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柳州市柳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韦有绪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以及复杂严峻的经济财政形势,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围绕我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开源节流,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预算改革管理,大力推进财政收支提质增效,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工作。全年财政预算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246,322万元,完成预算240,300万元的102.5%,增长2.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458万元,完成预算102.9%;上划市级收入-867万元,完成预算101.0%;上划自治区收入22,528万元,完成预算99.5%;上划中央收入78,203万元,完成预算102.6%。
在组织财政收入中,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187,594万元,完成预算103.61%,下降6%,占财政收入76.16%;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87,7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9%;非税收入完成58,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
2020年,全区财政收入总计389,683万元。其构成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458万元。
2.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88,967万元。其中:(1)中央“两税”返还收入3,393万元; (2)中央“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57万元;(3)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收入3,406万元;(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22万元;(5)体制补助收入1,388万元;(6)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4,616万元;(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3,886万元;(8)结算补助收入189万元;(9)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188万元;(10)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803万元;(11)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9万元;(12)市补助直管县结算补助收入10,000万元。
3.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40,357万元。其中:(1)中央、自治区专项补助收入114,775万元;(2)市级专项补助收入25,582万元。
4.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310万元,均为再融资债券。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20万元。
6.上年专项结余收入471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当年财政总支出389,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649万元,完成预算97.6%,增长7.0%;上解支出25,88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01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2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03万元,增长8.4%;
(2)国防支出451万元,增长14.8%;
(3)公共安全支出4,031万元,下降59%;
(4)教育支出69,050万元,增长2.1%;
(5)科学技术支出766万元,增长5.3%;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69万元,增长56.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53万元,增长8.3%;
(8)卫生健康支出52,282万元,增长14.5%;
(9)节能环保支出5,132万元,下降55%;
(10)城乡社区支出40,225万元,下降7.2%;
(11)农林水支出48,086万元,增长21.5%;
(12)交通运输支出4,256万元,下降3.7%;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094万元,增长184.8%;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35万元,增长365.1%;
(15)金融支出520万元,上年该科目无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62万元,下降48.4%;
(17)住房保障支出10,884万元,下降42%;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万元,下降69.7%;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44万元,增长63.6%;
(20)其他支出-7,705万元,下降59.4%,负数的原因是按上级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支出进行冲减;
(21)债务付息支出3,938万元,增长4.5%;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万元,下降38.7%。
支出补充说明:
—— 总预备费执行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3,000万元,全年动用1,705万元,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448万元、人工繁殖陆生野生动物补偿资金758万元、国家赔偿及行政赔偿费用289万元、城乡医疗补助缺口210万元。余下未动用的结余部分按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获得上级税收返还8,77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80,18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40,357万元。上级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全部纳入全年财力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按规定专款专用,并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年底专项转移支付无结余。
——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情况:
2019年决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7,120万元,2020年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2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平衡年度预算。2020年底,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2万元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142万元。
—— 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按上级规定全年收回已分配到部门的结转结余两年以上(含区本级结转一年以上)存量资金13,021万元,并经批准纳入2020年预算调整,统筹安排用于“三保”“六保”等各项急需项目。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区财政收入总计389,683万元;当年财政总支出389,683万元,其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4,242万元。其构成是: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004万元,增长73.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828万元,增长57.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124万元,下降37.5%;污水处理费收入6,828万元,增长14倍;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17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3万元。
2.当年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4,876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82,000万元。
4.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0,372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2,990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3,733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下降5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万元,增长39.8%;城乡社区支出105,652万元,下降33.7%,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94,06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支出43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7,18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970万元;其他支出83,23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96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37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8,517万元,抗疫相关支出1,855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4,242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03,73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09万元。
三、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190万元。其中: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15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4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9万元。
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90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9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9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3,13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8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336万元。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1,10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77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336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491万元。
(备注:上述四本预算执行情况数据,均为快报统计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会有所变化,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五、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20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58,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5,700万元,专项债务 152,700万元。2020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56,5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3,846万元,专项债务152,664万元,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2020年政府债券转贷情况:自治区代发我区债券转贷的政府债券88,31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6,31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2,000万元。
3.2020年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1)还本7,014.52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还本;
