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柳江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民政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力办实事”的宗旨狠抓落实,打造有柳江特色的民政工作,推动柳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履职尽责,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
一是城乡低保托底有力。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继续统一执行柳州市城市低保标准,为770元/人·月。1至12月,累计为城市低保对象24744户次48395人次发放低保金2015.38万元,人均平均补助水平416.44元/人.月;累计为农村低保对象64774户次143670人次发放低保金3895.67万元,人均平均补助水平271.15元/人.月。
二是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生产生活稳定。1至12月,共有125户311名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户1人享受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2户2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年内累计为易地搬迁对象发放低保金154.35万元、特困供养金2.71万元。
三是发挥临时救助作用。截至2024年12月,累计为374户847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72.86万元。年内已召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小组联席会议2次,对困难群众重大困难临时救助和依申请医疗救助等相关事宜进行 “一事一议”审定。
四是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2024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1010元/人·月和650元/人·月,全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为1194元/人·月和597元/人·月。1至12月,累计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1468.25万元、照料护理费219.4万元。
五是推动社会救助助力乡村振兴。通过排查和主动发现,1至12月,新增符合条件纳入城乡低保的脱贫户为87户195人,全区共有1805户4733位脱贫对象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共有479位脱贫对象享受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待遇。累计对脱贫监测户共排查了5420户次16303人次,已把符合条件的401户1092人纳入低保、特困及孤儿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关注和把握社会福利发展趋势
一是全面做好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关爱保障。12月在享受基本生活补助的孤儿28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4名。1至12月审核发放儿童福利费共计289.13万元。认真抓好收养登记日常管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和办理,1至12月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83人次。
二是扎实做好高龄补贴的发放管理。1至12月新增80至89周岁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1447人,90至99周岁高龄老年人461人,100周岁以上老人6人。1至12月共为全区10650位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737.07万元。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补贴制度。1至12月共为全区9662名残疾人补贴补助对象审核发放残疾人补贴补助资金943.95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50.5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80.96万元,重度残疾人特困生活补助12.42万元。
四是切实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共出动专项救助行动巡逻车12车(次)、巡逻人员40余人次,共接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人次,符合救助条件给予救助8人。其中,生活衣物救助1人,护送救助人员返乡5人。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有序推进基层政权工作。按标准全面落实村(居)委会离任村干待遇,1至12月共为54名离任村干办理生活补贴审批。做好2024年村级干部人身综合保险续保,共为653名村干部购买人身综合保险。组织8个镇568名村(居)委干部参加健康筛查。持续推进清廉社区建设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柳江区18个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各镇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做好村干部空缺的补选工作,共补选村干部29人。
二是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做好地名标志和界线界桩管理,完成界桩巡查任务,完成新建道路的命名。和河池市宜州区完成第五轮行政区域联检外业任务。配合市民政局完成柳江区地名信息库的补更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使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规范运作。按照“培育与发展并重”的方针,切实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工作,共孵化社区社会组织28家。
二是规范婚姻登记。1月1日至12月中旬,共办理结婚登记1489对,补领结婚证件308对;离婚登记1123对,补领离婚证件116例;婚姻登记档案查询233例,婚姻登记合格率为100%。
三是做好殡葬管理。加大推进区殡仪服务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区殡仪服务站于10月21日启用,殡葬各项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宣讲殡葬政策、倡导生态安葬和文明节俭办丧事、普及殡葬科学知识,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五)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养老项目建设。柳江区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其中,设置500张床位的老年养护院项目和设置500张床位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养老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初步验收;附属绿化工程和附属室外工程基本完工。
二是创新乡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方式。土博镇敬老院实施“公建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新模式,加大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力度,2024年12月中旬入住达150人。
三是努力补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短板。探索建设村级为老服务站试点,为站点周边老年人提供以互助式养老为主的服务,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里高镇、百朋镇、三都镇、土博镇、进德镇、穿山镇6个村级为老服务试点站已完成内部装修,成团镇村级为老服务试点站试运营。
二、真抓实干,高质量谋划2025年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托底性社会救助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发现困难对象并及时救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社会救助工作。
(二)积极推进各项社会福利工作。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继续抓好全区残疾人补贴补助资格审定及发放管理,落实定期复核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法制宣传;开展民政对象入户探访工作,关心关爱弱势群体。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强办事窗口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便民措施;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杜绝出现非法社会组织;在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强管理,强化服务;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监管与核查机制。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保障能力建设,推进民政工作有序开展。加大对民政政策落实情况和民政领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社会救助申请、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在享的民政对象严格核查管理,结合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全面建立对象精准、进出有序、规范有效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水平。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柳江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民政工作目标,突出重点,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力办实事”的宗旨狠抓落实,打造有柳江特色的民政工作,推动柳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履职尽责,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
