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柳江区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我区财政决算已经编成,当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已经区审计局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柳江区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请审查。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柳江“撤县设区”挂牌成立第一年。一年来,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砥砺前行,扎实工作,全力确保财政收入增长,强化支出保障,着力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加强财政管理,力促各项财政改革有序深入开展,依法、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区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355,926万元,比上年增长20.5%。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169万元,比上年增长18.8%。其中:税收收入79,718万元,同比增长28.1%;非税收入23,451万元,同比下降4.8%。
(2)上级补助收入187,495万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
—— 返还性收入8,778万元,主要包括:①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393万元;②自治区四税基数返还收入3,406万元;③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57万元;④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22万元。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3,604万元,主要包括:①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572万元;②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3,883万元;③缓解区乡困难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296万元;④提高村干部补贴标准补助收入60万元;⑤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901万元;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20万元;⑦各项结算补助收入670万元;⑧教育、公共安全、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等转移支付收入41,315万元(专项用途);⑨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287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5,113万元,其中:①中央、区专项拨款补助收入66,888万元;②市专项拨款补助18,225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1,448万元。
(4)上年结余8,469万元。
(5)调入资金24,000万元。
(6)动用稳定调节基金1,34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696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结算批复数调整增加,其中具体科目细项数字与执行数差异原因为按上级决算表格格式调整。
2.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当年财政总支出349,629万元,同比增长16.3%,其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486万元,同比增长16.9%;(2)上解支出2,278万元;(3)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148万元;(4)安排稳调节基金17,717万元。
当年财政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2,460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682万元,主要是决算期支出调整增加;(2)上解支出增加278万元,主要是按上级结算数调整变动;(3)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500万元,主要是按决算数进行调整。
—— 一般公共预算分科目支出情况
2017年,全区国防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住房保障支出等完成预算的100%以上,超过预算主要是由于上级补助额增加、动用政府债券收入和动支预备费而增加相应科目支出,或预算一些暂列“其他支出”科目的项目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支相关科目;“其他支出”完成预算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年度执行过程中,按照财政部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规定,在动用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时,冲减了“其他支出”科目支出,并根据重新安排的项目支出用途列入相应的支出科目;预备费和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支相关科目,因此决算数为零。部分支出科目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如科技支出同比下降66.6%、节能环保支出同比下降44.2%、商业服务支出同比下降38.8%、住房保障支出同比下降43.4%等,主要原因为一些项目在基金列支、上级专项补助减少等原因造成;部分支出科目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如城乡社区支出同比增长127.5%、资源勘探等支出同比增长35.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同比增长358%等,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增加、相关事务和项目增加等原因造成。
—— 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2017年,全区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7,495万元,全部按规定统筹安排用于本级相关支出。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65,030万元,全部纳入全年财力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补助122,465万元,按照各项专项补助规定,专款专用,安排于具体支出项目和科目;上年专项结转资金按规定专项安排用于年内发生的各项支出。
3.收支结余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355,926万元(当年地方财政总收入347,457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8,469万元),减当年财政总支出349,629万元(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1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6,297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无净结余。
—— 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2,000万元,全年动用1,681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未动支部分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动用预备费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25,704.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5,040.87万元,专项债务40,664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2017年债务还本付息共计:12,724.69万元,其中:还本9,345.95万元;付息3,378.74万元。2017年,我区争取自治区代发债券转贷的政府债券35,56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1,448万元,专项债券4,113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情况一致,没有变动。
——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345万元,2017年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5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平衡年度预算。2017年底,区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17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7,717万元。 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数增加500万元。
——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汇总部门决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43.3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3.31%。其中:公务接待费392.42万元,下降59.24%;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0.94万元,增长5.99%,增加原因为上级放宽公车购置政策,增加了公车购置资金额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4,999万元,同比下降10.8%,其中:当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5,936万元,同比增长23.4%;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256万元,同比下降63.1%;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113万元,同比下降85%;上年结余收入8,694万元。当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3,525万元,同比下降23.4%。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47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总收入增加1,257万元,其中:(1)当年本级收入调库增加1万元,为小数点尾数调整;(2)上级补助收入的增加1,256万元,主要上级结算批复数调整增加。总支出相应增加1,257万元,其中:(1)本年基金支出增加1,159万元,主要是决算期支出调整增加;(2)年终滚存结余增加98万元,主要是按结算调整相应变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26万元。其中: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28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51万元;上年结余18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68万元,均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5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1,04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382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0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0,957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13,54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556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59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0,387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2,50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520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发生变动,主要是根据上级结算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7年财政预算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主动作为,促进收入总量越上新台阶