(2)付息6,904.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3,938.13万元,专项债务付息2,966.53万元。
六、2020年主要财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着力开源节流,夯实财政保障基础
克难奋进,强化征管保增长。积极应对年内税收收入下降压力进一步增大,财政稳增长形势更趋复杂,困难和不确定因素增多的不利局面,在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全力强化依法征管,克难攻坚,通过加大对基础税收行业、重点纳税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源的跟踪,加强历年欠缴税费的清算征缴入库,深挖收入潜力和增长点,收窄全年税收下降幅度;加强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出让,清理盘活国有资产,努力增加一次性非税收入,弥补税收缺口,拉高收入总量等综合措施,确保应收尽收,有效克服了突发疫情、经济下行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财政收入总体保持正增长,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46,322万元,增长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458万元,增长15.7%。
统筹协调,争取扶持增财力。准确把握上级资金测算分配办法、政策调整方向和投向重点,尤其是财政部今年特别提出的直达资金政策,着力围绕“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特色产业等方面资金需求,积极向上反映我区个性因素、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主动创造条件,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和债券额度倾斜。全年共获得上级综合财力性补助88,96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9,431万元,其中直达资金15,940万元,强化“三保”“六保”资金保障能力;争取到上级专项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其中直达资金6,449万元,加大专项领域资金投入;争取到新城区建设发展市级补助资金6亿元,缓解新城区发展建设重点项目资金困难;争取到抗疫特别国债10,372万元,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六保”资金保障;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88,31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6,31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2,000万元,推动公共卫生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缓解债务还本压力。
加强盘活,统筹整合保刚需。一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除按规定收回两年以上的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以外,年内将所有本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在今年年初、年中、年末先后分三次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共13,021万元,统筹用于年内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发挥资金效率和效益;二是清理收回因疫情影响不能实施的项目和失去实施时效性的预算,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预算,加强部门资金整合力度,及时调整年度预算,激活财政资金效能,增强“三保”支出保障。
厉行节约,压减一般保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俭办事业,节省财政资金保障重点支出需求。一是在年初预算基础上,按30%比例压减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按5%比例压减各部门其他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全年共计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837万元,节约资金保障重点需求;二是从严从紧管控新增支出项目,除涉及“三保”支出及区委、区人民政府确定增加的重点支出外,原则上坚决不予新增支出,严格预算约束。
(二)突出应急保障,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制定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经费及时落实到位。全年共拨付1,449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救治、物资设备购置等方面,支持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着力补齐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稳步推进核酸检测实验室、区人民医院内科儿科病房和医技楼、区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等项目建设。三是统筹落实野生动物补助处置资金4,336万元,支持完成存栏野生动物补偿处置工作,切实减轻养殖场户损失,引导及时转型转产,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
(三)严格底线要求,强化“三保”支出保障
明确“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位置,确保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需求和各项基本民生政策落实。一是严格按照“底线”要求编制年初预算,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硬缺口;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特别是针对今年财政国库调度周转空前紧张,支出压力明显加大的不利形势,建立财政库款和支出需求动态监控机制,分清“轻重缓急”,按时足额拨付“三保”资金;三是年度预算调整优先安排“三保”增支需求,针对年初不可预见的政策性增资和刚性必保支出等,通过调整年初预留切块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支出结构和方向等方式予以优先保障。
(四)聚焦“六保”“六稳”任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六保”“六稳”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要求,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财政职责,统筹支持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
保居民就业。投入财政资金1,194万元,支持落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奖补政策和鼓励劳动力就业创业奖补政策,推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突出支持做好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实现就业的稳定化和扩大化。
保基本民生。一是投入财政资金7,793万元,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伙食,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二是发放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63,427万元,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做好养老保障工作。三是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9,509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专项财政资金4,939万元,着力做好医疗保障托底,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是投入财政资金12,617万元,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做好民生兜底。五是投入财政资金4,744万元,支持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及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基本住房需求。
保市场主体。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激发市场活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释放政策红利,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3,48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信贷效率和水平,落实“稳企贷”“复工贷”等贷款贴息748万元,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优化政府采购办理流程,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二是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兑现奖励补助共298万元,减免中小微企业国有房产租金492万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效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扶助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
保粮食能源安全。一是投入财政资金7,870万元,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二是拨付粮食风险基金304万元,落实各类粮食生产补贴1,013万元,保证粮食市场稳定,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保产业链工业链稳定。一是落实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基本电费财政奖补资金369万元,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二是筹集政府债券资金、抗疫国债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共32,507万元,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园区环境,不断提升园区承载力。三是落实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5,934万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完善智能家电产业链建设,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保基层正常运转。一是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23,286万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需求。二是投入财政资金7,280万元,提高社区村委干部基本报酬,改善村级组织办公条件,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五)持续精准发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落实和完善精准扶贫举措,坚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高质量扶贫“三大提升”行动,坚决打赢“四大战役”。全年统筹各级专项扶贫资金9,077万元,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保障;强化扶贫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全年共投入财政资金11,685万元用于污染防治,支持节能改造、污水治理、城乡排污管网建设及退耕还林工程等,有效保护我区青山绿水蓝天。三是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隐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六)深化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实现直达资金全程监控,强化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全年收到直达资金32,761万元,支出进度达100%,有效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二是强化库款监管力度,加强库款统计分析和形势预判,有效防范库款风险,确保疫情防控、“三保”等重点支出库款需求。三是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制定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促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五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铺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加力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六是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和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七是完成“政采云”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优化采购流程,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办理政府采购资金4.59亿元,节约资金0.15亿元,资金节约率3.3%。八是健全财政评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评审“细、实、准”职能作用,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共计240个,总送审金额23.8亿元,审定金额22.5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25亿元,净核减率5.3%。九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重点开展扶贫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差旅费等专项督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
