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柳江区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2017年 1 月13日在柳州市柳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韦有绪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柳江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柳江区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宏观经济新常态,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依法、科学理财,积极顺应经济财政新形势,主动作为,克服困难,狠抓财政收入,全力稳增长,强化支出保障,着力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加强财政管理,力促各项财政改革有序深入开展。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72,796万元,完成预算168,300万元的102.7%,同比增长7.8% 。其中:上划中央收入67,3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 ,同比增长18.2%;上划自治区收入19,101万元,完成预算的111.1%,同比增长5.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305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同比增长1.4%。
在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含上划)完成148,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同比增长7.2%,占财政收入的85.7%;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61,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4%;非税收入完成24,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6%。(详见表一)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93,701万元,其构成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305万元;
2.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61,823万元,其中:(1)“两税”返还收入3,516万元;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57万元;(3)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收入3,406万元;(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22万元;(5)增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572万元;(6)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80万元;(7)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319万元;(8)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55万元;(9)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8,733万元;(10)其他各项补助收入11,863万元;
3.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09,724万元;
4.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收入22,509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1,100万元,置换债券1,409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6万元;
6.上年结余收入10,484万元(为专项结转);
(详见表三)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当年财政总支出283,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541万元,同比增加45,794万元,增长19.7%;上解支出2,5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409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48万元,同比增长10.4%;
(2)国防支出349万元,同比下降38%;
(3)公共安全支出16,223万元,同比增长13%;
(4)教育支出61,169万元,同比增长25%;
(5)科学技术支出2,425万元,同比增长1.2%;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24万元,同比增长15.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15万元,同比增长9.9%;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757万元,同比增长16.9%;
(9)节能环保支出4,017万元,同比下降4.4%;
(10)城乡社区支出12,920元,同比下降15%;
(11)农林水支出43,443万元,同比增长19.8%;
(12)交通运输支出11,108万元,同比增长189%;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1万元,同比下降68.4%;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56万元,同比增长0.3%;
(15)金融支出0万元;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97万元,同比增长44.3%;
(17)住房保障支出22,511万元,同比增长261.7%;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3万元,同比增长21.3%;
(19)其他支出-8,156万元,同比下降较大,主要是按上级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支出进行冲减。
(20)债务付息支出1,259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2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详见表二)
支出补充说明:
—— 总预备费执行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500万元,全年动用完毕,其中:安排“5.18”事故赔偿经费32.8万元,4.8爆燃事故安置过渡经费2.5万元,刑事案件赔偿款9.7万元,精准扶贫资金30万元,余下资金统筹安排于其他急需的增支项目,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6年县财政获得上级税收返还8,901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52,922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9,724万元。上级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全部纳入全年财力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按规定专款专用,年底专项转移支付结余8,276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情况:
2015年结算,县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6万元,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6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平衡年度预算。2016年底,县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045万元。
—— 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情况
2016年按上级规定,全年收回已分配到部门的结转结余两年以上存量资金6,722.45万元,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2016年预算调整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急需项目,其中:按原用途安排于历年在建项目资金4,889.245万元,新增项目资金1,833.205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93,701万元,当年财政总支出283,450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结余9,20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5万元。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3,565万元,同比增长37.8%,其构成是: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9,666万元,同比增长21.5%。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1,038万元,同比下降16.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3,003万元,同比增长19.8%;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046万元,同比增长68.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81万元,同比增长26%;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98万元,同比增长380.6%;
2.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6,902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3,333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3,664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1,623万元,主要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万元,同比下降4.7%;城乡社区支出80,122万元,同比增长11.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支出58,672万元,同比增长13.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5,454万元,同比增长109.8%;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701万元,同比增长152.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323万元,同比增长546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3,934万元,同比下降13.2%;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1,038万元,同比增长25.5%);农林水支出121万元,同比下降82.7%,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其他支出278万元,同比下降84.1%,为彩票公益金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7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3,565万元,当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1,6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333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609万元。(详见表五)
