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
──2022年9月30日在柳江区
区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柳州市柳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我区财政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已经区审计局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一年来,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姿态,认真落实我区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持续落实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保民生、防风险、守底线各项工作,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7,084万元,同比下降1%。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729万元,同比增长2.9%。其中:税收收入94,171万元,同比增长7.3%;非税收入56,558万元,同比下降3.7%。
(2)上级补助收入210,559万元,同比下降8.8%。其中:返还性收入10,482万元,财力性补助收入76,761万元,专项补助收入123,316万元。
(3)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276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2,014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万元。
(详见表一)
总收入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2,281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结算数据调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6,538万元,同比下降5.8%。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498万元,同比下降10.2%。①总体支出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从2021年起改由市级列支,涉及本级支出减少约1.5亿元;二是上级规范财政资金权责发生制核算,客观造成当年支出减少,年终结余增加;三是受2020年对冲疫情影响上级的一次性政策取消,上级转移支付有所减少。②其他支出同比下降101%,主要是由于在动用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时,2020年按照旧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规定,冲减了“其他支出”科目支出,造成支出为负数;2021年按照新的会计处理规定,直接冲减重新安排项目列支的科目支出,不再影响“其他支出”科目支出数。③科学技术支出同比增长159.1%,主要是根据2021年区本级科技支出比例不低于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的0.5%的有关要求,增加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投入。④节能环保支出同比增长126.7%,主要是由于该科目新增上级下达的粤桂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项目发展引导资金1亿元。⑤金融支出同比增长715.2%,主要是从2021年开始实施“桂惠贷”政策,新增财政贴息支出3895万元。⑥粮油物资储备同比增长316.9%,主要是由于新增储备粮油库建设维修、粮安工程等项目资金208万元。
(2)上解支出32,993万元。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400万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47万元。
(详见表一、表三)
当年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733万元,主要是决算数调整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287万元,上解支出增加6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83万元。
3.收支结余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546万元,均为上级专项结余。
年终结余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548万元,主要是按结算期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结余进行调整增加。
4.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3,000万元,全年动用1,876万元,其中:企业外地留柳过年“响应政府号召奖励金”396万元、疫情防控相关支出1,049万元、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经费41万元、进德镇水厂应急补充水源工程资金390万元。余下未动用部分按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超收收入使用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7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形成超收收入2,444万元,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1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06万元,2021年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平衡年度预算。2021年当年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47万元,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5,647万元。
(4)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413万元,同比下降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万元,同比下降16.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28,193万元,同比下降37.3%,其中:当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598万元,同比下降73.6%;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52,200万元,同比下降19.6%;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3,9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9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2,557万元,同比下降39.9%,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098万元,同比下降49.9%;上解支出1,34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113万元;调出资金15,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636万元,其中上级专项结余1,982万元。(详见表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总收入减少200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结算数据调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当年总支出不变,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094万元,上解支出减少2,094万元,主要是决算数调整增减;年终结余减少200万元,主要是按结算期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结余进行调整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433万元,同比下降63.6%。其中:股利、股息收入14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372万元,同比下降68.7%,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1万,均为上级专项结余。(详见表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3,929万元,同比下降9.8%。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68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245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4,688万元,同比增长9.5%。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48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19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75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2,640万元。(详见表六)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当年总收入增加798万元,上年收入结余增加1万元,当年总支出增加8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增加713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结算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债务余额316,1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3,719万元,专项债务212,451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2021年债务还本付息共计22,764万元,其中:还本12,513万元,付息10,251万元。2021年,我区争取自治区代发债券转贷的政府债券72,17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27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716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7,560万元),专项债券63,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60,2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700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情况一致。
二、2021年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一)持续加大投入,惠民生增福祉
统筹资金投向,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255,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狠抓重点驱动,壮产业助发展
认真落实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1+7”方案,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集中力量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全力加强征管,保收入稳增长
围绕全年组织财政收入工作目标,加强财税协作,压实执收部门责任,严格依法征管,积极应对年内由于财税收入政策性减收、重点企业受市场低迷影响纳税达不到预期以及一次性收入减少等因素,造成收入缺口较大的不利局面,综合分析协调,深入挖掘收入潜力和增长点,确保应收尽收,拉高收入总量,提升收入质量,努力实现财政增收。全年完成财政收入250,885万元,同比增长1.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0,729万元,同比增长2.9%;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占比62.5%,较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财政自给率达到47.2%,较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