从2020年财政工作情况看,通过奋力拼搏和扎实工作,顶住多种不利因素叠加压力,财政平稳高质运行,有力地支持了全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六保”“六稳”工作,为全面完成 “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良好收官提供坚实保障。回顾过去的五年,我区财政工作在上级关心和支持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推进财政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开创了财政新局面。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入质量保持较高水平。 “十三五”期,我区组织财政收入跨越20亿元大关,剔除2019年划出四个镇的不可比因素影响,实现收入保持五年连续正增长,地方财政实力不断发展壮大。五年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103,599万元,比“十二五”期增加423,545万元,年均增长9.0%。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90,163万元,比“十二五”期增加260,608万元,年均增长11.5%,其中:(1)税收收入累计完成411,814 万元,比“十二五”期增加148,773万元;(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78,349万元,比“十二五”期增加111,835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30.2%。
“十三五”时期柳江区组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 组织财政收入 | 一般预算收入 | ||
小计 | 税收收入 | 非税收入 | ||
2016年 | 174,620 | 86,852 | 62,209 | 24,643 |
2017年 | 200,835 | 103,169 | 79,718 | 23,451 |
2018年 | 241,863 | 127,047 | 95,809 | 31,238 |
2019年 | 239,949 | 126,637 | 86,348 | 40,289 |
2020年 | 246,332 | 146,458 | 87,730 | 58,728 |
合计 | 1,103,599 | 590,163 | 411,814 | 178,349 |
(二)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加大,统筹保障坚实有力。“十三五” 期,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649,210万元,年均增长8.8%,统筹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突出“三保”底线,及时足额兑现了“撤县设区”后工资、津补贴等同城同待遇政策,适当提高了机关正常运转经费标准,各项基本民生支出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二是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筹集资金支持新城区征地拆迁和发展建设,不断加大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扶持资金投入,推进了一批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办成了很多过去想办但没有资金解决的大事;三是持续加力支持民生事业,促进财政均等化发展。五年民生领域投入累计达到 1,429,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6.7 %,年均增长9.1%。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抗灾救灾、公共住房保障、城乡社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一批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十三五”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其中:民生支出 |
2016年 | 278,354 | 242,769 |
2017年 | 325,486 | 282,131 |
2018年 | 357,382 | 315,323 |
2019年 | 332,339 | 292,823 |
2020年 | 355,649 | 296,166 |
合计 | 1,649,210 | 1,429,212 |
(三)财政改革深入开展,财政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积极探索构建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完成财政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进了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初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了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建立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盘活机制;推行了“营改增”、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工作,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深入推进;构建“政采云”平台,完善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修订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模式,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提升项目评审效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从试点向全面推行,成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初步建立部门和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评价机制;构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常态化管理;顺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公车管理改革;深化金融和融资体制改革,实施“引金入柳”计划,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银行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现了银行网点镇级全覆盖,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一些新旧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1)财源基础比较薄弱,同时受突发疫情冲击和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影响,收入持续增长形势复杂多变;(2)财力增长有限,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等政策性增支以及新城区建设发展资金持续加大,财政运行呈现“紧平衡”;(3)资金使用监管还存在一定缺位现象,财政支出提速增效仍有待提高;(4)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距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分析总结经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1年我区财政面临的形势分析
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内外环境诸多不确定性影响,今后一定时期内,宏观经济形势将持续复杂多变,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但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发展大趋势没有改变。结合我区实际综合判断,2021年财政工作挑战机遇并存。
财政收入方面:预计年度财政收入将保持中低速度增长。一方面我区财源基础仍不够稳定,税收增长空间有限,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效应仍将持续,年度财政“稳增长”工作将继续面临较大考验。另一方面,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持续发力,经济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企业经营状况逐步回暖,将有效促进税源企稳发展;随着“撤县设区”深入推进,新城区建设发展进一步加快,多项重点项目落地实施,项目税收增量将进一步加大;新兴产业如智能家电系列项目逐步投产扩建,将成为拉动税收的新增长点等,为收入增长提供支撑。
财政支出方面:预计年内财政支出压力不减,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一是保障人员工资待遇、机关正常运转及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刚性支出需求进一步增加,“三保”压力持续加大;二是落实“六保”任务、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巩固扶贫成果、发展乡村振兴、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支出需求进一步增长,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三是新城区建设加快发展,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规模巨大,建设发展资金困难仍然突出。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要在统筹优化、加力提效上下功夫,提高财政保障效能。
二、2021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落实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强化整合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2021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计划完成258,700万元,增长5.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807万元,下降1.8%;上划中央收入88,410万元,增长13.1%;上划自治区收入26,483万元,增长17.6%。
按征收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计划安215,800万元,增长13.2%;财政部门组织收入计划安排42,900万元,下降23.1%。
2021年,全区财政收入总计预计333,559万元。构成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807万元。
2.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78,479万元,其中:(1)中央“两税”返还收入3,393万元;(2)中央“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57万元;(3)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收入3,406万元;(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22万元;(5)体制补助收入1,388万元;(6)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3,878万元;(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4,141万元;(8)结算补助收入189万元;(9)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204万元;(10)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803万元;(11)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8万元;(12)市补助直管县结算补助收入10,000万元。
3.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收入71,131万元。
4.调入资金39,000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2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2021年,全区当年财政总支出安排333,55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147万元,上解支出27,41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96万元,增长10.3%;
(2)国防支出559万元,增长27.6% ;
(3)公共安全支出5,283万元,增长19.7%;
(4)教育支出66,649万元,增长21.6%;
(5)科学技术支出594万元,增长4.1%;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67万元,增长29.9%;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32万元,增长13.8%;
(8)卫生健康支出44,273万元,增长13.2%;
(9)节能环保支出57万元,下降83.6%;
(10)城乡社区支出25,091万元,增长192.5%;
(11)农林水支出35,620万元,增长9.6%;
(12)交通运输支出1,984万元,增长27.2%;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32万元,增长536.6%;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8万元,下降4.6%;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6万元,增长23.6%;