三、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17万元。其中: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27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万元,上年结余47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231万元,均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6万元。(详见表六)
四、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2,34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735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2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385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3,36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083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30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75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2,34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367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1,02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460万元。(详见表七)
(备注:上述四本预算执行情况数据,均为快报统计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会有所变化,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5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存量余额8.78亿元,债务率为60.8%,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获得上级政府性债券51,324万元,其中置换债券30,224万元,新增债券21,100万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置换以前年度债务和规定项目支出。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偿还债务还本付息40,544.37万元,其中本金39,586.22万元(含置换债券偿还),利息958.15万元,2016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存量为9.95亿元,债务率为62.1%,债务风险合理、可控。
六、2016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保持较快增长
全年累计组织财政收入172,7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2.7%完成年初预算100.7%,同比增长7.8%。在当前经济复杂,下行压力增大以及实施“营改增”改革和普遍降费等减税清费造成收入减少的严峻形势下,我县财政收入难中求进,保持较快增长。当年财政收入在全区县级收入排名第7位,比上年上升1位,继续在柳州市六县收入排名中保持第1 位。
(二)财政收入基本面整体向好,形势较为复杂
年内我县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汽配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电力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税收入库稳中有升,同时房地产行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为税收增加注入新的增长点,对财政收入保增长提供了有效支撑。但制糖行业受产量下降影响,税收贡献同比下降;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达不到预期,减收的缺口较大;“营改增”改革实施,相关行业税收只减不增,收入出现硬缺口;交通运输业税收较上年出现了下滑,税收减少;以及一些一次性税收的增减变动等等,多种因素叠加,形势复杂,增加了全年收入的不确定性。
(三)财政支出执行总体平稳,支出进度均衡性有待提高
全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进度达96.8%,达到自治区年度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的要求。但年内支出的均衡性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一些部门的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上级支出执行过程中的统计时间截点计算,相对滞后。
(四)刚性支出规模陡增,收支矛盾超预期
按上级批复我县从今年开始正式撤县设区,并从4月份开始实施同城同待遇政策,同时需兑现国家政策性增支以及提高部门绩效奖励标准等,各项刚性支出叠加,累计增加支出2亿多元,在财力增量总体有限的情况下,刚性支出大规模增加,全县财政资金统筹安排承受巨大压力。
七、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的措施及成效
(一)克难奋进,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根据宏观经济复杂,下行压力较大的总体形势,以“保增长”为中心,全面分析全年财政收入新形势、新常态,强化征管责任,切实加强依法综合治税工作,着力加强全县重点税源跟踪监控和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基本面稳定。在此基础上,针对年内机制糖税收减收、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缺口较大以及“营改增”改革等政策性减税,造成收入保增长压力增大的不利局面,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明确工作方向,通过加强税收清理、核查、稽查等措施,综合协调,狠抓落实,深挖税收亮点,发掘收入潜力,缩小缺口,拉动收入增长,确保了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圆满完成。
(二)重点扶持,拓展财政收入增长空间
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方向,筹措资金,大力支持经济项目建设,夯实和坐大财源基础。年内争取上级基础投资项目资金4,100多万元,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安排各种项目前期经费800万元,推进项目规划、立项和实施;安排工业企业发展和扶持资金1,600万元,促进企业发展;落实资金5,000多万元,扶持工业园区开发;安排新型城镇化建设资本金4,300多万元,支持新城区建设;投入农业核心区及特色产业发展资金1,000多万元,支持农业发展;等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提升财政收入增长空间。
(三)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安排
突出“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努力拓展财力调配和保障空间,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支出统筹保障能力。
1.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增加地方财力。全年上级对我县财力性补助为61,823万元,比上年增加8,146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109,724万元,比上年增加20,453万元;争取地方政府性债券22,509万元;争取上级调整农垦和我县合作企业税收分成比例,增加财力1,000多万元。
2.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强化财政基本保障能力。针对年内财政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精打细算,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新增政府性债券和争取市财政扶持等综合措施,弥补了落实政策性增资、绩效奖励提标及同城同待遇政策等支出缺口,确保全年支出均衡平稳。
3.优化支出安排,加强重点和民生资金保障。厉行节约,集中财力,支持“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精准扶贫项目、“乡约.藕遇”骑行绿道工程项目、县城5个点的道路渠化等工程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建制村道路建设及公路养护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天网工程项目等实施建设;全年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43,055万元,比上年增加51,016万元,增长26.6%,其中教育、农林水、社保、医疗卫生支出,同比分别增长24.9%、19.8%、9.9%、16.9%。
(四)有序推进,促进财政管理改革创新
