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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9-17 09:15   

柳州市柳江区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

──2021830日在柳江区

区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我区财政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当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已经区审计局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以及复杂严峻的经济财政形势,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围绕我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开源节流,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预算改革管理,大力推进财政收支提质增效,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工作。全年财政预算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391,119万元,同比增长6.5%。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458万元,同比增长15.7%。其中:税收收入87,730万元,同比增长1.6%;非税收入58,728万元,同比增长45.8%

2)上级补助收入230,760万元,同比增长13.2%。其中:

—— 返还性收入8,540万元,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393万元;自治区四税基数返还收入3,40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5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584万元。

—— 财力性补助收入80,225万元,主要包括:体制补助收入1,38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4,61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3,88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8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188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80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5万元;市对城区补助收入10,021万元。

—— 专项补助收入141,995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专项补助收入116,168万元;市对城区专项补助收入25,827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310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471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20万元。

(详见表一)

全区财政总收入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436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436万元,主要是结算批复数调整增加。

2.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当年财政总支出389,105万元,同比增长6.0%,其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707万元,同比增长7.0%;(2)上解支出25,881万元;(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011万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万元。(详见表一、表三)

当年财政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减少578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58万元,主要是决算期支出调整增加;(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636万元,主要是按决算数进行调整。

—— 一般公共预算分科目支出情况

2020年,全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等完成预算的100%以上,超过预算主要是由于上级补助额增加、动支预备费而增加相应科目支出,或一些预算暂列其他支出科目的项目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支相关科目;其他支出完成预算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年度执行过程中,按照财政部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规定,在动用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时,冲减了其他支出科目支出,并根据重新安排的项目支出用途列入相应的支出科目;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支相关科目,因此决算数为零。部分支出科目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如公共安全支出同比下降59.0%、节能环保支出同比下降5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同比下降48.4%、住房保障支出同比下降4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同比下降69.9%等,主要原因为,从2020年起区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移交市级管理,相应经费不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反映,以及上级专项资金减少、机构改革引起的经费列支科目调整等。部分支出科目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同比增长56.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同比增长186.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同比增长365.1%,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增加、规范政府性基金支出范围引起的经费列支科目调整、相关事务和项目增加等。

—— 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2020年,全区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3,760万元,全部按规定统筹安排用于本级相关支出。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88,765万元,全部纳入全年财力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41,995万元,按照各项专项补助规定,专款专用,安排于具体支出项目和科目;上年专项结转资金按规定专项安排用于年内发生的各项支出。

3.收支结余情况

202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391,119万元(当年财政总收入390,648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471万元),减当年财政总支出389,105万元(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万元),年终结余2,014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无净结余。

年终结余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2,014万元,主要是按结算期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本级专项收入结余进行调整增加。

4.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全年动用1,683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426万元、人工繁殖陆生野生动物补偿资金758万元、国家赔偿及行政赔偿费用289万元、城乡医疗补助缺口210万元。预备费结余1,317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0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120万元,2020年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2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平衡年度预算。2020年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万元,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506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汇总部门决算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477万元,同比下降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同比下降44.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万元,同比下降58.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04,307万元,同比增长11.3%,其中:当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4,004万元,同比增长73.6%;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4,941万元,同比下降46.9%;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0,37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2,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90万元。当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03,812万元,同比增长12.9%。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95万元。(详见表四)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总收入增加65万元,为上级结算批复数调整增加;总支出相应增加65万元,其中:(1)本年基金支出增加79万元,主要是决算期支出调整增加;(2)年终结余减少14万元,主要是按结算调整相应变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190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15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9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1,190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9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9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详见表五)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7,61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83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776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1,67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66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015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5,93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3,398万元。(详见表六)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发生变动,主要是根据上级结算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56,5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3,846万元,专项债务152,664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2020年债务还本付息共计13,919.18万元,其中:还本7,014.52万元,付息6,904.66万元。2020年,我区争取自治区代发债券转贷的政府债券88,31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6,31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2,000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情况一致。