(16)住房保障支出10,563万元,增长0.2%;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6万元,增长245.8%;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88万元,增长24.6%;
(19)预备费3,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其他支出12,978万元,下降56.9%;
(21)债务付息支出4,750万元。
区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安排情况: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8,203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3,320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53万元;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27,263万元;
(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8,562万元;
(6)对企业补助1,800万元;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389万元;
(8)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7,818万元;
(9)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4,750万元;
(10)预备费3,000万元;
(11)其他支出2,858万元。
——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
2021年,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3,000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3%,用于应对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1年,上级税收返还8,77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69,701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1,131万元。上级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全部作为财力统筹安排用于年初预算项目;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按规定专款专用,并在相应支出科目中反映。
——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1,142万元,2021年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2万元,用于平衡年初预算。动用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零。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区财政收入总计333,559万元,当年财政总支出333,55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预计180,039万元。具体为: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024万元,下降79.5%。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3,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824万元。
2.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70,506万元。
3.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收入509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1,039万元。具体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33,000万元,增长10.4%。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27,80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3,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2,000万元。
4.其他支出29万元。
5.债务付息支出7,533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80,039万元,支出预算安排141,039万元,调出资金39,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预计20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200万元,具体为:股利、股息收入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0万元。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0万元,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六、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全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9,06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89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171万元。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6,19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03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154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8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2,368万元。
七、完成2021年财政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培植财源,夯实基础稳增长
一是继续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违规征收税费,杜绝收过头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税源发展。二是加大税源培植投入,筹集资金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增加自身财政“造血”能力,拓宽财政后续增量空间。三是持续做好税源调查,抓好重点企业纳税评估和分析,摸清税收底数,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四是积极协调市级加快我区土地运作,引进优质项目开发,增加土地收入。五是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加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新建项目开工及推进续建项目进度,增加项目税收。
(二)加力提质增效,创优条件争扶持
围绕上级财政奖励激励政策,创先争优,提高经济、财政重点指标完成质量,努力争取上级对我区奖励性财力补助,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紧跟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向,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挖掘区域发展优势,筛选优质产业项目,积极向上级申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推进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实施;加力跟进融入柳州市城区一体化发展步伐,争取市财政加大专项资金扶持,着力解决新城区建设发展与资金不足的矛盾和困难。
(三)着力勤俭节约,统筹优化保基本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协调,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需求,确保财政运行平稳。一是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两费和新增项目支出,削减或取消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2021年部门预算在上年预算基础上,按5%压减三公两费预算,按10%压减除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以外的一般性支出预算,节约财政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二是认真做好“三保”预算编制,年初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本级预算,确保各项民生补贴、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单位运转经费需求全部列入预算,并优先足额保障,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四)聚焦改善民生,服务惠民增福祉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的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落脚点,进一步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大各项民生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各类民生项目资金134,711万元,同比增长30.5%。安排教育领域项目资金24,033万元,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安排社保和就业领域项目资金27,625万元,保障社保、民政优抚和就业政策落实,持续改善基本民生;安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资金33,005万元,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强化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保障;安排“三农”项目资金27,125万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安排城乡社区领域项目资金17,315万元,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五)突出重点保障,精准发力助提质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和政府采购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加大财政对企业精准扶持。统筹工业、科技等本级财政资金6,136万元,加快推动传统工业创新升级,全力推进粤桂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支持现代农业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本级财政安排专项发展资金12,050万元,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促进农业观光、生态休闲等乡村旅游发展。四是筹集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用好政府债券资金,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新城区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旧城区公共设施改造,持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六)狠抓改革提升,严格规范强管理
一是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打破“基数+增长”的部门预算编制模式和长期固化的预算支出结构格局,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对预算的约束作用,促进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挂钩联动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三是加强存量资产管理。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盘活财政资金及闲置资产,激活存量效益。四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和实施细则,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强化政府采购及财政评审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资产清查和处置,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七是规范财政信息公开管理。实现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八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支持市场化融资,建立务实管用的债务风险处置机制和中长期规划,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九是加强督导约束管理。结合纪检巡察和审计问题建议,针对重点领域资金,继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部门责任,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开局之年,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和决定,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努力推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柳州市柳江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21年1月13日在柳州市柳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韦有绪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以及复杂严峻的经济财政形势,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围绕我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开源节流,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预算改革管理,大力推进财政收支提质增效,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工作。全年财政预算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246,322万元,完成预算240,300万元的102.5%,增长2.7%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458万元,完成预算102.9%;上划市级收入-867万元,完成预算101.0%;上划自治区收入22,528万元,完成预算99.5%;上划中央收入78,203万元,完成预算102.6%。