一是围绕财政收入“稳增长”目标,客观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我区经济财政的影响,认真谋划,提前安排,明确财税征管方向,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坚持依法综合治税,把握重点,着力加强基础税源跟踪监控和收入征管,确保收入总量稳定。三是针对年内收入征管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困难,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深入分析原因,整合征管力量,强化综合协调,适时改进征管措施,倒推任务时间表,全力冲刺,找准税收亮点,挖掘收入潜力,提高工作成效,实现年度财税收入总量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实现新跨越。
(二)多措并举,拓宽财力保障空间
一是在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努力提高税收收入的占比,降低非税收入比重,全年税收收入(含上划)为177,384万元占财政收入88.3%,同比增长19.7%,在自治区县级排名第2位;非税收入23,451万元,占财政收入11.7 %,同比下降4.1%,地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继续加大向上级争取财政资金补助力度,全年上级对我区财力性补助65,720万元,比上年增加899万元,稳定了基础财力保障水平;争取上级对我区专项资金补助 120,078万元,比上年增加13,642万元,加大了项目建设资金规模。三是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需要,争取自治区代发新增政府性债券29,300万元,置换债券2,148万元,解决了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430万元,节约资金安排到急需的项目。
(三)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坚持“量入为出,量财使用”、“先保重点,后保一般”原则,针对年内财政刚性支出大幅增加,收支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合理安排新增政府性债券、争取市财政扶持等综合措施,强化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满足各项刚性增支需求,确保年度预算支出平稳运行,财政收支平衡。二是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需求,强化惠民政策落实,全年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8,3121万元,比上年增加40,352万元,增长16.6%,其中教育、文化、农林水、社保、医疗卫生支出,同比分别增长21.6%、14.6%、22.4%、1.9%、11%,助推民生事业发展。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项目保障。年内本级财政安排 “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800万元、精准扶贫项目6,032万元、“乡约.藕遇”骑行绿道工程项目500万元、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00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1亿多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000万元、通村(屯)道路建设及公路养护项目3,900万元、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600万元、社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1,000万元、一事一议项目配套1,270万元等等,促进重点项目实施建设。
(四)改革优化,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降税清费政策,确保 “营改增”税制改革平稳运行,按规定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减少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二是在健全和完善国库集中支集管理基础上,严格公务卡结算管理,全年公务卡使用率为80.4%,同比提高8.7个百分点;进一步加强单位财政账户管理,全年清理实有账户24个。三是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办理政府采购资金5.98亿元,节约资金0.46亿元,资金节约率7.7%;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资金14.43亿元,核减金额1.2亿元,核减率为8.5%;四是按照《预算法》和上级加强预算管理规定,不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并按规定加大四本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试行编制2017-2019年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初步建立三年滚动财政预算约束和指导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扎实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年内按规定收回已分配到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12,223.6万元,并重新安排使用到急需资金安排的项目,激活财政资金存量;强化财政支出进度督导,按月、分“红黑榜”对全区各部门中央、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历年国库集中支付存量资金消化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部门加快资金拨付使用;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细化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形式,方便查询,同时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全区所有部门预决算、 “三公”经费全部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项目全部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全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资金8.45亿元。
(五)强化监管,规范财经秩序
按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回头看”指示精神,在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等问题的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按年度计划对相关部门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并限时整改;开展财政内部监管督查,促进各项财政管理工作规范、有效运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出台了《柳江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积极做好涉农资金、义均教育资金核查迎检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当年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按规定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
三、以前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区审计局对我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提出了关于预算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此,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相关征收部门已加强年初收入预算编制科学性,尽可能真实、准确测算当年收入预算数,减小收入执行偏差。
(二)财政预算结转资金结余较大问题。已采取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实施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历年本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进一步明确支出责任、加大督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考评奖惩措施落实等措施进行整改。
(三)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问题。责任单位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
(四)2015年和2016年审计发现未整改问题。责任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全部整改完毕。
四、对2017年预算执行审计反映问题的说明
2018年区审计局对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们对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具体如下:
(一)超过两年未使用的结余结转资金未收回总预算问题。在年初已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并重新安排用于急需安排资金项目,整改完毕。
(二)部分财政非税专户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已在审计期间全部缴入国库,整改完毕。
(三)部分单位未如实按经济分类反映经费支出问题。将结合政府经济科目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整改。
(四)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和财政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仍然较大问题。将通过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等综合措施进行整改。