按照上级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财税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规范化管理。一是按《预算法》规定,完整编制四本预算,提交县人大审议;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建立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体制机制;三是认真开展“营改增”制度改革,确保5月1日顺利完成税制转换;四是制定了县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深入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全年收回2013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6,722.45万元,激活财政资金存量,实现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已推行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成效明显。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运行平稳,不断完善;全年使用公务卡报销总金额1,577万元,比去年减少420万元,下降21.03%,现金提取为622万元,比去年减少435万元,下降41.2%;2016年公务卡使用率为71.7%,同比提高6.3个百分点 ;全年办理政府采购业务2,415宗,资金45,376万元,节约资金5,651万元,资金节约率11.1%;全年完成377个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送审金额13.72亿元,核减金额9,169万元,核减率为6.7%;六是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七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年纳入预算绩效评价的部门59个,金额7.7亿元;八是按照公车改革方案,完成机关(参公)单位公车拍卖处置工作,共拍卖成交130辆,成交价格167.2万元,溢价32.7%,报废60辆,同时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前期数据统计、测算工作,为后续改革奠定基础。
(五)检查督导,加强财经监管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监管制度,制定出台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系统管理、机关运转和公共关系等财政内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填补制度“短板”;扎实开展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年初计划,对乡镇2015年度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对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林业等历年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在全县范围开展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检查、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等,查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认真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听取审计检查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条分析整改到位。
2016年,我县克难攻坚,奋力拼搏,扎实工作,顺利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取得较好成绩,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为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财源基础还不够牢固,随着年度收入总量基数的增大,保增长任务艰巨;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形势下,财力增量有限,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和保重点等刚性支出大幅增长,财政资金统筹调配难度大;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依法、科学理财水平有待提升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着重加以解决。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区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
2017年,在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下行压力增大的新常态下,财政事业发展将继续面临诸多挑战,同时随着各项刺激经济增长的积极政策措施落实,也存在很多发展机遇。财政收入方面,经过多年的培植,我区工业基础较为稳固,经济基本面总体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为财政收入稳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撤县设区带来的重大战略发展机遇,柳江将全面融入柳州市发展,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业将加快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大幅向前,增加了税收亮点,拓展了收入潜力,为财政收入增长注入强劲动力,将有效降低制糖业税收下降和营改增改革等减税清费造成的减收因素影响,夯实了财政收入增长基础。财政支出方面,财政支出保障压力空前,新城区建设步伐加快,重点项目支出投入规模大幅增加,兑现同城同待遇政策基本支出大幅提高,教育、农业、社保、医疗卫生、环保等民生资金需求不断增大,撤县设区工作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等,对统筹优化支出安排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财政形势,按照上级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科学合理安排收入和支出;认真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规范项目设置,严格项目立项;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2017年全区财政收入计划安排183,200万元,增长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011万元,增长11.2%;上划中央收入67,715万元,增长0.5%;上划自治区收入19,474万元,增长2%。
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组织收入安排110,300万元,增加 12,229万元,增长12.5 %;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安排53,900万元,增加909万元,增长1.7%;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安排19,000万元,减少2,734万元,下降12.6 %。(详见表一)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230,147万元,项目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011万元;
2.上级财力补助收入54,436万元,其中:(1)“两税”返还收入3,344万元;(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57万元;(3)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收入3,406万元;(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22万元;(5)增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572万元;(6)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80万元;(7)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110万元;(8)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20万元;(9)基本财力保障资金8,377万元;(10)其他各项补助收入5,448万元;
3. 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收入64,449万元;
4.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预计5,000万元;
5. 上年结余收入9,206万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5万元。(详见表三)
(二)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支出计划安排230,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147万元(其中:当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422万元;2016年上级专款结转支出8,276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2017年专项资金支出64,449万元);上解支出2,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40万元,同比增长15.9%;
(2)国防支出307万元,同比增长22.3% ;
(3)公共安全支出13,066万元,同比增长25.3%;
(4)教育支出58,535万元,同比增长32.5%;
(5)科学技术支出1,585万元,同比增长13.3%;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82万元,同比增长37.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62万元,同比下降7.2%;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03万元,同比增长8.4%;
(9)节能环保支出972万元,同比下降48.9%;
(10)城乡社区支出6,550万元,同比下降15.3 %;
(11)农林水支出29,019万元,同比增长4.3%;
(12)交通运输支出1,630万元,同比下降57.6%;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3万元,同比增长16.5%;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2万元, 同比下降47.1%;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17万元, 同比增长101.8 %;
(16)住房保障支出8,978万元, 同比下降52.2%;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2万元, 同比增长1.4 %;
(18)预备费支出2,000万元,同比增长33.3%;
(19)其他支出12,084万元,同比下降6.8%。(详见表四)
——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上级专项结转和上级提前下达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比重1.3%,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17年预计上级税收返还8,729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 45,707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2,725万元(含2016年专项结转8,276万元)。上级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全部作为财力统筹安排用于年初预算项目;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按规定专款专用,并在相应科目中反映。
