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柳江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水利工作主要成效
2024年上半年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饮水工程项目储备工作、水库移民基础工程建设、河道治理和水库工程等建设,全力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2024年做好了乡村振兴战略饮水工程项目储备工作,争取资金加大饮水工程投入。我区争取到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市级财政、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857万元,用于农村供水保障建设,实施柳江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18处,目前已开工17处,受益人口11161人,其中:脱贫人口数为1001人。其中包括柳江区为民办实事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5处,工程计划投资167.66万元,受益人口2676人。上半年18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已全部制定了实施方案,17处进场开工建设,目前完成工程建设投资的50%,完工1处,到2024年5月底我局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付率达45.99%,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1、(二)全力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工程建设。一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一是继续推进2021年、2022年、2023年等往年实施的1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二是完成广西柳江区凤凰河百朋镇根林至白山村河段整治工程的前期设计工作。二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储备工作。开展广西柳江区大桥河流域里高镇三斗河整治工程、广西柳江区大桥河三都镇三都村大路屯至觉山村拉在屯河段整治工程、广西柳江区北之江流域里高镇里板河整治工程、广西柳江区大桥河流域三都镇龙兴河三都村福道屯至觉山村屯荣屯河段整治工程、广西柳江区三千河流域里高镇屯田河三合村根朝屯至果盆屯河段整治工程、广西柳江区北之江流域里高镇牛腊河鬼子坳至福基村、兴龙至福基河段整治工程等6个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目前6个项目均未完成设计批复审批工作。三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整河治理方案编制。开展凤凰河、北之江等主要中小河流的整河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凤凰河和北之江两条河流的治理方案还在编制中。五是已完工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广西柳江区三千河百朋镇百朋村段整治工程Ⅲ标段完工验收工作。六是推进我区4个“三类坝”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将凤山、根林、三斗、里团4个“三类坝”水库加快2023年除险加固实施项目,争取2024年底前项目开工建设完。
(三)全力抓好水库移民基础建设工作。2024实施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共投资186万元,目前在建1个,完工项目1个,完成投资92万元。开展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柳江区库区竣工移民安置验收准备工作。柳江区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共下达297.66万元,按相关规定按时按量完成直补资金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已拨付2024年度后期扶持直补资金264.3835万元,其余33.2765万元为自然减员结存资金。
(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一是督促各级河长完成巡河任务。二是开展剩下的11条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的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三是通过群众举报、日常巡查、检查等方式发现河库“四乱”问题7个,并已全部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1个,其他6个整在整改中。四是开展“四乱”问题整治联合执法行动1次,累计出动警车22辆次、警力135人次、其他综合执法人员327人次,行动累计平整围堰筑坝坑塘69个,恢复侵占河道水域面积423亩,清除违法围坝20000多米,平整围坝土方约150000立方米。五是开展大桥河国家级幸福河湖项目申报前期工作以及三千河(建房段)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目前正在按照申报标准收集相关材料。六是河长制工作宣传及督查检查工作,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2次;组织召开区本级河长会议1次;开展河长制日常工作检查20次,河长制督查检查工作1次。
(五)以优化营商为契机,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强化规范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在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审批工作环节中,严格按照相关用水定额审批取水量,2024年新增取水许可电子证照1本;按要求开展年度取用水计划申报工作,依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用水定额管理的规定,组织核定2023年度取水户取水量,下发《2024年度用水计划下达通知书》,并建立用水计划下达台账,2024年完成用水计划下达124份,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率达100%。二是及时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严格按照桂价费〔2015〕66号和桂水资源函〔2019〕44号文件要求征收水资源费,充分利用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核定取水量,对取水户下发缴费通知书。截至目前,柳江区共征收水资源费46.75万元,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完成84块农村饮水工程取水计量水表安装工作,全区取水计量率提升至100%。将取水户按规定纳入系统名录,及时统计核准取用水户2023年度用水总量及2024年第一、二季度取用水量,并按时限要求上报数据。四是制定水质监测方案,完成第一、二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六是制定《柳江区2024年度水资源管理暨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公布《柳江区2024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组织开展节水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用水定额、用水计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用水单位落实整改。
(六)发挥党建优势,促进水利工作持续向好发展。一是持续强化干部结对帮扶、驻村帮扶。督促指导52名干部职工与土博镇北隆村106户脱贫户结成帮扶对子,同时安排1名工作队员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二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垃圾清零、文明交通劝阻、节水护水知识宣传等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抓牢党员队伍建设。以“清廉机关建设”活动为契机,抓牢党员队伍纪律教育,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争取资金加大饮水工程投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参建各方全力配合,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2024年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同时完成验收,尽快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同时完成乡村振兴检查任务,确保我区饮水安全,提高我区供水覆盖率和供水保证率。
(二)做好参建各方的统筹协调工作,全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本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推进加快完成正在开展的6个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并积极申报2025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资金。完成凤凰河和北之江两条河流的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已完工项目的完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工作。
(三)强化巡河提醒机制。在每月8号、18号、28号通过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自查巡河完成情况,将巡河率低的情况向上级总河长报告,通过自查提醒的方式,总河长督办的方式,督促各级河长按时完成巡河履职任务。常态化随机抽查“四乱”问题,强化“四不两直”暗访督查检查,对“四乱”问题多且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严格将河长制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切实提高各级河长及成员单位的履职能力,坚决清存量、遏增量,实现动态清零,巩固拓展“清四乱”整治成效。
(四)提升水利行业监督能力。抓好工程建设监管,全面提升建设质量;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抓好水利工程运行监管,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对水利资金监管,强化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管理,优化投资结构,突出风险防控,着力保障水利工程投资需求,统筹安排好水利项目投资,强化水利资金特别是涉农及扶贫水利资金安全。