二、2020年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一)突出应急保障,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制定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经费及时落实到位。全年共拨付1,449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救治、物资设备购置等方面,支持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着力补齐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稳步推进核酸检测实验室、区人民医院内科儿科病房和医技楼、区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等项目建设。三是统筹落实野生动物补助处置资金4,336万元,支持完成存栏野生动物补偿处置工作,切实减轻养殖场户损失,引导及时转型转产,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底线要求,强化三保支出保障

明确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位置,确保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需求和各项基本民生政策落实。一是严格按照底线要求编制年初预算,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硬缺口;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特别是针对今年财政国库调度周转空前紧张,支出压力明显加大的不利形势,建立财政库款和支出需求动态监控机制,分清轻重缓急,按时足额拨付三保资金;三是年度预算调整优先安排三保增支需求,针对年初不可预见的政策性增资和刚性必保支出等,通过调整年初预留切块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支出结构和方向等方式予以优先保障。

(三)聚焦六保六稳任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六保六稳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要求,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财政职责,统筹支持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

保居民就业。投入财政资金1,194万元,支持落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奖补政策和鼓励劳动力就业创业奖补政策,推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突出支持做好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实现就业的稳定化和扩大化。

保基本民生。一是投入财政资金7,793万元,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伙食,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二是发放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63,427万元,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做好养老保障工作。三是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9,509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专项财政资金4,939万元,着力做好医疗保障托底,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是投入财政资金12,617万元,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做好民生兜底。五是投入财政资金4,744万元,支持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及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基本住房需求。

保市场主体。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激发市场活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释放政策红利,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3,48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信贷效率和水平,落实稳企贷”“复工贷等贷款贴息748万元,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优化政府采购办理流程,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二是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兑现奖励补助共298万元,减免中小微企业国有房产租金492万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效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扶助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

保粮食能源安全。一是投入财政资金7,870万元,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二是拨付粮食风险基金304万元,落实各类粮食生产补贴1,013万元,保证粮食市场稳定,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保产业链工业链稳定。一是落实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基本电费财政奖补资金369万元,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二是筹集政府债券资金、抗疫国债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共32,507万元,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园区环境,不断提升园区承载力。三是落实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5,934万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完善智能家电产业链建设,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保基层正常运转。一是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23,969万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需求。二是投入财政资金7,280万元,提高社区村委干部基本报酬,改善村级组织办公条件,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四)持续精准发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落实和完善精准扶贫举措,坚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高质量扶贫三大提升行动,坚决打赢四大战役。全年统筹各级专项扶贫资金9,077万元,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保障;强化扶贫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全年共投入财政资金11,685万元用于污染防治,支持节能改造、污水治理、城乡排污管网建设及退耕还林工程等,有效保护我区青山绿水蓝天。三是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隐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着力开源节流,夯实财政保障基础

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征收管理。面对年内突发疫情、经济下行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在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全力强化依法征管,克难攻坚,多措并举,确保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总体正增长,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46,322万元,增长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458万元,增长15.7%。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准确把握上级资金测算分配办法、政策调整方向和投向重点,积极向上反映我区个性因素、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主动创造条件,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和债券额度倾斜。全年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36,200万元、新城区建设发展市级补助资金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0,37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88,310万元,有效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专项领域资金投入,缓解债务还本压力。三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全年先后分三次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共13,021万元,及时清理收回因疫情影响不能实施的项目和失去实施时效性的预算,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预算,加强部门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保障年内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激活财政资金效能。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及新增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俭办事业,全年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837万元;严格预算约束,从严从紧管控新增支出项目,节约资金保障重点需求。

(二)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监管提效益

一是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实现直达资金全程监控,强化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全年收到直达资金32,761万元,支出进度达100%,有效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二是强化库款监管力度,加强库款统计分析和形势预判,有效防范库款风险,确保疫情防控、三保等重点支出库款需求。三是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制定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促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五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铺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加力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六是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和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七是完成政采云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优化采购流程,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办理政府采购资金4.59亿元,节约资金0.15亿元,资金节约率3.3%。八是健全财政评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评审细、实、准职能作用,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共计221个,总送审金额24.57亿元,审定金额22.3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21亿元,净核减率9.0%。九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重点开展扶贫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差旅费等专项督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