——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底,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5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5万元,用于平衡年初预算。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230,147万元,财政总支出230,147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安排96,244万元,构成为: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86,700万元,同比增长24.5 %,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2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4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7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000万元。
2.上级提前下达基金专项补助935万元;
3.上年基金结余8,609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91,653万元,同比增长35.5%,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0,660万元,同比增长35.7%,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84,000万元,同比增长37.9%,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4,700万元,同比增长34.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310万元,同比下降58.9%,城市公用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450万元,同比增长4.7%;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1,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农林水支出21万元,同比下降82.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6万元,同比下降78.3%;其他支出152万元,同比增长794.1%。
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591万元。(详见表五)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815万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安排629万元,具体为:股利、股息收入47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9万元;上年结余1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815万元,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入和支出相抵平衡。(详见表六)
六、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3,13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96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4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928万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74,96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14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99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834万元。
收入和支出相抵,当年收支结余-31,83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 -31,370万元。(详见表七)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需要安排的支出情况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本次人大会批准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前,我们已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部门必需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八、砥砺前行,创新发展,全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围绕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全力保增长
强化征收工作责任落实,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强化税法约束和征管措施落实,创新征管方式,改进征管措施,确保税收足额入库;健全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机制,掌握税源实情和税收增减变动,查实影响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确保收入增长;加强税收亮点培育,深挖财政收入潜力,努力提高财税收入增量;统筹推进新城区建设及交通、农业、扶贫、城建等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做大项目税收增量;把握好汽车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行业和通用设备制造业等增势良好的有利局面,努力提高和扩大税收增量;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按规定足额缴库,增加财政收入。
(二)紧扣稳增长政策,争取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扶持
继续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财政形势研判,找准上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稳增长”政策方向,积极创造条件,大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向我区倾斜,发挥项目带动作用,拉动经济发展财政增收。同时,以撤县设区为契机,充分发挥“接轨柳州、融入柳州”的政策利好,争取柳州市政策资金扶持,增加发展资金投入。
(三)狠抓支出统筹分配,促进和谐发展
充分考虑全年财力负担水平和承受能力,牢固树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兼顾,确保全年支出综合平衡。突出保基本,促稳定,抓好政策性增资政策、同城同待遇政策、社保改革政策落实,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定额经费标准和保障绩效奖励发放;倾力保民生,促和谐,支出安排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预算安排179,166万元,同比增加4,127万元,并调整优化民生支出结构,将资金重点投向保障教育、科技、农林水、社保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益文化、城乡社区、节能环保等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教育、科技、农林水支出,同比分别增长32.5%、13.3%、4.3%。着力保重点,促发展,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集中财政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投入力度,主要有“乡约·藕遇”休闲骑行绿道工程500万元、新型城镇化发展资金600万元等。
(四)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规范化管理
按照上级财政改革总体部署和安排,加快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进程,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体制,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改进预算监控,重点加强中期财政规划改革工作,推进部门预算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加强部门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前瞻性、有效性、科学性;继续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定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激活财政资金存量,并对结余结转资金较大的部门适当调减预算安排,倒逼部门提高预算的科学性、精确性,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开展预算绩效工作,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和预算评价结果运用,完善预算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力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界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坚持完善监督制度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全面清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完善 “事前、事中、事后” 资金追踪问效体制,围绕上级财政收支管理检查重点,加大涉农、扶贫等民生资金、重大项目资金、“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专项检查,查改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与审计、人大、纪检监察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互通,形成合力,扩大监督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各位代表,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柳江撤县设区挂牌成立的第一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容懈怠。我们将继续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以时不待我的精神,鼓足干劲,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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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柳江区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2017年 1 月13日在柳州市柳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韦有绪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柳江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柳江区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宏观经济新常态,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依法、科学理财,积极顺应经济财政新形势,主动作为,克服困难,狠抓财政收入,全力稳增长,强化支出保障,着力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加强财政管理,力促各项财政改革有序深入开展。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72,796万元,完成预算168,300万元的102.7%,同比增长7.8% 。其中:上划中央收入67,3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8.8% ,同比增长18.2%;上划自治区收入19,101万元,完成预算的111.1%,同比增长5.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305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同比增长1.4%。
