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2017年,自治区PM10和PM2.5年均浓度均较2016年不降反升,未完成整改目标要求,14个区市中13个优良天数比例降低。
二、责任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2日,柳江区PM10平均浓度为47μg /m3,PM2.5平均浓度为29μg /m3,环境空气优良率96.21%,优良天数305天,污染天数12天,同比去年 PM10下降16.07%、PM2.5下降19.44%、优良率提升1.34个百分点。目前环境空气优良率、PM2.5、PM10三项指标均能达到或控制在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内。柳江区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环境综合指数总体趋好。
1.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2019年柳江区无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此项工作已完成。
2.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一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我区现有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包括2家制糖、2家制药、1家水泥企业,全部安装了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2家制糖、2家制药企业均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二是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督促完成了申请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截至日前,柳江区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管理名录中规定的91个行业48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三是加大“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重点对石灰窑、砖瓦窑、木材加工等行业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截至目前,我区共梳理“散乱污”企业129家(其中关闭类67家,整治类62家),目前已完成整治企业129家,整治完成率为100%。
3. 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一是继续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加大源头管控工作。在办理锅炉安装告知时,对企业新申请安装的容量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一律不予办理安装告知。推进在用燃煤、生物质锅炉整治改造,提升锅炉污染治理水平,2017年以来共排查辖区内燃煤小锅炉77台,目前已完成淘汰75台,工作完成率97.4%。剩余2台均为燃煤改造成天然气,预计年底前全面完成。二是依法按照柳州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控制管控区域燃煤使用,大力推广电能、燃气等清洁能源。根据柳州市2017年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对禁燃区的管控。
4. 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一是开展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实施点穴式管控,形成网格监控快速预警。同时加强对组织领导和部署,对在建施工现场实施包干、责任到人。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大检查,召开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会。累计检查工地4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0份。二是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对重点路段瑞龙路、柳堡路等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工地落实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密闭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对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的违章行为从严从重查处。2020年共出动1860人次,出动车辆1112台次,查处违法行为244起,立案并结案244起,处罚款57.33万元。三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力度。每天按照主干道为主,次干道为辅的保洁原则,配备洒水车、洗扫车、雾炮车进行洒水抑尘、清扫保洁作业,洒水频次不少于4次,重点路段保洁时间达到18小时以上。2020年以来,共出动32224车次,5022人次,共计用水量达38.58万吨。四是改善城区道路交通条件,实施道路“白改黑”。 我区及时改造修缮站点周边的柳堡路、柳江大道、马平路共三条道路,截至目前,沥青道路维修面积1.2万平方米,人行道维修面积7000平方米,清沟清理共3200米,维修费用共计约328万元。
5. 开展秋冬季和初春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行动。一是强化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响应。建立并通过“柳江大气联席办工作微信群”平台每天发布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快报和相关预警信息,要求各成员单位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市级预警及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对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重点区域道路保持常湿状态,机动车限行等系列措施,保障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有效应对。二是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和巡查管控。制定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实施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实现秸秆禁烧在管理上全覆盖。拟定《柳州市柳江区甘蔗叶禁烧和回收奖补方案》,明确奖补区域、对象、标准,充分调动全区开展蔗叶禁烧和回收利用的积极性。在穿山镇和进德镇安装了秸秆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秸秆禁烧管控。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录制语音版“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深入各村社区开展蔗叶综合利用培训。2020年共制作并悬挂横幅标语750条,发放宣传资料21万份;共出动执法人18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12台次,共查处违法行为78起,其中立案14起,结案14起,结案金额共7000元。三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柳江区通过划分道路限行、限时进入等多举措改善道路交通,降低区域内机动车尾气排放影响;严肃查处大货车、泥头车撒渣、漏渣等扬尘污染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共出动警力3143人次,查处大货车超载、撒漏、禁行等处罚704起,罚款80.26万元。四是加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管控。针对露天烧烤多发路段进行加大宣传,引导摊主推广无烟烧烤和进店进院经营。继续停止审批流动烧烤摊点临时占道手续。三是加大夜间巡逻力度,发现无证烧烤流动摊点立即取缔。2020年共出动2160人次, 540车次,立案查处80起,处罚16400元。
6.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一是配合柳州市顺利完成禁燃区划设,明确部门管控职责。二是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持续减少禁燃区外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设置,同时禁燃区内一律禁止售卖烟花爆竹;各镇、新城开发区以及相关部门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2万份,张贴海报5000张,悬挂横幅标语350条,签订承诺书8500余份。2020年春节期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223户,累计查处40起,罚款8200元,行政拘留7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件3152件。环境质量各项指数同比2019年,提升61%、49%和14.29%,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四、验收情况
2020年11月12日,由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柳江生态环境局组成自行验收组,抽查柳江区兴佳城、兴柳综合楼等建筑施工工地,柳堡路、乐都路主要道路,黄岭养栏山采石场等扬尘整治情况,并审阅整改台账,自行验收组一致认为:问题20整治基本落实了《柳州市柳江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帐基本完整清晰,达到了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并要求各责任部门做好长效机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7264428。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2017年,自治区PM10和PM2.5年均浓度均较2016年不降反升,未完成整改目标要求,14个区市中13个优良天数比例降低。