在组织财政收入中,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187,594万元,完成预算103.61%,下降6%,占财政收入76.16%;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87,7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9%;非税收入完成58,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1%。
2020年,全区财政收入总计389,683万元。其构成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458万元。
2.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88,967万元。其中:(1)中央“两税”返还收入3,393万元; (2)中央“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57万元;(3)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收入3,406万元;(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22万元;(5)体制补助收入1,388万元;(6)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4,616万元;(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3,886万元;(8)结算补助收入189万元;(9)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188万元;(10)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803万元;(11)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9万元;(12)市补助直管县结算补助收入10,000万元。
3.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40,357万元。其中:(1)中央、自治区专项补助收入114,775万元;(2)市级专项补助收入25,582万元。
4.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310万元,均为再融资债券。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20万元。
6.上年专项结余收入471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当年财政总支出389,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649万元,完成预算97.6%,增长7.0%;上解支出25,88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01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2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03万元,增长8.4%;
(2)国防支出451万元,增长14.8%;
(3)公共安全支出4,031万元,下降59%;
(4)教育支出69,050万元,增长2.1%;
(5)科学技术支出766万元,增长5.3%;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69万元,增长56.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53万元,增长8.3%;
(8)卫生健康支出52,282万元,增长14.5%;
(9)节能环保支出5,132万元,下降55%;
(10)城乡社区支出40,225万元,下降7.2%;
(11)农林水支出48,086万元,增长21.5%;
(12)交通运输支出4,256万元,下降3.7%;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094万元,增长184.8%;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35万元,增长365.1%;
(15)金融支出520万元,上年该科目无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62万元,下降48.4%;
(17)住房保障支出10,884万元,下降42%;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万元,下降69.7%;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44万元,增长63.6%;
(20)其他支出-7,705万元,下降59.4%,负数的原因是按上级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支出进行冲减;
(21)债务付息支出3,938万元,增长4.5%;
(22)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万元,下降38.7%。
支出补充说明:
—— 总预备费执行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3,000万元,全年动用1,705万元,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448万元、人工繁殖陆生野生动物补偿资金758万元、国家赔偿及行政赔偿费用289万元、城乡医疗补助缺口210万元。余下未动用的结余部分按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获得上级税收返还8,77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80,18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40,357万元。上级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全部纳入全年财力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按规定专款专用,并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年底专项转移支付无结余。
——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情况:
2019年决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7,120万元,2020年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2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平衡年度预算。2020年底,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2万元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142万元。
—— 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按上级规定全年收回已分配到部门的结转结余两年以上(含区本级结转一年以上)存量资金13,021万元,并经批准纳入2020年预算调整,统筹安排用于“三保”“六保”等各项急需项目。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区财政收入总计389,683万元;当年财政总支出389,683万元,其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4,242万元。其构成是: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004万元,增长73.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828万元,增长57.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124万元,下降37.5%;污水处理费收入6,828万元,增长14倍;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17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3万元。
2.当年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4,876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82,000万元。
4.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0,372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2,990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3,733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下降5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万元,增长39.8%;城乡社区支出105,652万元,下降33.7%,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94,064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支出43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7,18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970万元;其他支出83,23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2,96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0,372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8,517万元,抗疫相关支出1,855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4,242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03,73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09万元。
三、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190万元。其中: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15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4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9万元。
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90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9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9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3,13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80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336万元。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1,10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77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336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491万元。
(备注:上述四本预算执行情况数据,均为快报统计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会有所变化,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五、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20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58,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5,700万元,专项债务 152,700万元。2020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56,5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3,846万元,专项债务152,664万元,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2020年政府债券转贷情况:自治区代发我区债券转贷的政府债券88,31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6,31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2,000万元。
3.2020年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1)还本7,014.52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还本;
(2)付息6,904.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3,938.13万元,专项债务付息2,966.53万元。
