整治129家,整治完成率为100%。
3. 健全机制,动态管理。柳江区严格压实各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当作一项长期性工作,各镇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散乱污”企业第一时间上报柳江区“散乱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联合处置,发现一家清理整治一家,达到短期见效、加快治理,常态化保持的整治目标。
四、验收情况
2020年11月12日,由柳江区里高镇、拉堡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江生态环境局、柳江供电局组成自行验收组,抽查拉堡镇1家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情况,并审阅整改资料,验收组一致认为:污染源头治理薄弱问题整治基本落实了《 柳州市柳江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帐基本完整清晰,达到了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并要求各责任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 0772-726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