(五)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将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分析原因,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尊敬的各位领导,2017年我区克难攻坚,奋力拼搏,扎实工作,顺利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取得较好成绩,开创了财政工作新局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面临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够牢固、经济建设发展资金不足、部分项目推进偏慢、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深层次问题和新困难,制约了我区财政事业加快发展。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诚恳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紧跟形势发展,凝心聚力,克难奋进,扎实工作,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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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江区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我区财政决算已经编成,当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已经区审计局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柳江区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请审查。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柳江“撤县设区”挂牌成立第一年。一年来,我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砥砺前行,扎实工作,全力确保财政收入增长,强化支出保障,着力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加强财政管理,力促各项财政改革有序深入开展,依法、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区第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355,926万元,比上年增长20.5%。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169万元,比上年增长18.8%。其中:税收收入79,718万元,同比增长28.1%;非税收入23,451万元,同比下降4.8%。
(2)上级补助收入187,495万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
—— 返还性收入8,778万元,主要包括:①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393万元;②自治区四税基数返还收入3,406万元;③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57万元;④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22万元。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3,604万元,主要包括:①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572万元;②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3,883万元;③缓解区乡困难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296万元;④提高村干部补贴标准补助收入60万元;⑤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901万元;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620万元;⑦各项结算补助收入670万元;⑧教育、公共安全、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等转移支付收入41,315万元(专项用途);⑨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287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5,113万元,其中:①中央、区专项拨款补助收入66,888万元;②市专项拨款补助18,225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1,448万元。
(4)上年结余8,469万元。
(5)调入资金24,000万元。
(6)动用稳定调节基金1,34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696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结算批复数调整增加,其中具体科目细项数字与执行数差异原因为按上级决算表格格式调整。
2.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当年财政总支出349,629万元,同比增长16.3%,其构成为:(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486万元,同比增长16.9%;(2)上解支出2,278万元;(3)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148万元;(4)安排稳调节基金17,717万元。
当年财政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2,460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682万元,主要是决算期支出调整增加;(2)上解支出增加278万元,主要是按上级结算数调整变动;(3)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500万元,主要是按决算数进行调整。
—— 一般公共预算分科目支出情况
2017年,全区国防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住房保障支出等完成预算的100%以上,超过预算主要是由于上级补助额增加、动用政府债券收入和动支预备费而增加相应科目支出,或预算一些暂列“其他支出”科目的项目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支相关科目;“其他支出”完成预算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年度执行过程中,按照财政部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规定,在动用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时,冲减了“其他支出”科目支出,并根据重新安排的项目支出用途列入相应的支出科目;预备费和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支相关科目,因此决算数为零。部分支出科目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如科技支出同比下降66.6%、节能环保支出同比下降44.2%、商业服务支出同比下降38.8%、住房保障支出同比下降43.4%等,主要原因为一些项目在基金列支、上级专项补助减少等原因造成;部分支出科目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如城乡社区支出同比增长127.5%、资源勘探等支出同比增长35.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同比增长358%等,主要原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增加、相关事务和项目增加等原因造成。
—— 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2017年,全区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7,495万元,全部按规定统筹安排用于本级相关支出。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65,030万元,全部纳入全年财力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补助122,465万元,按照各项专项补助规定,专款专用,安排于具体支出项目和科目;上年专项结转资金按规定专项安排用于年内发生的各项支出。
3.收支结余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355,926万元(当年地方财政总收入347,457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8,469万元),减当年财政总支出349,629万元(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1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6,297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无净结余。
—— 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2,000万元,全年动用1,681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未动支部分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动用预备费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债务余额125,704.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5,040.87万元,专项债务40,664万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2017年债务还本付息共计:12,724.69万元,其中:还本9,345.95万元;付息3,378.74万元。2017年,我区争取自治区代发债券转贷的政府债券35,561万元,其中一般债券31,448万元,专项债券4,113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情况一致,没有变动。
——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345万元,2017年预算和执行过程中,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5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平衡年度预算。2017年底,区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17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7,717万元。 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数增加500万元。
——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汇总部门决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43.3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3.31%。其中:公务接待费392.42万元,下降59.24%;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0.94万元,增长5.99%,增加原因为上级放宽公车购置政策,增加了公车购置资金额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4,999万元,同比下降10.8%,其中:当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5,936万元,同比增长23.4%;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256万元,同比下降63.1%;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113万元,同比下降85%;上年结余收入8,694万元。当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3,525万元,同比下降23.4%。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47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总收入增加1,257万元,其中:(1)当年本级收入调库增加1万元,为小数点尾数调整;(2)上级补助收入的增加1,256万元,主要上级结算批复数调整增加。总支出相应增加1,257万元,其中:(1)本年基金支出增加1,159万元,主要是决算期支出调整增加;(2)年终滚存结余增加98万元,主要是按结算调整相应变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26万元。其中: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289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51万元;上年结余186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68万元,均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5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1,04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382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01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0,957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13,542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556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59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0,387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2,50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520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发生变动,主要是根据上级结算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7年财政预算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主动作为,促进收入总量越上新台阶