按照柳江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水利工作主要成效
2024年上半年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饮水工程项目储备工作、水库移民基础工程建设、河道治理和水库工程等建设,全力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2024年做好了乡村振兴战略饮水工程项目储备工作,争取资金加大饮水工程投入。我区争取到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市级财政、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857万元,用于农村供水保障建设,实施柳江区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18处,目前已开工17处,受益人口11161人,其中:脱贫人口数为1001人。其中包括柳江区为民办实事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5处,工程计划投资167.66万元,受益人口2676人。上半年18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已全部制定了实施方案,17处进场开工建设,目前完成工程建设投资的50%,完工1处,到2024年5月底我局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付率达45.99%,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1、(二)全力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工程建设。一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一是继续推进2021年、2022年、2023年等往年实施的13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二是完成广西柳江区凤凰河百朋镇根林至白山村河段整治工程的前期设计工作。二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储备工作。开展广西柳江区大桥河流域里高镇三斗河整治工程、广西柳江区大桥河三都镇三都村大路屯至觉山村拉在屯河段整治工程、广西柳江区北之江流域里高镇里板河整治工程、广西柳江区大桥河流域三都镇龙兴河三都村福道屯至觉山村屯荣屯河段整治工程、广西柳江区三千河流域里高镇屯田河三合村根朝屯至果盆屯河段整治工程、广西柳江区北之江流域里高镇牛腊河鬼子坳至福基村、兴龙至福基河段整治工程等6个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目前6个项目均未完成设计批复审批工作。三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整河治理方案编制。开展凤凰河、北之江等主要中小河流的整河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凤凰河和北之江两条河流的治理方案还在编制中。五是已完工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广西柳江区三千河百朋镇百朋村段整治工程Ⅲ标段完工验收工作。六是推进我区4个“三类坝”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将凤山、根林、三斗、里团4个“三类坝”水库加快2023年除险加固实施项目,争取2024年底前项目开工建设完。
(三)全力抓好水库移民基础建设工作。2024实施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共投资186万元,目前在建1个,完工项目1个,完成投资92万元。开展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柳江区库区竣工移民安置验收准备工作。柳江区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共下达297.66万元,按相关规定按时按量完成直补资金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已拨付2024年度后期扶持直补资金264.3835万元,其余33.2765万元为自然减员结存资金。
(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一是督促各级河长完成巡河任务。二是开展剩下的11条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的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三是通过群众举报、日常巡查、检查等方式发现河库“四乱”问题7个,并已全部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1个,其他6个整在整改中。四是开展“四乱”问题整治联合执法行动1次,累计出动警车22辆次、警力135人次、其他综合执法人员327人次,行动累计平整围堰筑坝坑塘69个,恢复侵占河道水域面积423亩,清除违法围坝20000多米,平整围坝土方约150000立方米。五是开展大桥河国家级幸福河湖项目申报前期工作以及三千河(建房段)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目前正在按照申报标准收集相关材料。六是河长制工作宣传及督查检查工作,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2次;组织召开区本级河长会议1次;开展河长制日常工作检查20次,河长制督查检查工作1次。
(五)以优化营商为契机,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强化规范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在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审批工作环节中,严格按照相关用水定额审批取水量,2024年新增取水许可电子证照1本;按要求开展年度取用水计划申报工作,依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用水定额管理的规定,组织核定2023年度取水户取水量,下发《2024年度用水计划下达通知书》,并建立用水计划下达台账,2024年完成用水计划下达124份,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率达100%。二是及时依法征收水资源费。严格按照桂价费〔2015〕66号和桂水资源函〔2019〕44号文件要求征收水资源费,充分利用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核定取水量,对取水户下发缴费通知书。截至目前,柳江区共征收水资源费46.75万元,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完成84块农村饮水工程取水计量水表安装工作,全区取水计量率提升至100%。将取水户按规定纳入系统名录,及时统计核准取用水户2023年度用水总量及2024年第一、二季度取用水量,并按时限要求上报数据。四是制定水质监测方案,完成第一、二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六是制定《柳江区2024年度水资源管理暨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公布《柳江区2024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组织开展节水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用水定额、用水计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用水单位落实整改。
(六)发挥党建优势,促进水利工作持续向好发展。一是持续强化干部结对帮扶、驻村帮扶。督促指导52名干部职工与土博镇北隆村106户脱贫户结成帮扶对子,同时安排1名工作队员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二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社区垃圾清零、文明交通劝阻、节水护水知识宣传等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抓牢党员队伍建设。以“清廉机关建设”活动为契机,抓牢党员队伍纪律教育,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争取资金加大饮水工程投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参建各方全力配合,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2024年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同时完成验收,尽快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同时完成乡村振兴检查任务,确保我区饮水安全,提高我区供水覆盖率和供水保证率。
(二)做好参建各方的统筹协调工作,全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本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任务。推进加快完成正在开展的6个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并积极申报2025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资金。完成凤凰河和北之江两条河流的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已完工项目的完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工作。
(三)强化巡河提醒机制。在每月8号、18号、28号通过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自查巡河完成情况,将巡河率低的情况向上级总河长报告,通过自查提醒的方式,总河长督办的方式,督促各级河长按时完成巡河履职任务。常态化随机抽查“四乱”问题,强化“四不两直”暗访督查检查,对“四乱”问题多且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严格将河长制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切实提高各级河长及成员单位的履职能力,坚决清存量、遏增量,实现动态清零,巩固拓展“清四乱”整治成效。
(四)提升水利行业监督能力。抓好工程建设监管,全面提升建设质量;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抓好水利工程运行监管,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对水利资金监管,强化水利投资计划执行管理,优化投资结构,突出风险防控,着力保障水利工程投资需求,统筹安排好水利项目投资,强化水利资金特别是涉农及扶贫水利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