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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6-03-17 17:33   

柳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负责中心的日常办公、后勤等综合事宜,协调中心的各项工作,协助中心领导加强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工作例会以及其它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和纪要。

5.负责各级来文和中心公文的日常处理;负责中心印章的管理。负责中心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负责中心的人事、档案管理。

6.负责中心的宣传报道、政务信息工作以及重要综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写。

7.负责中心的接待和工作车辆的日常管理,监督管理中心的安全、考勤、卫生工作。

8.负责各种办公用品的采购及资产登记、调整、配备、维修和管理工作。

9.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规定审核、报销、处理各项财务业务。

10.负责筹集、管理并合理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流转。

11. 负责中心日常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12. 承担收购储备土地成本核算,参与编制土地储备、旧城改造、拆迁安置资金的预算。

13.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向中心领导汇报项目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14.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

15.主动接受审计、财政及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指导与检查。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土地储备股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其他土地收购储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编制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根据柳江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对被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及其他应纳入储备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备,并完善相关手续。

4.根据《委托收储协议》,完成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的调查,编制土地、房屋统一征收公告(通告)。

5.协助财务负责征地、拆迁补偿费的核定。

6.负责拟收购土地的权属核查工作。

7.负责向规划部门征询收购土地意见,测算拟收购土地及房产的补偿费。

8.负责与原土地使用者商谈补偿事宜,拟订土地收购补偿方案及土地收购补偿协议。

9.负责办理储备土地的权属变更登记工作,并协助做好土地出让的其他准备工作。

10.负责建立集体土地、新增建设用地和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收购储备信息系统,做好土地收购储备的综合统计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布土地收购、储备信息。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股职责

1.负责对收购储备的土地进行整理和出让前的合理开发、经营、管理工作。

2. 负责办理已储备土地出让前期评估、测绘和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

3. 负责储备土地出让交付前的清理工作。

4. 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测算地块价格。

5.负责储备土地的项目包装,协助国土部门做好新增储备土地报批工作。

6.负责编制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计划,办理储备土地抵押贷款有关事宜。

7.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金融机构,筹集土地储备资金。

2、主要职能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同意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2)、按市场化原则组织资金运作,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3)、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被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及其他应纳入储备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备。

4)、管理、运作、经营好已收购、储备的国有土地,实现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

5)、负责筹集、管理并合理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流转。

(6)、负责土地供应前的开发整理和管理工作,使土地达到可供应状态。

7)、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计划,经县财政局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8)、依法向社会公布土地收购、储备信息,搞好综合统计,财务收支,并定期向县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报告运作情况。

9)、依法对违法用地和荒芜闲置、旧城改造、企业改制等国有土地进行收购和置换,负责县人民政府指令性收购地块的收购和储备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构成情况

本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人员编制数为6人,2015年在职在编人数5人,其他人员5人。

4.预算编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必须以社会经济南发展和实现政府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吻合。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52016年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共计划4104.05

1)、柳江县新城区土地收储项目2900

2)、柳江县里高石材产业项目50

3)、柳江县五伦休闲旅游开发土地储备项目100

4)、新田屯城中村综合改造收储项目41.44

5)、广西瑞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收储项目356.60

6)、柳州市汇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收购项目48.78

7)、柳江县硕大养殖场项目90.05

8)、柳州地区水泥厂地块103.70

9)、拉堡村委、瑞通公司汽车站地块40

10)、成团岭排地块100

11)、长乐物流园120

12)、县酒厂地块103.48

13)其他收储地块50

二、关于柳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柳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土储中心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41.73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1.7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41.73万元。

(二)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41.73万元。其中:

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医疗卫生支出1.74万元;

(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7.2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77万元;

2.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 基本支出31.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0万元。

(2) 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土储中心开展土地收购储备业务工作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三、关于土储中心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土储中心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年土储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41.73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31.73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万元。

(二)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是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10万元。

四、关于土储中心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土储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按照资金来源划分。

2016年土储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共计10万元。其中: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10万元,

五、关于土储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三公”经费分项编制,反映土储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6年土储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6.4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目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67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6万元,土储中心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公车改革,本年度不再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年度预算。

2.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无公车购置计划。

柳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材料

单位负责人:伍英明       财务经办人:董素青       联系电话0772-725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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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柳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6-03-17 17:33   

