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柳江县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
——2017年8月10日在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韦有绪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2月14日召开的柳州市柳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柳江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柳江区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现2016年全县财政决算已经编成,当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已经区审计局审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柳江县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请予审议。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宏观经济新常态,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依法、科学理财,积极顺应经济财政新形势,主动作为,克服困难,狠抓财政收入,全力稳增长,强化支出保障,着力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加强财政管理,力促各项财政改革有序深入开展。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完成柳江县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2016年财政决算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总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95,327万元,比上年增长11.2%。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852万元,比上年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62,209万元,同比下降1.4%;非税收入24,643万元,同比增长 11.8%。
(2)上级补助收入171,257万元,比上年增长19.8%。其中:返还性收入8,93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6,9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5,362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3,878万元。
(4)上年结余10,484万元。
(5)调入稳定调节基金2,85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626万元。其中:(1)本年收入调库增加收入547万元,主要是结算调库增加;(2)上级补助收入的减少290万元,主要上级结算批复数调整;(3)地方政府性债券收入增加1,369万元,主要是结算期按上级文件规定调整增加。
2.财政总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支出295,327万元,同比增长11.2%。其中:(1)当年财政总支出285,513万元,同比增长11.9%,其构成为: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354万元,同比增加45,607万元,增长19.6%;②上解支出2,381万元;③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778万元。(2)安排稳调节基金1,345万元。(3)年终滚存结余(专项结转)8,469万元。
财政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626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87万元,主要是决算期支出调整减少;(2)上解自治区减少 119万元,原因为按照新的农垦税收分成政策减少上解;(3)地方债务还本支出增加2,369万元,原因为结算期支出科目调整增加;(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00万元,主要当年财政收支决算数变动,引起净结余资金增加并根据自治区决算要求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专项结转减少737万元,主要是按结算调整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分科目支出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等、商业服务业等、国土资源气象等、住房保障支出等均完成预算的100%以上,超过预算主要是由于上级补助额增加、动用政府债券收入和动支预备费而增加相应科目支出,或预算一些暂列“其他支出”科目的项目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支相关科目;“其他支出”完成预算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年度执行过程中,按照财政部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规定,在动用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时,冲减了“其他支出”科目支出,并根据重新安排的项目支出用途列入相应的支出科目;预备费和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相关科目,因此决算数为零。
—— 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2016年,全县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1,257万元,全部按规定统筹安排用于本级相关支出。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64,821万元,全部纳入全年财力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补助106,436万元,按照各项专项补助规定,专款专用,安排于具体支出项目和科目;上级专项结余部分按规定结转下年安排支出。
3.收支结余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95,327万元(当年地方财政总收入284,843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10,484万元),减当年财政总支出285,513万元,减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8,469万元(专项结转)。
—— 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6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500万元,全年动用预备费决算数1,500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动用预备费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初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存量余额8.78亿元,当年新增上级政府性债券51,324万元,其中置换债券31,224万元(含在建项目后续融资1,000万元),新增债券20,100万元,年内偿还债务还本付息40,544.37万元,其中本金39,586.22万元(含置换债券偿还),利息958.15万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存量为9.95亿元。政府性债券收入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16年,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345万元。 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增加300万元,主要是根据自治区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的相关要求,将决算期增加的净结余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汇总部门决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42.93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1.4%。其中:公务接待费962.68万元,下降13.8%;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0.25万元,下降26.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7,721万元,同比增长42.9%,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9,667万元,同比增长21.5%;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6,944万元,同比下降2.7%;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7,446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上年结余收入3,664万元,同比下降52.1%。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09,027万元,同比增长44.8%。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69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总收入增加4,156万元,其中:(1)本级收入调库增加1万元,为小数点尾数调整;(2)上级补助收入的增加42万元,主要上级结算批复数调整;(3)地方政府性债券收入增加4,113万元,主要是结算期按上级文件规定调整增加。总支出相应增加4,071万元,其中:(1)本年基金支出减少42万元,主要是决算期支出调整减少;(2)地方债务还本支出增加4,113万元,原因为结算期调整增加。年终滚存结余增加85万元,主要是按结算调整相应变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417万元。