(二)积极争取扶持,增财力强保障
一是认真研究把握上级资金测算分配办法、政策调整方向,积极向上协调反映我区“三保”“六保”需求和实际困难,全年争取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财力性补助87,243万元,强化“三保”“六保”资金保障能力。二是紧跟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向,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充分挖掘区域发展优势及重点资金需求,筛选优质产业项目,积极向上申报,全年争取到上级专项补助129,577万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60,916万元,有力推动民生政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实施落实。三是主动作为,加大土地上市运作力度,向市级重点反映我区土地出让金收支缺口问题,全年争取市级土地出让金补助46,000万元,缓解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及新城区发展建设资金困难。
(三)统筹优化结构,提效率促效益
着力加强财政统筹管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精打细算,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重点加强单位实有账户清查,及时盘活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全年共收回存量资金21,531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急需领域支出。二是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过紧日子”的原则,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根据财力情况适时压减调减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年初按10%的比例压减“三公两费”预算298万元,预算调整压减一般性支出1,046万元,节省财力统筹保障重点领域需求。三是加强直达资金规范性管理,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切实加快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和执行。全年共收到直达资金53,789万元,目前支出进度97.1%,有效促进直达资金及时惠企利民。四是通过采取定期通报、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个别约谈、加大督查考评和结果运用力度等有力措施,压实支出单位责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快速有效发挥作用。
(四)健全监管体系,严防控降风险
一是成立“三保”工作专班,健全防范化解“三保”风险机制,建立并落实常态化预防和预警、风险应急响应机制,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最优先顺序,全年牢牢守住“三保”底线,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二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实行支出和库款动态监控,及时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全年无新增财政暂付性款项,库款规模控制在合理区间,年度财政收支平衡,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三是强化债务监控,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全年无新增隐性债务,政府债务风险合理、可控,未发生债务风险事件。四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铸剑2021”专项行动,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积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避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
(五)提升精细水平,强管理促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成基础信息、项目库、部门预算、预算指标、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全业务功能流程畅通,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推动财政数据标准化和共享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效率和水平。二是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完善相关细则和规章制度,做好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工作。三是按照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完成“撤县设区”过渡期满后的财政体制调整,争取市级延续过渡期内的财政扶持政策。五是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六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全年办理政府采购资金4.41亿元,节约资金0.13亿元,资金节约率3%。七是推进财政投资评审系统运行,不断提升评审时效和质量,全年完成预算评审项目177个,送审金额14.53亿元,审定金额13.73亿元,核减0.8亿元,核减率5.5%;结算项目送审153个,送审金额7.25亿元,审定金额6.5亿元,核减0.75亿元,核减率10.3%。八是开展乡镇财务大检查、预决算信息公开等专项督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养,促进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化。九是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完成各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以意见和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
四、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针对2021年财政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高度重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项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认真落实区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财政运行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强化收入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坚持“放水养鱼”、涵养税源;二是加强财源建设,培育优质稳定财源,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三是加强部门合力协作,强化征管依法依规,确保应征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完善清理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机制,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强化财政统筹使用;五是加强单位自有资金统筹,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加大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力度,减轻财政保障压力。六是紧跟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向,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争先创优,积极申报,努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
(二)突出重点保障,落实财政积极政策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预算;二是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基本民生政策,保障人员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和机关单位正常运转,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三是强化民生领域保障,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投入,持续支持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不断改善民生环境,提高民生福祉;四是加强对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科技创新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多举措筹集资金,加快新城区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旧城区公共设施改造,有效扩大投资建设,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三)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资金提质增效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部门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部门预算调整及既有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严控新增支出;加强财政评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严禁超财政评审审定金额支出、无预算政府采购和超标准配备资产;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挂钩联动机制,加强项目支出进度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国库库款监管。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严控财政暂付款规模,按规定清理收回暂付款,强化库款保障水平。四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四)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财政风险防控
一是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完善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直达资金规范性管理,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二是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规范预算管理工作流程,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数据共享,推动预算管理现代化。三是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提高财政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加强监督约束管理。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计部门的监督,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加强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协同发力,提高监督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在限额范围以内,保障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
柳州市柳江区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
──2022年9月30日在柳江区