六、2020年主要财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着力开源节流,夯实财政保障基础
克难奋进,强化征管保增长。积极应对年内税收收入下降压力进一步增大,财政稳增长形势更趋复杂,困难和不确定因素增多的不利局面,在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全力强化依法征管,克难攻坚,通过加大对基础税收行业、重点纳税企业和重点项目税源的跟踪,加强历年欠缴税费的清算征缴入库,深挖收入潜力和增长点,收窄全年税收下降幅度;加强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出让,清理盘活国有资产,努力增加一次性非税收入,弥补税收缺口,拉高收入总量等综合措施,确保应收尽收,有效克服了突发疫情、经济下行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财政收入总体保持正增长,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46,322万元,增长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458万元,增长15.7%。
统筹协调,争取扶持增财力。准确把握上级资金测算分配办法、政策调整方向和投向重点,尤其是财政部今年特别提出的直达资金政策,着力围绕“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特色产业等方面资金需求,积极向上反映我区个性因素、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主动创造条件,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和债券额度倾斜。全年共获得上级综合财力性补助88,96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9,431万元,其中直达资金15,940万元,强化“三保”“六保”资金保障能力;争取到上级专项补助资金145,732万元,其中直达资金6,449万元,加大专项领域资金投入;争取到新城区建设发展市级补助资金6亿元,缓解新城区发展建设重点项目资金困难;争取到抗疫特别国债10,372万元,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六保”资金保障;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88,31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6,31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2,000万元,推动公共卫生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缓解债务还本压力。
加强盘活,统筹整合保刚需。一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除按规定收回两年以上的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以外,年内将所有本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总预算,在今年年初、年中、年末先后分三次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共13,021万元,统筹用于年内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发挥资金效率和效益;二是清理收回因疫情影响不能实施的项目和失去实施时效性的预算,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预算,加强部门资金整合力度,及时调整年度预算,激活财政资金效能,增强“三保”支出保障。
厉行节约,压减一般保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俭办事业,节省财政资金保障重点支出需求。一是在年初预算基础上,按30%比例压减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按5%比例压减各部门其他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全年共计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837万元,节约资金保障重点需求;二是从严从紧管控新增支出项目,除涉及“三保”支出及区委、区人民政府确定增加的重点支出外,原则上坚决不予新增支出,严格预算约束。
(二)突出应急保障,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制定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经费及时落实到位。全年共拨付1,449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救治、物资设备购置等方面,支持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着力补齐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稳步推进核酸检测实验室、区人民医院内科儿科病房和医技楼、区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等项目建设。三是统筹落实野生动物补助处置资金4,336万元,支持完成存栏野生动物补偿处置工作,切实减轻养殖场户损失,引导及时转型转产,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
(三)严格底线要求,强化“三保”支出保障
明确“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位置,确保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需求和各项基本民生政策落实。一是严格按照“底线”要求编制年初预算,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硬缺口;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特别是针对今年财政国库调度周转空前紧张,支出压力明显加大的不利形势,建立财政库款和支出需求动态监控机制,分清“轻重缓急”,按时足额拨付“三保”资金;三是年度预算调整优先安排“三保”增支需求,针对年初不可预见的政策性增资和刚性必保支出等,通过调整年初预留切块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支出结构和方向等方式予以优先保障。
(四)聚焦“六保”“六稳”任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六保”“六稳”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要求,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财政职责,统筹支持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
保居民就业。投入财政资金1,194万元,支持落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奖补政策和鼓励劳动力就业创业奖补政策,推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突出支持做好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实现就业的稳定化和扩大化。
保基本民生。一是投入财政资金7,793万元,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伙食,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二是发放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63,427万元,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做好养老保障工作。三是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9,509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专项财政资金4,939万元,着力做好医疗保障托底,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是投入财政资金12,617万元,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做好民生兜底。五是投入财政资金4,744万元,支持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及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基本住房需求。
保市场主体。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激发市场活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释放政策红利,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3,48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信贷效率和水平,落实“稳企贷”“复工贷”等贷款贴息748万元,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优化政府采购办理流程,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二是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兑现奖励补助共298万元,减免中小微企业国有房产租金492万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效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扶助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
保粮食能源安全。一是投入财政资金7,870万元,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二是拨付粮食风险基金304万元,落实各类粮食生产补贴1,013万元,保证粮食市场稳定,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保产业链工业链稳定。一是落实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基本电费财政奖补资金369万元,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二是筹集政府债券资金、抗疫国债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共32,507万元,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园区环境,不断提升园区承载力。三是落实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5,934万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完善智能家电产业链建设,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保基层正常运转。一是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23,286万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需求。二是投入财政资金7,280万元,提高社区村委干部基本报酬,改善村级组织办公条件,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五)持续精准发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落实和完善精准扶贫举措,坚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高质量扶贫“三大提升”行动,坚决打赢“四大战役”。全年统筹各级专项扶贫资金9,077万元,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保障;强化扶贫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全年共投入财政资金11,685万元用于污染防治,支持节能改造、污水治理、城乡排污管网建设及退耕还林工程等,有效保护我区青山绿水蓝天。三是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隐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六)深化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实现直达资金全程监控,强化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全年收到直达资金32,761万元,支出进度达100%,有效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二是强化库款监管力度,加强库款统计分析和形势预判,有效防范库款风险,确保疫情防控、“三保”等重点支出库款需求。三是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制定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促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五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铺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加力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六是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和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七是完成“政采云”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优化采购流程,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办理政府采购资金4.59亿元,节约资金0.15亿元,资金节约率3.3%。八是健全财政评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评审“细、实、准”职能作用,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共计240个,总送审金额23.8亿元,审定金额22.5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25亿元,净核减率5.3%。九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重点开展扶贫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差旅费等专项督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