其中: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27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万元;上年结余47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231万元,均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当年国有资本经营结余18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1,49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018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8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085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9,68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419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17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085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8,19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703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发生变动,主要是根据上级决算数进行相应调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99492.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8828.68万元,专项债40664.00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桂财预(2016)244号 )的通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柳江县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9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3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5900万元。目前我县债务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风险可控。具体如下:
1.我县2016年度举借债务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要求,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金额合计51324万元,年息1540.88万元,年利率为3.00%。其中举借一般债务23878万元,年息739.59万元,年利率为3.10%;专项债务27446万元,年息801.29万元,年利率为2.92%。(原利息958.15万元为财政承担的利息,不涵盖企业自主偿还的)。
2.我县2016年度政府债务还本39586.23万元,付息1813.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6986.85万元,付息1226.31万元;专项债务还本32599.38万元,付息587.53万元。3.我县2016年度共获得上级债券资金51324万元,严格按照债券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县委常委会审定后执行,对一般债券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系统管理的要求,准确、完整录入到债务系统。
二、2016年财政预算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力保增长,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主动适应财政收入新形势、新常态,强化征管责任,切实加强依法综合治税工作,着力加强全县重点税源跟踪监控和收入征管,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明确工作方向,通过加强税收清理、核查、稽查等措施,综合协调,狠抓落实,深挖税收亮点,发掘收入潜力,缩小缺口,拉动收入增长,确保了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圆满完成。全年累计组织财政收入172,7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2.7%,完成年初预算100.7%,同比增长7.8%。当年财政收入在全区县级收入排名第7位,比上年上升1位,继续在柳州市六县收入排名保持第1 位。
(二)重点扶持,拓展财政收入增长空间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全年上级对我县财力性补助为64,821万元,比上年增加11,144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106,436万元,比上年增加17,165万元;争取地方政府性债券23,878万元;争取上级调整农垦和我县合作企业税收分成比例,增加财力1,000多万元,努力增加财力调配空间。在此基础上,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开发、工业企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城区建设、农业核心区和特色产业发展推进项目规划、立项和实施等经济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财政增收。
(三)统筹优化,强化财政支出保障
突出“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努力拓展财力调配和保障空间,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支出统筹保障能力。针对年内财政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精打细算,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新增政府性债券和争取市财政扶持等综合措施,弥补了落实政策性增资、绩效奖励提标及同城同待遇政策等支出缺口,确保全年支出均衡平稳。厉行节约,集中财力,加强重点和民生资金保障能力,年内 “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精准扶贫项目、“乡约.藕遇”骑行绿道工程项目、县城5个点的道路渠化等工程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建制村道路建设及公路养护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天网工程项目等重点项目得到有效保障并稳步实施;全年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42,769万元,比上年增加50,730万元,增长26.4%,其中教育、科技、农林水、社保、医疗卫生支出,同比分别增加13,403万元、29万元、6,265万元、3,973万元、5,592万元。
(四)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上级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财税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规范化管理。一是按《预算法》规定,完整编制四本预算并提交县人大审议;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建立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体制机制;三是认真开展“营改增”制度改革,确保5月1日顺利完成税制转换;四是制定了县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深入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全年收回2013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6,722.45万元,激活财政资金存量,实现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已推行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成效明显。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运行平稳,不断完善;全年使用公务卡报销总金额1,577万元,比去年减少420万元,下降21.03%,现金提取为622万元,比去年减少435万元,下降41.2%;2016年公务卡使用率为71.7%,同比提高6.3个百分点 ;全年办理政府采购业务2,415宗,资金45,376万元,节约资金5,651万元,资金节约率11.1%;全年完成377个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送审金额13.72亿元,核减金额9,169万元,核减率为6.7%;六是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七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年纳入预算绩效评价的部门59个,金额7.7亿元;八是按照公车改革方案,完成机关(参公)单位公车拍卖处置工作,共拍卖成交130辆,成交价格167.2万元,溢价32.7%,报废60辆,同时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前期数据统计、测算工作,为后续改革奠定基础。
(五)加强督查,提高财政监管水平
加强重点检查力度,对各镇2015年度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对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林业等历年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在全县范围开展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检查、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等,查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认真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听取审计检查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条分析整改到位。完善机制,制定出台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系统管理、机关运转和公共关系等财政内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填补制度“短板”。