区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柳州市柳江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我区财政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已经区审计局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一年来,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姿态,认真落实我区第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持续落实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保民生、防风险、守底线各项工作,全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7,084万元,同比下降1%。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729万元,同比增长2.9%。其中:税收收入94,171万元,同比增长7.3%;非税收入56,558万元,同比下降3.7%。
(2)上级补助收入210,559万元,同比下降8.8%。其中:返还性收入10,482万元,财力性补助收入76,761万元,专项补助收入123,316万元。
(3)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276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2,014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万元。
(详见表一)
总收入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2,281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结算数据调整增加上级补助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6,538万元,同比下降5.8%。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498万元,同比下降10.2%。①总体支出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从2021年起改由市级列支,涉及本级支出减少约1.5亿元;二是上级规范财政资金权责发生制核算,客观造成当年支出减少,年终结余增加;三是受2020年对冲疫情影响上级的一次性政策取消,上级转移支付有所减少。②其他支出同比下降101%,主要是由于在动用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时,2020年按照旧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规定,冲减了“其他支出”科目支出,造成支出为负数;2021年按照新的会计处理规定,直接冲减重新安排项目列支的科目支出,不再影响“其他支出”科目支出数。③科学技术支出同比增长159.1%,主要是根据2021年区本级科技支出比例不低于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的0.5%的有关要求,增加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投入。④节能环保支出同比增长126.7%,主要是由于该科目新增上级下达的粤桂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项目发展引导资金1亿元。⑤金融支出同比增长715.2%,主要是从2021年开始实施“桂惠贷”政策,新增财政贴息支出3895万元。⑥粮油物资储备同比增长316.9%,主要是由于新增储备粮油库建设维修、粮安工程等项目资金208万元。
(2)上解支出32,993万元。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400万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47万元。
(详见表一、表三)
当年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733万元,主要是决算数调整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287万元,上解支出增加6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83万元。
3.收支结余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546万元,均为上级专项结余。
年终结余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548万元,主要是按结算期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结余进行调整增加。
4.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3,000万元,全年动用1,876万元,其中:企业外地留柳过年“响应政府号召奖励金”396万元、疫情防控相关支出1,049万元、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经费41万元、进德镇水厂应急补充水源工程资金390万元。余下未动用部分按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超收收入使用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7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形成超收收入2,444万元,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1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06万元,2021年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平衡年度预算。2021年当年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47万元,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5,647万元。
(4)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413万元,同比下降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万元,同比下降16.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28,193万元,同比下降37.3%,其中:当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598万元,同比下降73.6%;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52,200万元,同比下降19.6%;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3,9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9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22,557万元,同比下降39.9%,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098万元,同比下降49.9%;上解支出1,34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113万元;调出资金15,0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636万元,其中上级专项结余1,982万元。(详见表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总收入减少200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结算数据调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当年总支出不变,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094万元,上解支出减少2,094万元,主要是决算数调整增减;年终结余减少200万元,主要是按结算期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结余进行调整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433万元,同比下降63.6%。其中:股利、股息收入14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1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372万元,同比下降68.7%,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1万,均为上级专项结余。(详见表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3,929万元,同比下降9.8%。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684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245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4,688万元,同比增长9.5%。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48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199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75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2,640万元。(详见表六)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当年总收入增加798万元,上年收入结余增加1万元,当年总支出增加8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增加713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结算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债务余额316,1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3,719万元,专项债务212,451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2021年债务还本付息共计22,764万元,其中:还本12,513万元,付息10,251万元。2021年,我区争取自治区代发债券转贷的政府债券72,17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8,27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716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7,560万元),专项债券63,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60,2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700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与向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情况一致。
二、2021年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一)持续加大投入,惠民生增福祉
统筹资金投向,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255,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二)狠抓重点驱动,壮产业助发展
认真落实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1+7”方案,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集中力量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全力加强征管,保收入稳增长
围绕全年组织财政收入工作目标,加强财税协作,压实执收部门责任,严格依法征管,积极应对年内由于财税收入政策性减收、重点企业受市场低迷影响纳税达不到预期以及一次性收入减少等因素,造成收入缺口较大的不利局面,综合分析协调,深入挖掘收入潜力和增长点,确保应收尽收,拉高收入总量,提升收入质量,努力实现财政增收。全年完成财政收入250,885万元,同比增长1.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0,729万元,同比增长2.9%;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占比62.5%,较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财政自给率达到47.2%,较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