从2020年财政工作情况看,通过奋力拼搏和扎实工作,顶住多种不利因素叠加压力,财政平稳高质运行,有力地支持了全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六保”“六稳”工作,为全面完成 “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良好收官提供坚实保障。回顾过去的五年,我区财政工作在上级关心和支持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推进财政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开创了财政新局面。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入质量保持较高水平。 “十三五”期,我区组织财政收入跨越20亿元大关,剔除2019年划出四个镇的不可比因素影响,实现收入保持五年连续正增长,地方财政实力不断发展壮大。五年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103,599万元,比“十二五”期增加423,545万元,年均增长9.0%。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90,163万元,比“十二五”期增加260,608万元,年均增长11.5%,其中:(1)税收收入累计完成411,814 万元,比“十二五”期增加148,773万元;(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78,349万元,比“十二五”期增加111,835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30.2%。
“十三五”时期柳江区组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 组织财政收入 | 一般预算收入 | ||
小计 | 税收收入 | 非税收入 | ||
2016年 | 174,620 | 86,852 | 62,209 | 24,643 |
2017年 | 200,835 | 103,169 | 79,718 | 23,451 |
2018年 | 241,863 | 127,047 | 95,809 | 31,238 |
2019年 | 239,949 | 126,637 | 86,348 | 40,289 |
2020年 | 246,332 | 146,458 | 87,730 | 58,728 |
合计 | 1,103,599 | 590,163 | 411,814 | 178,349 |
(二)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加大,统筹保障坚实有力。“十三五” 期,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649,210万元,年均增长8.8%,统筹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突出“三保”底线,及时足额兑现了“撤县设区”后工资、津补贴等同城同待遇政策,适当提高了机关正常运转经费标准,各项基本民生支出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二是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筹集资金支持新城区征地拆迁和发展建设,不断加大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扶持资金投入,推进了一批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办成了很多过去想办但没有资金解决的大事;三是持续加力支持民生事业,促进财政均等化发展。五年民生领域投入累计达到 1,429,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6.7 %,年均增长9.1%。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抗灾救灾、公共住房保障、城乡社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一批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十三五”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其中:民生支出 |
2016年 | 278,354 | 242,769 |
2017年 | 325,486 | 282,131 |
2018年 | 357,382 | 315,323 |
2019年 | 332,339 | 292,823 |
2020年 | 355,649 | 296,166 |
合计 | 1,649,210 | 1,429,212 |
(三)财政改革深入开展,财政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积极探索构建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完善了政府预算体系,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完成财政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进了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初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了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建立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盘活机制;推行了“营改增”、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工作,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深入推进;构建“政采云”平台,完善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修订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模式,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提升项目评审效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从试点向全面推行,成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初步建立部门和单位绩效自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评价机制;构建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常态化管理;顺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公车管理改革;深化金融和融资体制改革,实施“引金入柳”计划,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银行普惠金融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现了银行网点镇级全覆盖,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一些新旧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1)财源基础比较薄弱,同时受突发疫情冲击和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影响,收入持续增长形势复杂多变;(2)财力增长有限,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等政策性增支以及新城区建设发展资金持续加大,财政运行呈现“紧平衡”;(3)资金使用监管还存在一定缺位现象,财政支出提速增效仍有待提高;(4)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距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分析总结经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1年我区财政面临的形势分析
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国内外环境诸多不确定性影响,今后一定时期内,宏观经济形势将持续复杂多变,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但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发展大趋势没有改变。结合我区实际综合判断,2021年财政工作挑战机遇并存。
财政收入方面:预计年度财政收入将保持中低速度增长。一方面我区财源基础仍不够稳定,税收增长空间有限,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效应仍将持续,年度财政“稳增长”工作将继续面临较大考验。另一方面,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持续发力,经济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企业经营状况逐步回暖,将有效促进税源企稳发展;随着“撤县设区”深入推进,新城区建设发展进一步加快,多项重点项目落地实施,项目税收增量将进一步加大;新兴产业如智能家电系列项目逐步投产扩建,将成为拉动税收的新增长点等,为收入增长提供支撑。
财政支出方面:预计年内财政支出压力不减,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一是保障人员工资待遇、机关正常运转及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刚性支出需求进一步增加,“三保”压力持续加大;二是落实“六保”任务、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巩固扶贫成果、发展乡村振兴、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支出需求进一步增长,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三是新城区建设加快发展,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规模巨大,建设发展资金困难仍然突出。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要在统筹优化、加力提效上下功夫,提高财政保障效能。
二、2021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落实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激活市场主体活力;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强化整合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做好重点领域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财政收入预算安排
2021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计划完成258,700万元,增长5.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807万元,下降1.8%;上划中央收入88,410万元,增长13.1%;上划自治区收入26,483万元,增长17.6%。
按征收部门划分:税务部门组织收入计划安215,800万元,增长13.2%;财政部门组织收入计划安排42,900万元,下降23.1%。
2021年,全区财政收入总计预计333,559万元。构成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807万元。
2.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78,479万元,其中:(1)中央“两税”返还收入3,393万元;(2)中央“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57万元;(3)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收入3,406万元;(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22万元;(5)体制补助收入1,388万元;(6)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3,878万元;(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4,141万元;(8)结算补助收入189万元;(9)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204万元;(10)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803万元;(11)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8万元;(12)市补助直管县结算补助收入10,000万元。
3.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收入71,131万元。
4.调入资金39,000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2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安排
2021年,全区当年财政总支出安排333,55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147万元,上解支出27,41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96万元,增长10.3%;
(2)国防支出559万元,增长27.6% ;
(3)公共安全支出5,283万元,增长19.7%;
(4)教育支出66,649万元,增长21.6%;
(5)科学技术支出594万元,增长4.1%;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67万元,增长29.9%;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32万元,增长13.8%;
(8)卫生健康支出44,273万元,增长13.2%;
(9)节能环保支出57万元,下降83.6%;
(10)城乡社区支出25,091万元,增长192.5%;
(11)农林水支出35,620万元,增长9.6%;
(12)交通运输支出1,984万元,增长27.2%;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32万元,增长536.6%;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8万元,下降4.6%;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26万元,增长23.6%;