三、2015年预算执行审计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6年,县审计局对我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们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成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进行针对性整改。其中: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已从加强收入预算编制质量上加以解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支执行率低问题,已对此项基金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义教公用经费未及时拨付到位问题,已及时足额到位;财政非税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已在审计期间全部缴入国库,并将就该问题对非税收入监管进行完善;租金收入缴入财政专户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已将该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二)逾期纳税未加收滞纳金问题。已督促责任部门追缴纳税人欠缴的税收滞纳金并加强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征税。
(三)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已作相应整改。其中:各镇已完善财政预算及预算调整审查和批准程序;存量资金未缴回县财政问题,责任单位已将存量资金缴回国库;校舍维修工程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责任单位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专项资金未按规定进行单独核算问题,责任单位已加强财务管理,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做到账务明晰;个别学校教师免费吃学生营养免费午餐问题,责任单位已退缴免费吃学生营养免费午餐费用,并加强日常监管;学生营养免费午餐食品采购协议及协议履行方面已进行了完善。
(四)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查明原因并整改到位。
(五)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项目资金224.96万元仍未用于园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设备购置等支出问题。经核实,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创业园工程进度缓慢,有关配套服务功能尚不具备,影响了资金使用。目前责任单位已向上级申请将该项资金调整用于园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待上级批复后将实现资金的拨付使用。
(六)2015年审计发现的土博镇政府原报账员长期留存以前年度各种现金支出票据70万元及土博镇政府、土博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仍未整改。经核实,该问题因涉及前届镇领导客观原因导致整改难度较大,经协调目前责任单位已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并承诺在2017年9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四、对2016年预算执行审计中反映问题的说明
2017年,区审计局对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们对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并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对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和部分支出执行率偏低;财政预算结转资金结余较大问题。将从两个方面整改:一是督促相关征收部门进一步加强年初收入预算编制科学性,全面准确测算当年收入预算数,减小收入执行偏差;二是定期统计梳理部门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并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全区整体支出进度,压减年度资金结转结余规模。
(二)对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问题。已查明原因,责任单位已于7月份将欠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利息及滞纳金全额缴库。
尊敬的各位领导,2016年我县克难攻坚,奋力拼搏,扎实工作,顺利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取得较好成绩,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诚恳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增强工作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财政管理和改革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克难攻坚,创新发展,不断提高依法、科学理财水平,确保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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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江县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
——2017年8月10日在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韦有绪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2月14日召开的柳州市柳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柳江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柳江区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现2016年全县财政决算已经编成,当年预算的执行情况已经区审计局审计。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柳江县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请予审议。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宏观经济新常态,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依法、科学理财,积极顺应经济财政新形势,主动作为,克服困难,狠抓财政收入,全力稳增长,强化支出保障,着力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加强财政管理,力促各项财政改革有序深入开展。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完成柳江县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2016年财政决算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总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95,327万元,比上年增长11.2%。具体构成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852万元,比上年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62,209万元,同比下降1.4%;非税收入24,643万元,同比增长 11.8%。
(2)上级补助收入171,257万元,比上年增长19.8%。其中:返还性收入8,93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6,96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5,362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3,878万元。
(4)上年结余10,484万元。
(5)调入稳定调节基金2,85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626万元。其中:(1)本年收入调库增加收入547万元,主要是结算调库增加;(2)上级补助收入的减少290万元,主要上级结算批复数调整;(3)地方政府性债券收入增加1,369万元,主要是结算期按上级文件规定调整增加。
2.财政总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支出295,327万元,同比增长11.2%。其中:(1)当年财政总支出285,513万元,同比增长11.9%,其构成为: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354万元,同比增加45,607万元,增长19.6%;②上解支出2,381万元;③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778万元。(2)安排稳调节基金1,345万元。(3)年终滚存结余(专项结转)8,469万元。
财政总支出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增加1,626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87万元,主要是决算期支出调整减少;(2)上解自治区减少 119万元,原因为按照新的农垦税收分成政策减少上解;(3)地方债务还本支出增加2,369万元,原因为结算期支出科目调整增加;(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00万元,主要当年财政收支决算数变动,引起净结余资金增加并根据自治区决算要求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专项结转减少737万元,主要是按结算调整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分科目支出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等、商业服务业等、国土资源气象等、住房保障支出等均完成预算的100%以上,超过预算主要是由于上级补助额增加、动用政府债券收入和动支预备费而增加相应科目支出,或预算一些暂列“其他支出”科目的项目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支相关科目;“其他支出”完成预算为负数,主要是由于年度执行过程中,按照财政部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规定,在动用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时,冲减了“其他支出”科目支出,并根据重新安排的项目支出用途列入相应的支出科目;预备费和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相关科目,因此决算数为零。