四、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2020年,我区财政总体保持平稳运行,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管理中仍然面临财源基础不够牢固、财政收支平衡矛盾凸显、资金使用效能及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等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认真落实区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财政运行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强化收入统筹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坚持“放水养鱼”、涵养税源;二是加强财源建设,培育优质稳定财源,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建立健全财政、税务部门和非税收入各执收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征管依法依规,确保应征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完善定期清理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机制,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强化财政统筹使用;五是紧跟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向,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争先创优,积极申报,努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

(二)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支出保障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保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二是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基本民生政策,保障人员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和机关单位正常运转,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三是强化民生领域保障,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投入,持续支持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不断改善民生环境,提高民生福祉;四是加强对产业发展的金融财政政策扶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科技创新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是多举措筹集资金,加快新城区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旧城区公共设施改造,持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三)规范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资金提质增效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部门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对预算的约束作用;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部门预算调整及既有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严控新增支出;加强财政评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严禁超财政评审审定金额支出、无预算政府采购和超标准配备资产;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挂钩联动机制,加强项目支出进度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国库库款监管。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严控财政暂付款规模,按规定清理收回暂付款,强化库款保障水平。四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四)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一是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完善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直达资金规范性管理,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二是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规范预算管理工作流程,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数据共享,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来源清晰、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账实相符。三是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提高财政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加强监督约束管理。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计部门的监督,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加强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协同发力,提高监督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在限额范围以内,保障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启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凝心聚力、担当实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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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柳州市柳江区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

来源: 柳州市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9-17 09:15   

柳州市柳江区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

──2021830日在柳江区

区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0年我区财政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当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已经区审计局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以及复杂严峻的经济财政形势,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各项决议,围绕我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开源节流,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预算改革管理,大力推进财政收支提质增效,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工作。全年财政预算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391,119万元,同比增长6.5%。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458万元,同比增长15.7%。其中:税收收入87,730万元,同比增长1.6%;非税收入58,728万元,同比增长45.8%

2)上级补助收入230,760万元,同比增长13.2%。其中:

—— 返还性收入8,540万元,主要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393万元;自治区四税基数返还收入3,40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5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584万元。

—— 财力性补助收入80,225万元,主要包括:体制补助收入1,38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4,61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3,88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89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6,188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80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5万元;市对城区补助收入10,021万元。

—— 专项补助收入141,995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专项补助收入116,168万元;市对城区专项补助收入25,827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310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471万元。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20万元。

(详见表一)

全区财政总收入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436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436万元,主要是结算批复数调整增加。

2.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当年财政总支出389,105万元,同比增长6.0%,其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707万元,同比增长7.0%;(2)上解支出25,881万元;(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011万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万元。(详见表一、表三)

当年财政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减少578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58万元,主要是决算期支出调整增加;(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少636万元,主要是按决算数进行调整。

—— 一般公共预算分科目支出情况

2020年,全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等完成预算的100%以上,超过预算主要是由于上级补助额增加、动支预备费而增加相应科目支出,或一些预算暂列其他支出科目的项目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支相关科目;其他支出完成预算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年度执行过程中,按照财政部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规定,在动用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时,冲减了其他支出科目支出,并根据重新安排的项目支出用途列入相应的支出科目;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支相关科目,因此决算数为零。部分支出科目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如公共安全支出同比下降59.0%、节能环保支出同比下降5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同比下降48.4%、住房保障支出同比下降4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同比下降69.9%等,主要原因为,从2020年起区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移交市级管理,相应经费不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反映,以及上级专项资金减少、机构改革引起的经费列支科目调整等。部分支出科目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同比增长56.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同比增长186.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同比增长365.1%,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增加、规范政府性基金支出范围引起的经费列支科目调整、相关事务和项目增加等。