一是围绕财政收入“稳增长”目标,客观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我区经济财政的影响,认真谋划,提前安排,明确财税征管方向,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坚持依法综合治税,把握重点,着力加强基础税源跟踪监控和收入征管,确保收入总量稳定。三是针对年内收入征管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困难,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深入分析原因,整合征管力量,强化综合协调,适时改进征管措施,倒推任务时间表,全力冲刺,找准税收亮点,挖掘收入潜力,提高工作成效,实现年度财税收入总量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实现新跨越。
(二)多措并举,拓宽财力保障空间
一是在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努力提高税收收入的占比,降低非税收入比重,全年税收收入(含上划)为177,384万元占财政收入88.3%,同比增长19.7%,在自治区县级排名第2位;非税收入23,451万元,占财政收入11.7 %,同比下降4.1%,地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继续加大向上级争取财政资金补助力度,全年上级对我区财力性补助65,720万元,比上年增加899万元,稳定了基础财力保障水平;争取上级对我区专项资金补助 120,078万元,比上年增加13,642万元,加大了项目建设资金规模。三是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需要,争取自治区代发新增政府性债券29,300万元,置换债券2,148万元,解决了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精神,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430万元,节约资金安排到急需的项目。
(三)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坚持“量入为出,量财使用”、“先保重点,后保一般”原则,针对年内财政刚性支出大幅增加,收支矛盾突出的实际情况,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合理安排新增政府性债券、争取市财政扶持等综合措施,强化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满足各项刚性增支需求,确保年度预算支出平稳运行,财政收支平衡。二是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需求,强化惠民政策落实,全年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8,3121万元,比上年增加40,352万元,增长16.6%,其中教育、文化、农林水、社保、医疗卫生支出,同比分别增长21.6%、14.6%、22.4%、1.9%、11%,助推民生事业发展。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项目保障。年内本级财政安排 “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800万元、精准扶贫项目6,032万元、“乡约.藕遇”骑行绿道工程项目500万元、特色水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00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1亿多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000万元、通村(屯)道路建设及公路养护项目3,900万元、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600万元、社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1,000万元、一事一议项目配套1,270万元等等,促进重点项目实施建设。
(四)改革优化,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降税清费政策,确保 “营改增”税制改革平稳运行,按规定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减少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二是在健全和完善国库集中支集管理基础上,严格公务卡结算管理,全年公务卡使用率为80.4%,同比提高8.7个百分点;进一步加强单位财政账户管理,全年清理实有账户24个。三是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全年办理政府采购资金5.98亿元,节约资金0.46亿元,资金节约率7.7%;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资金14.43亿元,核减金额1.2亿元,核减率为8.5%;四是按照《预算法》和上级加强预算管理规定,不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并按规定加大四本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试行编制2017-2019年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初步建立三年滚动财政预算约束和指导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扎实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年内按规定收回已分配到部门的结转、结余资金12,223.6万元,并重新安排使用到急需资金安排的项目,激活财政资金存量;强化财政支出进度督导,按月、分“红黑榜”对全区各部门中央、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历年国库集中支付存量资金消化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部门加快资金拨付使用;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细化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形式,方便查询,同时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全区所有部门预决算、 “三公”经费全部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项目全部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全年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资金8.45亿元。
(五)强化监管,规范财经秩序
按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回头看”指示精神,在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等问题的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按年度计划对相关部门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并限时整改;开展财政内部监管督查,促进各项财政管理工作规范、有效运行,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出台了《柳江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积极做好涉农资金、义均教育资金核查迎检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当年预算执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按规定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
三、以前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区审计局对我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提出了关于预算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此,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问题。相关征收部门已加强年初收入预算编制科学性,尽可能真实、准确测算当年收入预算数,减小收入执行偏差。
(二)财政预算结转资金结余较大问题。已采取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实施定期通报制度、加大历年本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进一步明确支出责任、加大督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考评奖惩措施落实等措施进行整改。
(三)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问题。责任单位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
(四)2015年和2016年审计发现未整改问题。责任单位已按相关规定全部整改完毕。
四、对2017年预算执行审计反映问题的说明
2018年区审计局对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们对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具体如下:
(一)超过两年未使用的结余结转资金未收回总预算问题。在年初已按规定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并重新安排用于急需安排资金项目,整改完毕。
(二)部分财政非税专户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已在审计期间全部缴入国库,整改完毕。
(三)部分单位未如实按经济分类反映经费支出问题。将结合政府经济科目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整改。
(四)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和财政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仍然较大问题。将通过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等综合措施进行整改。
(五)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问题。将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分析原因,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尊敬的各位领导,2017年我区克难攻坚,奋力拼搏,扎实工作,顺利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取得较好成绩,开创了财政工作新局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面临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够牢固、经济建设发展资金不足、部分项目推进偏慢、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深层次问题和新困难,制约了我区财政事业加快发展。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诚恳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紧跟形势发展,凝心聚力,克难奋进,扎实工作,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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