—— 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2016年,全县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1,257万元,全部按规定统筹安排用于本级相关支出。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64,821万元,全部纳入全年财力统筹安排;上级专项补助106,436万元,按照各项专项补助规定,专款专用,安排于具体支出项目和科目;上级专项结余部分按规定结转下年安排支出。
3.收支结余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95,327万元(当年地方财政总收入284,843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10,484万元),减当年财政总支出285,513万元,减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8,469万元(专项结转)。
—— 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6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500万元,全年动用预备费决算数1,500万元(已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相关支出科目)。动用预备费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初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存量余额8.78亿元,当年新增上级政府性债券51,324万元,其中置换债券31,224万元(含在建项目后续融资1,000万元),新增债券20,100万元,年内偿还债务还本付息40,544.37万元,其中本金39,586.22万元(含置换债券偿还),利息958.15万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存量为9.95亿元。政府性债券收入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16年,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345万元。 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2016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增加300万元,主要是根据自治区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的相关要求,将决算期增加的净结余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汇总部门决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42.93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1.4%。其中:公务接待费962.68万元,下降13.8%;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0.25万元,下降26.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7,721万元,同比增长42.9%,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9,667万元,同比增长21.5%;当年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6,944万元,同比下降2.7%;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7,446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上年结余收入3,664万元,同比下降52.1%。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09,027万元,同比增长44.8%。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69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总收入增加4,156万元,其中:(1)本级收入调库增加1万元,为小数点尾数调整;(2)上级补助收入的增加42万元,主要上级结算批复数调整;(3)地方政府性债券收入增加4,113万元,主要是结算期按上级文件规定调整增加。总支出相应增加4,071万元,其中:(1)本年基金支出减少42万元,主要是决算期支出调整减少;(2)地方债务还本支出增加4,113万元,原因为结算期调整增加。年终滚存结余增加85万元,主要是按结算调整相应变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417万元。其中:国有参股公司股利、股息收入27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万元;上年结余47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231万元,均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收支相抵,当年国有资本经营结余18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1,49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018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88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085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9,68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419万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6,17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085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18,19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703万元。
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发生变动,主要是根据上级决算数进行相应调整。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99492.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8828.68万元,专项债40664.00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桂财预(2016)244号 )的通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柳江县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9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3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5900万元。目前我县债务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风险可控。具体如下:
1.我县2016年度举借债务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要求,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金额合计51324万元,年息1540.88万元,年利率为3.00%。其中举借一般债务23878万元,年息739.59万元,年利率为3.10%;专项债务27446万元,年息801.29万元,年利率为2.92%。(原利息958.15万元为财政承担的利息,不涵盖企业自主偿还的)。
2.我县2016年度政府债务还本39586.23万元,付息1813.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6986.85万元,付息1226.31万元;专项债务还本32599.38万元,付息587.53万元。3.我县2016年度共获得上级债券资金51324万元,严格按照债券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县委常委会审定后执行,对一般债券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系统管理的要求,准确、完整录入到债务系统。
二、2016年财政预算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力保增长,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主动适应财政收入新形势、新常态,强化征管责任,切实加强依法综合治税工作,着力加强全县重点税源跟踪监控和收入征管,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明确工作方向,通过加强税收清理、核查、稽查等措施,综合协调,狠抓落实,深挖税收亮点,发掘收入潜力,缩小缺口,拉动收入增长,确保了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圆满完成。全年累计组织财政收入172,7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2.7%,完成年初预算100.7%,同比增长7.8%。当年财政收入在全区县级收入排名第7位,比上年上升1位,继续在柳州市六县收入排名保持第1 位。
(二)重点扶持,拓展财政收入增长空间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全年上级对我县财力性补助为64,821万元,比上年增加11,144万元;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106,436万元,比上年增加17,165万元;争取地方政府性债券23,878万元;争取上级调整农垦和我县合作企业税收分成比例,增加财力1,000多万元,努力增加财力调配空间。在此基础上,围绕县域经济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开发、工业企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城区建设、农业核心区和特色产业发展推进项目规划、立项和实施等经济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财政增收。