二、责任单位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2日,柳江区PM10平均浓度为47μg /m3,PM2.5平均浓度为29μg /m3,环境空气优良率96.21%,优良天数305天,污染天数12天,同比去年 PM10下降16.07%、PM2.5下降19.44%、优良率提升1.34个百分点。目前环境空气优良率、PM2.5、PM10三项指标均能达到或控制在柳州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内。柳江区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环境综合指数总体趋好。
1.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2019年柳江区无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此项工作已完成。
2.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一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我区现有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包括2家制糖、2家制药、1家水泥企业,全部安装了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2家制糖、2家制药企业均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二是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督促完成了申请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截至日前,柳江区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管理名录中规定的91个行业48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三是加大“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重点对石灰窑、砖瓦窑、木材加工等行业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截至目前,我区共梳理“散乱污”企业129家(其中关闭类67家,整治类62家),目前已完成整治企业129家,整治完成率为100%。
3. 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一是继续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加大源头管控工作。在办理锅炉安装告知时,对企业新申请安装的容量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一律不予办理安装告知。推进在用燃煤、生物质锅炉整治改造,提升锅炉污染治理水平,2017年以来共排查辖区内燃煤小锅炉77台,目前已完成淘汰75台,工作完成率97.4%。剩余2台均为燃煤改造成天然气,预计年底前全面完成。二是依法按照柳州市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控制管控区域燃煤使用,大力推广电能、燃气等清洁能源。根据柳州市2017年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加强对禁燃区的管控。
4. 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一是开展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对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实施点穴式管控,形成网格监控快速预警。同时加强对组织领导和部署,对在建施工现场实施包干、责任到人。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大检查,召开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会。累计检查工地4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0份。二是严控道路扬尘污染。对重点路段瑞龙路、柳堡路等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工地落实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密闭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对造成道路扬尘污染的违章行为从严从重查处。2020年共出动1860人次,出动车辆1112台次,查处违法行为244起,立案并结案244起,处罚款57.33万元。三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力度。每天按照主干道为主,次干道为辅的保洁原则,配备洒水车、洗扫车、雾炮车进行洒水抑尘、清扫保洁作业,洒水频次不少于4次,重点路段保洁时间达到18小时以上。2020年以来,共出动32224车次,5022人次,共计用水量达38.58万吨。四是改善城区道路交通条件,实施道路“白改黑”。 我区及时改造修缮站点周边的柳堡路、柳江大道、马平路共三条道路,截至目前,沥青道路维修面积1.2万平方米,人行道维修面积7000平方米,清沟清理共3200米,维修费用共计约328万元。
5. 开展秋冬季和初春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行动。一是强化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响应。建立并通过“柳江大气联席办工作微信群”平台每天发布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快报和相关预警信息,要求各成员单位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市级预警及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对应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实行重污染天气重点区域道路保持常湿状态,机动车限行等系列措施,保障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有效应对。二是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和巡查管控。制定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实施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实现秸秆禁烧在管理上全覆盖。拟定《柳州市柳江区甘蔗叶禁烧和回收奖补方案》,明确奖补区域、对象、标准,充分调动全区开展蔗叶禁烧和回收利用的积极性。在穿山镇和进德镇安装了秸秆露天焚烧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秸秆禁烧管控。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录制语音版“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深入各村社区开展蔗叶综合利用培训。2020年共制作并悬挂横幅标语750条,发放宣传资料21万份;共出动执法人186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12台次,共查处违法行为78起,其中立案14起,结案14起,结案金额共7000元。三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柳江区通过划分道路限行、限时进入等多举措改善道路交通,降低区域内机动车尾气排放影响;严肃查处大货车、泥头车撒渣、漏渣等扬尘污染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共出动警力3143人次,查处大货车超载、撒漏、禁行等处罚704起,罚款80.26万元。四是加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管控。针对露天烧烤多发路段进行加大宣传,引导摊主推广无烟烧烤和进店进院经营。继续停止审批流动烧烤摊点临时占道手续。三是加大夜间巡逻力度,发现无证烧烤流动摊点立即取缔。2020年共出动2160人次, 540车次,立案查处80起,处罚16400元。
6.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一是配合柳州市顺利完成禁燃区划设,明确部门管控职责。二是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持续减少禁燃区外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设置,同时禁燃区内一律禁止售卖烟花爆竹;各镇、新城开发区以及相关部门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2万份,张贴海报5000张,悬挂横幅标语350条,签订承诺书8500余份。2020年春节期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223户,累计查处40起,罚款8200元,行政拘留7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件3152件。环境质量各项指数同比2019年,提升61%、49%和14.29%,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四、验收情况
2020年11月12日,由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市交警支队柳江大队、柳江生态环境局组成自行验收组,抽查柳江区兴佳城、兴柳综合楼等建筑施工工地,柳堡路、乐都路主要道路,黄岭养栏山采石场等扬尘整治情况,并审阅整改台账,自行验收组一致认为:问题20整治基本落实了《柳州市柳江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验收销号台帐基本完整清晰,达到了整改目标,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并要求各责任部门做好长效机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726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