—— 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2020年,全区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3,760万元,全部按规定统筹安排用于本级相关支出。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88,765万元,全部纳入全年财力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41,995万元,按照各项专项补助规定,专款专用,安排于具体支出项目和科目;上年专项结转资金按规定专项安排用于年内发生的各项支出。

3.收支结余情况

2020年,全区财政总收入391,119万元(当年财政总收入390,648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471万元),减当年财政总支出389,105万元(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万元),年终结余2,014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无净结余。

年终结余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2,014万元,主要是按结算期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本级专项收入结余进行调整增加。

4.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全年动用1,683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426万元、人工繁殖陆生野生动物补偿资金758万元、国家赔偿及行政赔偿费用289万元、城乡医疗补助缺口210万元。预备费结余1,317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0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120万元,2020年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2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平衡年度预算。2020年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万元,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506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汇总部门决算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477万元,同比下降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同比下降44.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万元,同比下降58.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04,307万元,同比增长11.3%,其中:当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4,004万元,同比增长73.6%;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4,941万元,同比下降46.9%;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0,37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2,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90万元。当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03,812万元,同比增长12.9%。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95万元。(详见表四)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总收入增加65万元,为上级结算批复数调整增加;总支出相应增加65万元,其中:(1)本年基金支出增加79万元,主要是决算期支出调整增加;(2)年终结余减少14万元,主要是按结算调整相应变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1,190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15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9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1,190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9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9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详见表五)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7,61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83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776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1,67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66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015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5,93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3,398万元。(详见表六)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发生变动,主要是根据上级结算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56,5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3,846万元,专项债务152,664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2020年债务还本付息共计13,919.18万元,其中:还本7,014.52万元,付息6,904.66万元。2020年,我区争取自治区代发债券转贷的政府债券88,31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6,31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2,000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情况一致。

二、2020年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一)突出应急保障,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制定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经费及时落实到位。全年共拨付1,449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救治、物资设备购置等方面,支持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着力补齐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稳步推进核酸检测实验室、区人民医院内科儿科病房和医技楼、区中医院整体搬迁工程等项目建设。三是统筹落实野生动物补助处置资金4,336万元,支持完成存栏野生动物补偿处置工作,切实减轻养殖场户损失,引导及时转型转产,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底线要求,强化三保支出保障

明确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位置,确保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机关单位正常运转需求和各项基本民生政策落实。一是严格按照底线要求编制年初预算,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硬缺口;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特别是针对今年财政国库调度周转空前紧张,支出压力明显加大的不利形势,建立财政库款和支出需求动态监控机制,分清轻重缓急,按时足额拨付三保资金;三是年度预算调整优先安排三保增支需求,针对年初不可预见的政策性增资和刚性必保支出等,通过调整年初预留切块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支出结构和方向等方式予以优先保障。

(三)聚焦六保六稳任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六保六稳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要求,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财政职责,统筹支持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

保居民就业。投入财政资金1,194万元,支持落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奖补政策和鼓励劳动力就业创业奖补政策,推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突出支持做好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实现就业的稳定化和扩大化。

保基本民生。一是投入财政资金7,793万元,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伙食,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二是发放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63,427万元,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做好养老保障工作。三是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9,509万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专项财政资金4,939万元,着力做好医疗保障托底,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是投入财政资金12,617万元,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做好民生兜底。五是投入财政资金4,744万元,支持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及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基本住房需求。

保市场主体。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激发市场活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释放政策红利,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3,487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信贷效率和水平,落实稳企贷”“复工贷等贷款贴息748万元,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优化政府采购办理流程,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二是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兑现奖励补助共298万元,减免中小微企业国有房产租金492万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效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扶助中小微企业企稳发展。