在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含上划)完成148,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同比增长7.2%,占财政收入的85.7%;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61,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4%;非税收入完成24,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6%。(详见表一)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93,701万元,其构成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305万元;
2.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61,823万元,其中:(1)“两税”返还收入3,516万元;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57万元;(3)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收入3,406万元;(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22万元;(5)增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572万元;(6)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80万元;(7)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319万元;(8)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55万元;(9)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8,733万元;(10)其他各项补助收入11,863万元;
3.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09,724万元;
4.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收入22,509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1,100万元,置换债券1,409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6万元;
6.上年结余收入10,484万元(为专项结转);
(详见表三)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当年财政总支出283,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541万元,同比增加45,794万元,增长19.7%;上解支出2,5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409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48万元,同比增长10.4%;
(2)国防支出349万元,同比下降38%;
(3)公共安全支出16,223万元,同比增长13%;
(4)教育支出61,169万元,同比增长25%;
(5)科学技术支出2,425万元,同比增长1.2%;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24万元,同比增长15.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15万元,同比增长9.9%;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757万元,同比增长16.9%;
(9)节能环保支出4,017万元,同比下降4.4%;
(10)城乡社区支出12,920元,同比下降15%;
(11)农林水支出43,443万元,同比增长19.8%;
(12)交通运输支出11,108万元,同比增长189%;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41万元,同比下降68.4%;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56万元,同比增长0.3%;
(15)金融支出0万元;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97万元,同比增长44.3%;
(17)住房保障支出22,511万元,同比增长261.7%;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3万元,同比增长21.3%;
(19)其他支出-8,156万元,同比下降较大,主要是按上级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支出进行冲减。
(20)债务付息支出1,259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2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详见表二)
支出补充说明:
—— 总预备费执行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500万元,全年动用完毕,其中:安排“5.18”事故赔偿经费32.8万元,4.8爆燃事故安置过渡经费2.5万元,刑事案件赔偿款9.7万元,精准扶贫资金30万元,余下资金统筹安排于其他急需的增支项目,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6年县财政获得上级税收返还8,901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52,922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9,724万元。上级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全部纳入全年财力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支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按规定专款专用,年底专项转移支付结余8,276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情况:
2015年结算,县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6万元,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6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平衡年度预算。2016年底,县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045万元。
—— 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情况
2016年按上级规定,全年收回已分配到部门的结转结余两年以上存量资金6,722.45万元,经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2016年预算调整统筹安排用于各项急需项目,其中:按原用途安排于历年在建项目资金4,889.245万元,新增项目资金1,833.205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93,701万元,当年财政总支出283,450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结余9,20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5万元。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3,565万元,同比增长37.8%,其构成是: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9,666万元,同比增长21.5%。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1,038万元,同比下降16.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3,003万元,同比增长19.8%;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046万元,同比增长68.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81万元,同比增长26%;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98万元,同比增长380.6%;
2.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6,902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3,333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3,664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81,623万元,主要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万元,同比下降4.7%;城乡社区支出80,122万元,同比增长11.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支出58,672万元,同比增长13.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5,454万元,同比增长109.8%;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701万元,同比增长152.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323万元,同比增长546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3,934万元,同比下降13.2%;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1,038万元,同比增长25.5%);农林水支出121万元,同比下降82.7%,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其他支出278万元,同比下降84.1%,为彩票公益金及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7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3,565万元,当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81,6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3,333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609万元。(详见表五)