柳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设3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负责中心的日常办公、后勤等综合事宜,协调中心的各项工作,协助中心领导加强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工作例会以及其它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记录和纪要。

5.负责各级来文和中心公文的日常处理;负责中心印章的管理。负责中心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负责中心的人事、档案管理。

6.负责中心的宣传报道、政务信息工作以及重要综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写。

7.负责中心的接待和工作车辆的日常管理,监督管理中心的安全、考勤、卫生工作。

8.负责各种办公用品的采购及资产登记、调整、配备、维修和管理工作。

9.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规定审核、报销、处理各项财务业务。

10.负责筹集、管理并合理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流转。

11. 负责中心日常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12. 承担收购储备土地成本核算,参与编制土地储备、旧城改造、拆迁安置资金的预算。

13.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向中心领导汇报项目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14.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与保管。

15.主动接受审计、财政及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指导与检查。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土地储备股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其他土地收购储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编制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根据柳江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对被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及其他应纳入储备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备,并完善相关手续。

4.根据《委托收储协议》,完成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的调查,编制土地、房屋统一征收公告(通告)。

5.协助财务负责征地、拆迁补偿费的核定。

6.负责拟收购土地的权属核查工作。

7.负责向规划部门征询收购土地意见,测算拟收购土地及房产的补偿费。

8.负责与原土地使用者商谈补偿事宜,拟订土地收购补偿方案及土地收购补偿协议。

9.负责办理储备土地的权属变更登记工作,并协助做好土地出让的其他准备工作。

10.负责建立集体土地、新增建设用地和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收购储备信息系统,做好土地收购储备的综合统计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布土地收购、储备信息。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股职责

1.负责对收购储备的土地进行整理和出让前的合理开发、经营、管理工作。

2. 负责办理已储备土地出让前期评估、测绘和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

3. 负责储备土地出让交付前的清理工作。

4. 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测算地块价格。

5.负责储备土地的项目包装,协助国土部门做好新增储备土地报批工作。

6.负责编制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计划,办理储备土地抵押贷款有关事宜。

7.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金融机构,筹集土地储备资金。

2、主要职能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县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同意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2)、按市场化原则组织资金运作,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

3)、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被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及其他应纳入储备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备。

4)、管理、运作、经营好已收购、储备的国有土地,实现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

5)、负责筹集、管理并合理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流转。

(6)、负责土地供应前的开发整理和管理工作,使土地达到可供应状态。

7)、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计划,经县财政局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8)、依法向社会公布土地收购、储备信息,搞好综合统计,财务收支,并定期向县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报告运作情况。

9)、依法对违法用地和荒芜闲置、旧城改造、企业改制等国有土地进行收购和置换,负责县人民政府指令性收购地块的收购和储备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员构成情况

本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人员编制数为6人,2015年在职在编人数5人,其他人员5人。

4.预算编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必须以社会经济南发展和实现政府职能为依据,预算结果与客观实际尽可能相吻合。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支出”的原则,根据现行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应体现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

52016年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共计划4104.05

1)、柳江县新城区土地收储项目2900

2)、柳江县里高石材产业项目50

3)、柳江县五伦休闲旅游开发土地储备项目100

4)、新田屯城中村综合改造收储项目41.44

5)、广西瑞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收储项目356.60

6)、柳州市汇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收购项目48.78

7)、柳江县硕大养殖场项目90.05

8)、柳州地区水泥厂地块103.70

9)、拉堡村委、瑞通公司汽车站地块40

10)、成团岭排地块100

11)、长乐物流园120

12)、县酒厂地块103.48

13)其他收储地块50

二、关于柳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柳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土储中心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41.73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1.7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41.73万元。

(二)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41.73万元。其中:

1.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医疗卫生支出1.74万元;

(2)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7.2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77万元;

2.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 基本支出31.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0万元。

(2) 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土储中心开展土地收购储备业务工作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三、关于土储中心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土储中心2016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划分。

2016年土储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41.73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31.73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万元。

(二)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是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10万元。

四、关于土储中心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土储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按照资金来源划分。

2016年土储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共计10万元。其中: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10万元,

五、关于土储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本表按“三公”经费分项编制,反映土储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6年土储中心年度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6.4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无此项目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0.67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6万元,土储中心已按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公车改革,本年度不再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年度预算。

2.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无公车购置计划。

柳江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材料

单位负责人:伍英明       财务经办人:董素青       联系电话0772-7255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