(16)住房保障支出10,563万元,增长0.2%;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16万元,增长245.8%;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88万元,增长24.6%;
(19)预备费3,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其他支出12,978万元,下降56.9%;
(21)债务付息支出4,750万元。
区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安排情况: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8,203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3,320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53万元;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27,263万元;
(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8,562万元;
(6)对企业补助1,800万元;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389万元;
(8)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7,818万元;
(9)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4,750万元;
(10)预备费3,000万元;
(11)其他支出2,858万元。
——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
2021年,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3,000万元,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3%,用于应对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1年,上级税收返还8,77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69,701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1,131万元。上级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全部作为财力统筹安排用于年初预算项目;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按规定专款专用,并在相应支出科目中反映。
——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1,142万元,2021年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2万元,用于平衡年初预算。动用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零。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区财政收入总计333,559万元,当年财政总支出333,55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四、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预计180,039万元。具体为: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024万元,下降79.5%。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3,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824万元。
2.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70,506万元。
3.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收入509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1,039万元。具体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133,000万元,增长10.4%。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27,80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3,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2,000万元。
4.其他支出29万元。
5.债务付息支出7,533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80,039万元,支出预算安排141,039万元,调出资金39,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五、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预计20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200万元,具体为:股利、股息收入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0万元。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0万元,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六、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全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9,06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89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171万元。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36,19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03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154万元。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8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2,368万元。
七、完成2021年财政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培植财源,夯实基础稳增长
一是继续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违规征收税费,杜绝收过头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税源发展。二是加大税源培植投入,筹集资金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增加自身财政“造血”能力,拓宽财政后续增量空间。三是持续做好税源调查,抓好重点企业纳税评估和分析,摸清税收底数,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四是积极协调市级加快我区土地运作,引进优质项目开发,增加土地收入。五是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加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新建项目开工及推进续建项目进度,增加项目税收。
(二)加力提质增效,创优条件争扶持
围绕上级财政奖励激励政策,创先争优,提高经济、财政重点指标完成质量,努力争取上级对我区奖励性财力补助,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紧跟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向,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挖掘区域发展优势,筛选优质产业项目,积极向上级申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推进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实施;加力跟进融入柳州市城区一体化发展步伐,争取市财政加大专项资金扶持,着力解决新城区建设发展与资金不足的矛盾和困难。
(三)着力勤俭节约,统筹优化保基本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协调,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三保”需求,确保财政运行平稳。一是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两费和新增项目支出,削减或取消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2021年部门预算在上年预算基础上,按5%压减三公两费预算,按10%压减除重点、刚性和急需支出以外的一般性支出预算,节约财政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二是认真做好“三保”预算编制,年初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本级预算,确保各项民生补贴、人员工资待遇及机关单位运转经费需求全部列入预算,并优先足额保障,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四)聚焦改善民生,服务惠民增福祉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的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落脚点,进一步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大各项民生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各类民生项目资金134,711万元,同比增长30.5%。安排教育领域项目资金24,033万元,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安排社保和就业领域项目资金27,625万元,保障社保、民政优抚和就业政策落实,持续改善基本民生;安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资金33,005万元,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强化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保障;安排“三农”项目资金27,125万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安排城乡社区领域项目资金17,315万元,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五)突出重点保障,精准发力助提质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和政府采购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加大财政对企业精准扶持。统筹工业、科技等本级财政资金6,136万元,加快推动传统工业创新升级,全力推进粤桂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支持现代农业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本级财政安排专项发展资金12,050万元,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完善乡村基础设施,促进农业观光、生态休闲等乡村旅游发展。四是筹集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用好政府债券资金,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新城区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旧城区公共设施改造,持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六)狠抓改革提升,严格规范强管理
一是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打破“基数+增长”的部门预算编制模式和长期固化的预算支出结构格局,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对预算的约束作用,促进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挂钩联动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三是加强存量资产管理。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切实盘活财政资金及闲置资产,激活存量效益。四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和实施细则,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强化政府采购及财政评审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资产清查和处置,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七是规范财政信息公开管理。实现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八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支持市场化融资,建立务实管用的债务风险处置机制和中长期规划,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九是加强督导约束管理。结合纪检巡察和审计问题建议,针对重点领域资金,继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部门责任,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开局之年,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和决定,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努力推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