三、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17万元。其中: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27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万元,上年结余47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231万元,均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6万元。(详见表六)
四、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2,34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735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2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385万元。
(二)支出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3,36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083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30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75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2,34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367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1,02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460万元。(详见表七)
(备注:上述四本预算执行情况数据,均为快报统计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会有所变化,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5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存量余额8.78亿元,债务率为60.8%,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获得上级政府性债券51,324万元,其中置换债券30,224万元,新增债券21,100万元,全部统筹安排用于置换以前年度债务和规定项目支出。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偿还债务还本付息40,544.37万元,其中本金39,586.22万元(含置换债券偿还),利息958.15万元,2016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存量为9.95亿元,债务率为62.1%,债务风险合理、可控。
六、2016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保持较快增长
全年累计组织财政收入172,7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2.7%完成年初预算100.7%,同比增长7.8%。在当前经济复杂,下行压力增大以及实施“营改增”改革和普遍降费等减税清费造成收入减少的严峻形势下,我县财政收入难中求进,保持较快增长。当年财政收入在全区县级收入排名第7位,比上年上升1位,继续在柳州市六县收入排名中保持第1 位。
(二)财政收入基本面整体向好,形势较为复杂
年内我县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汽配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电力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税收入库稳中有升,同时房地产行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为税收增加注入新的增长点,对财政收入保增长提供了有效支撑。但制糖行业受产量下降影响,税收贡献同比下降;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达不到预期,减收的缺口较大;“营改增”改革实施,相关行业税收只减不增,收入出现硬缺口;交通运输业税收较上年出现了下滑,税收减少;以及一些一次性税收的增减变动等等,多种因素叠加,形势复杂,增加了全年收入的不确定性。
(三)财政支出执行总体平稳,支出进度均衡性有待提高
全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进度达96.8%,达到自治区年度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的要求。但年内支出的均衡性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一些部门的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上级支出执行过程中的统计时间截点计算,相对滞后。
(四)刚性支出规模陡增,收支矛盾超预期
按上级批复我县从今年开始正式撤县设区,并从4月份开始实施同城同待遇政策,同时需兑现国家政策性增支以及提高部门绩效奖励标准等,各项刚性支出叠加,累计增加支出2亿多元,在财力增量总体有限的情况下,刚性支出大规模增加,全县财政资金统筹安排承受巨大压力。
七、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的措施及成效
(一)克难奋进,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根据宏观经济复杂,下行压力较大的总体形势,以“保增长”为中心,全面分析全年财政收入新形势、新常态,强化征管责任,切实加强依法综合治税工作,着力加强全县重点税源跟踪监控和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基本面稳定。在此基础上,针对年内机制糖税收减收、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缺口较大以及“营改增”改革等政策性减税,造成收入保增长压力增大的不利局面,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明确工作方向,通过加强税收清理、核查、稽查等措施,综合协调,狠抓落实,深挖税收亮点,发掘收入潜力,缩小缺口,拉动收入增长,确保了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圆满完成。
(二)重点扶持,拓展财政收入增长空间
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方向,筹措资金,大力支持经济项目建设,夯实和坐大财源基础。年内争取上级基础投资项目资金4,100多万元,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安排各种项目前期经费800万元,推进项目规划、立项和实施;安排工业企业发展和扶持资金1,600万元,促进企业发展;落实资金5,000多万元,扶持工业园区开发;安排新型城镇化建设资本金4,300多万元,支持新城区建设;投入农业核心区及特色产业发展资金1,000多万元,支持农业发展;等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提升财政收入增长空间。
(三)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安排
突出“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努力拓展财力调配和保障空间,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支出统筹保障能力。
1.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增加地方财力。全年上级对我县财力性补助为61,823万元,比上年增加8,146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109,724万元,比上年增加20,453万元;争取地方政府性债券22,509万元;争取上级调整农垦和我县合作企业税收分成比例,增加财力1,000多万元。
2.加强资金统筹力度,强化财政基本保障能力。针对年内财政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精打细算,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新增政府性债券和争取市财政扶持等综合措施,弥补了落实政策性增资、绩效奖励提标及同城同待遇政策等支出缺口,确保全年支出均衡平稳。
3.优化支出安排,加强重点和民生资金保障。厉行节约,集中财力,支持“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精准扶贫项目、“乡约.藕遇”骑行绿道工程项目、县城5个点的道路渠化等工程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建制村道路建设及公路养护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天网工程项目等实施建设;全年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43,055万元,比上年增加51,016万元,增长26.6%,其中教育、农林水、社保、医疗卫生支出,同比分别增长24.9%、19.8%、9.9%、16.9%。
(四)有序推进,促进财政管理改革创新
按照上级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财税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规范化管理。一是按《预算法》规定,完整编制四本预算,提交县人大审议;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建立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体制机制;三是认真开展“营改增”制度改革,确保5月1日顺利完成税制转换;四是制定了县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深入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全年收回2013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6,722.45万元,激活财政资金存量,实现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已推行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成效明显。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运行平稳,不断完善;全年使用公务卡报销总金额1,577万元,比去年减少420万元,下降21.03%,现金提取为622万元,比去年减少435万元,下降41.2%;2016年公务卡使用率为71.7%,同比提高6.3个百分点 ;全年办理政府采购业务2,415宗,资金45,376万元,节约资金5,651万元,资金节约率11.1%;全年完成377个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送审金额13.72亿元,核减金额9,169万元,核减率为6.7%;六是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七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年纳入预算绩效评价的部门59个,金额7.7亿元;八是按照公车改革方案,完成机关(参公)单位公车拍卖处置工作,共拍卖成交130辆,成交价格167.2万元,溢价32.7%,报废60辆,同时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前期数据统计、测算工作,为后续改革奠定基础。