一是城乡低保托底有力。2024年城乡低保标准继续统一执行柳州市城市低保标准,为770元/人·月。1至12月,累计为城市低保对象24744户次48395人次发放低保金2015.38万元,人均平均补助水平416.44元/人.月;累计为农村低保对象64774户次143670人次发放低保金3895.67万元,人均平均补助水平271.15元/人.月。
二是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生产生活稳定。1至12月,共有125户311名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户1人享受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2户2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年内累计为易地搬迁对象发放低保金154.35万元、特困供养金2.71万元。
三是发挥临时救助作用。截至2024年12月,累计为374户847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72.86万元。年内已召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小组联席会议2次,对困难群众重大困难临时救助和依申请医疗救助等相关事宜进行 “一事一议”审定。
四是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2024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1010元/人·月和650元/人·月,全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为1194元/人·月和597元/人·月。1至12月,累计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1468.25万元、照料护理费219.4万元。
五是推动社会救助助力乡村振兴。通过排查和主动发现,1至12月,新增符合条件纳入城乡低保的脱贫户为87户195人,全区共有1805户4733位脱贫对象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共有479位脱贫对象享受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待遇。累计对脱贫监测户共排查了5420户次16303人次,已把符合条件的401户1092人纳入低保、特困及孤儿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关注和把握社会福利发展趋势
一是全面做好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关爱保障。12月在享受基本生活补助的孤儿28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4名。1至12月审核发放儿童福利费共计289.13万元。认真抓好收养登记日常管理,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和办理,1至12月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83人次。
二是扎实做好高龄补贴的发放管理。1至12月新增80至89周岁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1447人,90至99周岁高龄老年人461人,100周岁以上老人6人。1至12月共为全区10650位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737.07万元。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补贴制度。1至12月共为全区9662名残疾人补贴补助对象审核发放残疾人补贴补助资金943.95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50.5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80.96万元,重度残疾人特困生活补助12.42万元。
四是切实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共出动专项救助行动巡逻车12车(次)、巡逻人员40余人次,共接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人次,符合救助条件给予救助8人。其中,生活衣物救助1人,护送救助人员返乡5人。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是有序推进基层政权工作。按标准全面落实村(居)委会离任村干待遇,1至12月共为54名离任村干办理生活补贴审批。做好2024年村级干部人身综合保险续保,共为653名村干部购买人身综合保险。组织8个镇568名村(居)委干部参加健康筛查。持续推进清廉社区建设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柳江区18个城市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各镇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做好村干部空缺的补选工作,共补选村干部29人。
二是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做好地名标志和界线界桩管理,完成界桩巡查任务,完成新建道路的命名。和河池市宜州区完成第五轮行政区域联检外业任务。配合市民政局完成柳江区地名信息库的补更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使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规范运作。按照“培育与发展并重”的方针,切实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工作,共孵化社区社会组织28家。
二是规范婚姻登记。1月1日至12月中旬,共办理结婚登记1489对,补领结婚证件308对;离婚登记1123对,补领离婚证件116例;婚姻登记档案查询233例,婚姻登记合格率为100%。
三是做好殡葬管理。加大推进区殡仪服务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区殡仪服务站于10月21日启用,殡葬各项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宣讲殡葬政策、倡导生态安葬和文明节俭办丧事、普及殡葬科学知识,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五)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养老项目建设。柳江区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其中,设置500张床位的老年养护院项目和设置500张床位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养老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已完工并完成初步验收;附属绿化工程和附属室外工程基本完工。
二是创新乡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方式。土博镇敬老院实施“公建民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新模式,加大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力度,2024年12月中旬入住达150人。
三是努力补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短板。探索建设村级为老服务站试点,为站点周边老年人提供以互助式养老为主的服务,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里高镇、百朋镇、三都镇、土博镇、进德镇、穿山镇6个村级为老服务试点站已完成内部装修,成团镇村级为老服务试点站试运营。
二、真抓实干,高质量谋划2025年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托底性社会救助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发现困难对象并及时救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社会救助工作。
(二)积极推进各项社会福利工作。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继续抓好全区残疾人补贴补助资格审定及发放管理,落实定期复核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法制宣传;开展民政对象入户探访工作,关心关爱弱势群体。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强办事窗口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便民措施;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杜绝出现非法社会组织;在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强管理,强化服务;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监管与核查机制。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保障能力建设,推进民政工作有序开展。加大对民政政策落实情况和民政领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社会救助申请、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对在享的民政对象严格核查管理,结合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全面建立对象精准、进出有序、规范有效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水平。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