(三)统筹优化,强化财政支出保障
突出“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努力拓展财力调配和保障空间,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支出统筹保障能力。针对年内财政刚性支出大幅增加的实际情况,精打细算,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新增政府性债券和争取市财政扶持等综合措施,弥补了落实政策性增资、绩效奖励提标及同城同待遇政策等支出缺口,确保全年支出均衡平稳。厉行节约,集中财力,加强重点和民生资金保障能力,年内 “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精准扶贫项目、“乡约.藕遇”骑行绿道工程项目、县城5个点的道路渠化等工程项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建制村道路建设及公路养护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天网工程项目等重点项目得到有效保障并稳步实施;全年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42,769万元,比上年增加50,730万元,增长26.4%,其中教育、科技、农林水、社保、医疗卫生支出,同比分别增加13,403万元、29万元、6,265万元、3,973万元、5,592万元。
(四)改革创新,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按照上级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财税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规范化管理。一是按《预算法》规定,完整编制四本预算并提交县人大审议;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建立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体制机制;三是认真开展“营改增”制度改革,确保5月1日顺利完成税制转换;四是制定了县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深入开展盘活存量资金工作,全年收回2013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6,722.45万元,激活财政资金存量,实现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已推行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成效明显。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运行平稳,不断完善;全年使用公务卡报销总金额1,577万元,比去年减少420万元,下降21.03%,现金提取为622万元,比去年减少435万元,下降41.2%;2016年公务卡使用率为71.7%,同比提高6.3个百分点 ;全年办理政府采购业务2,415宗,资金45,376万元,节约资金5,651万元,资金节约率11.1%;全年完成377个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送审金额13.72亿元,核减金额9,169万元,核减率为6.7%;六是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七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年纳入预算绩效评价的部门59个,金额7.7亿元;八是按照公车改革方案,完成机关(参公)单位公车拍卖处置工作,共拍卖成交130辆,成交价格167.2万元,溢价32.7%,报废60辆,同时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前期数据统计、测算工作,为后续改革奠定基础。
(五)加强督查,提高财政监管水平
加强重点检查力度,对各镇2015年度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对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林业等历年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在全县范围开展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检查、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等,查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认真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听取审计检查意见和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条分析整改到位。完善机制,制定出台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系统管理、机关运转和公共关系等财政内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填补制度“短板”。
三、2015年预算执行审计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6年,县审计局对我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们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成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进行针对性整改。其中: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已从加强收入预算编制质量上加以解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支执行率低问题,已对此项基金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义教公用经费未及时拨付到位问题,已及时足额到位;财政非税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已在审计期间全部缴入国库,并将就该问题对非税收入监管进行完善;租金收入缴入财政专户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已将该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二)逾期纳税未加收滞纳金问题。已督促责任部门追缴纳税人欠缴的税收滞纳金并加强管理,确保依法依规征税。
(三)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已作相应整改。其中:各镇已完善财政预算及预算调整审查和批准程序;存量资金未缴回县财政问题,责任单位已将存量资金缴回国库;校舍维修工程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责任单位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专项资金未按规定进行单独核算问题,责任单位已加强财务管理,对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做到账务明晰;个别学校教师免费吃学生营养免费午餐问题,责任单位已退缴免费吃学生营养免费午餐费用,并加强日常监管;学生营养免费午餐食品采购协议及协议履行方面已进行了完善。
(四)国有林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已查明原因并整改到位。
(五)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项目资金224.96万元仍未用于园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设备购置等支出问题。经核实,主要原因是农民工创业园工程进度缓慢,有关配套服务功能尚不具备,影响了资金使用。目前责任单位已向上级申请将该项资金调整用于园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待上级批复后将实现资金的拨付使用。
(六)2015年审计发现的土博镇政府原报账员长期留存以前年度各种现金支出票据70万元及土博镇政府、土博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仍未整改。经核实,该问题因涉及前届镇领导客观原因导致整改难度较大,经协调目前责任单位已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并承诺在2017年9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四、对2016年预算执行审计中反映问题的说明
2017年,区审计局对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们对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并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对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和部分支出执行率偏低;财政预算结转资金结余较大问题。将从两个方面整改:一是督促相关征收部门进一步加强年初收入预算编制科学性,全面准确测算当年收入预算数,减小收入执行偏差;二是定期统计梳理部门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并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全区整体支出进度,压减年度资金结转结余规模。
(二)对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问题。已查明原因,责任单位已于7月份将欠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利息及滞纳金全额缴库。
尊敬的各位领导,2016年我县克难攻坚,奋力拼搏,扎实工作,顺利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取得较好成绩,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诚恳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增强工作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财政管理和改革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克难攻坚,创新发展,不断提高依法、科学理财水平,确保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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