(五)检查督导,加强财经监管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监管制度,制定出台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系统管理、机关运转和公共关系等财政内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填补制度“短板”;扎实开展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年初计划,对乡镇2015年度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对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林业等历年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在全县范围开展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检查、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等,查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认真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听取审计检查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条分析整改到位。
2016年,我县克难攻坚,奋力拼搏,扎实工作,顺利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取得较好成绩,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为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财源基础还不够牢固,随着年度收入总量基数的增大,保增长任务艰巨;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形势下,财力增量有限,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和保重点等刚性支出大幅增长,财政资金统筹调配难度大;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需进一步提高;依法、科学理财水平有待提升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着重加以解决。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区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
2017年,在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下行压力增大的新常态下,财政事业发展将继续面临诸多挑战,同时随着各项刺激经济增长的积极政策措施落实,也存在很多发展机遇。财政收入方面,经过多年的培植,我区工业基础较为稳固,经济基本面总体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为财政收入稳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撤县设区带来的重大战略发展机遇,柳江将全面融入柳州市发展,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业将加快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大幅向前,增加了税收亮点,拓展了收入潜力,为财政收入增长注入强劲动力,将有效降低制糖业税收下降和营改增改革等减税清费造成的减收因素影响,夯实了财政收入增长基础。财政支出方面,财政支出保障压力空前,新城区建设步伐加快,重点项目支出投入规模大幅增加,兑现同城同待遇政策基本支出大幅提高,教育、农业、社保、医疗卫生、环保等民生资金需求不断增大,撤县设区工作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等,对统筹优化支出安排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财政形势,按照上级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财政工作实际,2017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科学合理安排收入和支出;认真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规范项目设置,严格项目立项;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2017年全区财政收入计划安排183,200万元,增长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011万元,增长11.2%;上划中央收入67,715万元,增长0.5%;上划自治区收入19,474万元,增长2%。
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组织收入安排110,300万元,增加 12,229万元,增长12.5 %;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安排53,900万元,增加909万元,增长1.7%;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安排19,000万元,减少2,734万元,下降12.6 %。(详见表一)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230,147万元,项目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011万元;
2.上级财力补助收入54,436万元,其中:(1)“两税”返还收入3,344万元;(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57万元;(3)自治区分享“四税”基数返还收入3,406万元;(4)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22万元;(5)增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572万元;(6)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080万元;(7)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110万元;(8)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20万元;(9)基本财力保障资金8,377万元;(10)其他各项补助收入5,448万元;
3. 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收入64,449万元;
4.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预计5,000万元;
5. 上年结余收入9,206万元;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5万元。(详见表三)
(二)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支出计划安排230,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147万元(其中:当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422万元;2016年上级专款结转支出8,276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2017年专项资金支出64,449万元);上解支出2,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40万元,同比增长15.9%;
(2)国防支出307万元,同比增长22.3% ;
(3)公共安全支出13,066万元,同比增长25.3%;
(4)教育支出58,535万元,同比增长32.5%;
(5)科学技术支出1,585万元,同比增长13.3%;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82万元,同比增长37.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62万元,同比下降7.2%;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03万元,同比增长8.4%;
(9)节能环保支出972万元,同比下降48.9%;
(10)城乡社区支出6,550万元,同比下降15.3 %;
(11)农林水支出29,019万元,同比增长4.3%;
(12)交通运输支出1,630万元,同比下降57.6%;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3万元,同比增长16.5%;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2万元, 同比下降47.1%;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17万元, 同比增长101.8 %;
(16)住房保障支出8,978万元, 同比下降52.2%;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2万元, 同比增长1.4 %;
(18)预备费支出2,000万元,同比增长33.3%;
(19)其他支出12,084万元,同比下降6.8%。(详见表四)
—— 总预备费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总预备费2,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上级专项结转和上级提前下达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比重1.3%,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 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17年预计上级税收返还8,729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 45,707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72,725万元(含2016年专项结转8,276万元)。上级税收返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全部作为财力统筹安排用于年初预算项目;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按规定专款专用,并在相应科目中反映。
