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目前土地征收和“三产用地”开发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步伐,同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长久生计和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柳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交易管理暂行规定》(柳政发〔2011〕55号)、《柳州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柳政办〔2016〕160号)、《柳州市征地留用地上市交易规定》(柳政规〔2020〕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修订了《柳江区城区规划范围被征地农村集体“三产用地”安置暂行办法》。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修订要求,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邮箱:ljgttdly@163.com,联系人:莫继敏,电话:0772-7224180。
附件:
《柳江区城区规划范围被征地农村集体“三产用地”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
为适应目前土地征收和“三产用地”开发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快城市开发建设步伐,同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长久生计和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柳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交易管理暂行规定》(柳政发〔2011〕55号)、《柳州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柳政办〔2016〕160号)、《柳州市征地留用地上市交易规定》(柳政规〔2020〕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修订了《柳江区城区规划范围被征地农村集体“三产用地”安置暂行办法》。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修订要求,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邮箱:ljgttdly@163.com,联系人:莫继敏,电话:0772-722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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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城区规划范围被征地农村集体“三产用地”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