(二)积极争取扶持,增财力强保障
一是认真研究把握上级资金测算分配办法、政策调整方向,积极向上协调反映我区“三保”“六保”需求和实际困难,全年争取到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财力性补助87,243万元,强化“三保”“六保”资金保障能力。二是紧跟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向,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充分挖掘区域发展优势及重点资金需求,筛选优质产业项目,积极向上申报,全年争取到上级专项补助129,577万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60,916万元,有力推动民生政策、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实施落实。三是主动作为,加大土地上市运作力度,向市级重点反映我区土地出让金收支缺口问题,全年争取市级土地出让金补助46,000万元,缓解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及新城区发展建设资金困难。
(三)统筹优化结构,提效率促效益
着力加强财政统筹管理,持续优化支出结构,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精打细算,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重点加强单位实有账户清查,及时盘活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全年共收回存量资金21,531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急需领域支出。二是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过紧日子”的原则,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根据财力情况适时压减调减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年初按10%的比例压减“三公两费”预算298万元,预算调整压减一般性支出1,046万元,节省财力统筹保障重点领域需求。三是加强直达资金规范性管理,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切实加快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和执行。全年共收到直达资金53,789万元,目前支出进度97.1%,有效促进直达资金及时惠企利民。四是通过采取定期通报、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个别约谈、加大督查考评和结果运用力度等有力措施,压实支出单位责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快速有效发挥作用。
(四)健全监管体系,严防控降风险
一是成立“三保”工作专班,健全防范化解“三保”风险机制,建立并落实常态化预防和预警、风险应急响应机制,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最优先顺序,全年牢牢守住“三保”底线,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二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实行支出和库款动态监控,及时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全年无新增财政暂付性款项,库款规模控制在合理区间,年度财政收支平衡,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三是强化债务监控,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全年无新增隐性债务,政府债务风险合理、可控,未发生债务风险事件。四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和“铸剑2021”专项行动,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的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积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避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
(五)提升精细水平,强管理促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成基础信息、项目库、部门预算、预算指标、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全业务功能流程畅通,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推动财政数据标准化和共享化,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效率和水平。二是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完善相关细则和规章制度,做好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工作。三是按照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完成“撤县设区”过渡期满后的财政体制调整,争取市级延续过渡期内的财政扶持政策。五是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六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全年办理政府采购资金4.41亿元,节约资金0.13亿元,资金节约率3%。七是推进财政投资评审系统运行,不断提升评审时效和质量,全年完成预算评审项目177个,送审金额14.53亿元,审定金额13.73亿元,核减0.8亿元,核减率5.5%;结算项目送审153个,送审金额7.25亿元,审定金额6.5亿元,核减0.75亿元,核减率10.3%。八是开展乡镇财务大检查、预决算信息公开等专项督查,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养,促进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化。九是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完成各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以意见和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
四、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针对2021年财政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高度重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项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同时,认真落实区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财政运行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强化收入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坚持“放水养鱼”、涵养税源;二是加强财源建设,培育优质稳定财源,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三是加强部门合力协作,强化征管依法依规,确保应征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完善清理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机制,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强化财政统筹使用;五是加强单位自有资金统筹,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加大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统筹力度,减轻财政保障压力。六是紧跟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向,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争先创优,积极申报,努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
(二)突出重点保障,落实财政积极政策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预算;二是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基本民生政策,保障人员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和机关单位正常运转,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三是强化民生领域保障,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投入,持续支持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不断改善民生环境,提高民生福祉;四是加强对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科技创新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多举措筹集资金,加快新城区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旧城区公共设施改造,有效扩大投资建设,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三)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资金提质增效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部门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部门预算调整及既有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严控新增支出;加强财政评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严禁超财政评审审定金额支出、无预算政府采购和超标准配备资产;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挂钩联动机制,加强项目支出进度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国库库款监管。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严控财政暂付款规模,按规定清理收回暂付款,强化库款保障水平。四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四)提升监管能力,加强财政风险防控
一是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完善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直达资金规范性管理,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二是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规范预算管理工作流程,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数据共享,推动预算管理现代化。三是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提高财政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加强监督约束管理。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计部门的监督,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加强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协同发力,提高监督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在限额范围以内,保障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