保粮食能源安全。一是投入财政资金7,870万元,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二是拨付粮食风险基金304万元,落实各类粮食生产补贴1,013万元,保证粮食市场稳定,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保产业链工业链稳定。一是落实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基本电费财政奖补资金369万元,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二是筹集政府债券资金、抗疫国债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共32,507万元,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园区环境,不断提升园区承载力。三是落实企业发展扶持资金15,934万元,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完善智能家电产业链建设,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保基层正常运转。一是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23,969万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需求。二是投入财政资金7,280万元,提高社区村委干部基本报酬,改善村级组织办公条件,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四)持续精准发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落实和完善精准扶贫举措,坚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扎实开展高质量扶贫三大提升行动,坚决打赢四大战役。全年统筹各级专项扶贫资金9,077万元,确保扶贫资金投入保障;强化扶贫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全年共投入财政资金11,685万元用于污染防治,支持节能改造、污水治理、城乡排污管网建设及退耕还林工程等,有效保护我区青山绿水蓝天。三是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隐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足额安排还本付息资金,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着力开源节流,夯实财政保障基础

一是强化财政收入征收管理。面对年内突发疫情、经济下行及减税降费政策等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在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全力强化依法征管,克难攻坚,多措并举,确保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总体正增长,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46,322万元,增长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458万元,增长15.7%。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准确把握上级资金测算分配办法、政策调整方向和投向重点,积极向上反映我区个性因素、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主动创造条件,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和债券额度倾斜。全年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36,200万元、新城区建设发展市级补助资金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0,37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88,310万元,有效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专项领域资金投入,缓解债务还本压力。三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全年先后分三次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共13,021万元,及时清理收回因疫情影响不能实施的项目和失去实施时效性的预算,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预算,加强部门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保障年内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激活财政资金效能。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及新增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俭办事业,全年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837万元;严格预算约束,从严从紧管控新增支出项目,节约资金保障重点需求。

(二)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监管提效益

一是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实现直达资金全程监控,强化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全年收到直达资金32,761万元,支出进度达100%,有效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二是强化库款监管力度,加强库款统计分析和形势预判,有效防范库款风险,确保疫情防控、三保等重点支出库款需求。三是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制定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促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五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铺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加力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六是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和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七是完成政采云电子化采购平台建设,优化采购流程,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办理政府采购资金4.59亿元,节约资金0.15亿元,资金节约率3.3%。八是健全财政评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评审细、实、准职能作用,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共计221个,总送审金额24.57亿元,审定金额22.3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21亿元,净核减率9.0%。九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重点开展扶贫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差旅费等专项督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

四、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2020年,我区财政总体保持平稳运行,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管理中仍然面临财源基础不够牢固、财政收支平衡矛盾凸显、资金使用效能及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仍有待提高等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认真落实区人大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财政运行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强化收入统筹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坚持“放水养鱼”、涵养税源;二是加强财源建设,培育优质稳定财源,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建立健全财政、税务部门和非税收入各执收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征管依法依规,确保应征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四是完善定期清理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机制,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强化财政统筹使用;五是紧跟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向,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争先创优,积极申报,努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

(二)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支出保障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保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二是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落实基本民生政策,保障人员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和机关单位正常运转,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三是强化民生领域保障,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投入,持续支持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不断改善民生环境,提高民生福祉;四是加强对产业发展的金融财政政策扶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科技创新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是多举措筹集资金,加快新城区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旧城区公共设施改造,持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三)规范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资金提质增效

一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部门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加快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对预算的约束作用;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强部门预算调整及既有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严控新增支出;加强财政评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严禁超财政评审审定金额支出、无预算政府采购和超标准配备资产;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挂钩联动机制,加强项目支出进度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国库库款监管。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严控财政暂付款规模,按规定清理收回暂付款,强化库款保障水平。四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四)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债务风险防控

一是严格执行直达资金监管机制。完善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直达资金规范性管理,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二是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规范预算管理工作流程,统一数据标准,推动数据共享,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来源清晰、流向明确、账目可查、账实相符。三是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提高财政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加强监督约束管理。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计部门的监督,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加强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协同发力,提高监督效率,严肃财经纪律。五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在限额范围以内,保障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启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凝心聚力、担当实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