——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底,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5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5万元,用于平衡年初预算。
(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230,147万元,财政总支出230,147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预算安排96,244万元,构成为: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86,700万元,同比增长24.5 %,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5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2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4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7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0,000万元。
2.上级提前下达基金专项补助935万元;
3.上年基金结余8,609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91,653万元,同比增长35.5%,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0,660万元,同比增长35.7%,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84,000万元,同比增长37.9%,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4,700万元,同比增长34.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310万元,同比下降58.9%,城市公用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450万元,同比增长4.7%;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1,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农林水支出21万元,同比下降82.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6万元,同比下降78.3%;其他支出152万元,同比增长794.1%。
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591万元。(详见表五)
五、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815万元,其中:当年收入预算安排629万元,具体为:股利、股息收入47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9万元;上年结余1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815万元,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入和支出相抵平衡。(详见表六)
六、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3,13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96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4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928万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74,96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7,14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99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834万元。
收入和支出相抵,当年收支结余-31,83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 -31,370万元。(详见表七)
七、预算草案批准前需要安排的支出情况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本次人大会批准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前,我们已加快安排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并及时安排部门必需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八、砥砺前行,创新发展,全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围绕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全力保增长
强化征收工作责任落实,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强化税法约束和征管措施落实,创新征管方式,改进征管措施,确保税收足额入库;健全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机制,掌握税源实情和税收增减变动,查实影响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确保收入增长;加强税收亮点培育,深挖财政收入潜力,努力提高财税收入增量;统筹推进新城区建设及交通、农业、扶贫、城建等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做大项目税收增量;把握好汽车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行业和通用设备制造业等增势良好的有利局面,努力提高和扩大税收增量;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按规定足额缴库,增加财政收入。
(二)紧扣稳增长政策,争取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扶持
继续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财政形势研判,找准上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稳增长”政策方向,积极创造条件,大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向我区倾斜,发挥项目带动作用,拉动经济发展财政增收。同时,以撤县设区为契机,充分发挥“接轨柳州、融入柳州”的政策利好,争取柳州市政策资金扶持,增加发展资金投入。
(三)狠抓支出统筹分配,促进和谐发展
充分考虑全年财力负担水平和承受能力,牢固树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保基本、保民生、保重点”,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兼顾,确保全年支出综合平衡。突出保基本,促稳定,抓好政策性增资政策、同城同待遇政策、社保改革政策落实,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定额经费标准和保障绩效奖励发放;倾力保民生,促和谐,支出安排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预算安排179,166万元,同比增加4,127万元,并调整优化民生支出结构,将资金重点投向保障教育、科技、农林水、社保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益文化、城乡社区、节能环保等社会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教育、科技、农林水支出,同比分别增长32.5%、13.3%、4.3%。着力保重点,促发展,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集中财政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投入力度,主要有“乡约·藕遇”休闲骑行绿道工程500万元、新型城镇化发展资金600万元等。
(四)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规范化管理
按照上级财政改革总体部署和安排,加快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进程,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体制,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改进预算监控,重点加强中期财政规划改革工作,推进部门预算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加强部门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前瞻性、有效性、科学性;继续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定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激活财政资金存量,并对结余结转资金较大的部门适当调减预算安排,倒逼部门提高预算的科学性、精确性,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开展预算绩效工作,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和预算评价结果运用,完善预算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力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界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坚持完善监督制度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全面清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完善 “事前、事中、事后” 资金追踪问效体制,围绕上级财政收支管理检查重点,加大涉农、扶贫等民生资金、重大项目资金、“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专项检查,查改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与审计、人大、纪检监察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共享互通,形成合力,扩大监督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各位代表,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柳江撤县设区挂牌成立的第一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容懈怠。我们将继续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以时不待我的精神,鼓足干劲,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努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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