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柳江区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柳江区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
规划和政策,起草区有关水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
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时监测等工作。
(三)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
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组织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建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报
告。组织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范,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
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
合利用。指导全区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及流量水量管理、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开展
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组
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中型灌排工程
建设与改造,组织协调乡镇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建设工作。
(十)组织全区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水事纠纷调处,组织、
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一)承担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柳江区河
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区河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柳江区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
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河库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等相关文件。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拟订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制定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
督、检查、指导。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江区水利局共有直属或管理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额事业单位2个。
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有:柳江区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柳江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全额事业单位有柳江区北弓水库管理所、柳江区工农水库管理所。
柳江水利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安置后扶股。
第二部分:柳江区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1295.93万元,总支出1295.9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06.38 万元,减少13.74 %,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内有4人退休,工资社保公积金较上一年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压减不必要的支出。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3.74 %,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内有4人退休,工资社保公积金较上一年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压减不必要的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1295.93万元,较上年减少206.38 万元,减少13.74 %,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内有4人退休,工资社保公积金较上一年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压减不必要的支出。部门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单位资金。一般公共预算1156.08万元、占总收入89.21%,政府性基金预算92.11万元、占总收入7.11%,单位资金47.74、占总收入3.68%。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1295.93万元,较上年减少206.38 万元,减少13.74 %,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内有4人退休,工资社保公积金较上一年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压减不必要的支出。部门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56万元、占总支出16.25%,卫生健康支出48.93万元、占总支出3.78%,城乡社区支出92.11万元、占总支出7.11%,农林水支出861.55万元、占总支出66.48%,住房保障支出82.78万元、占总支出6.39%,。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92.11万元,较上年增长5.71万元,增长6.61 %,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8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6.76万元,下降61.23%,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不使用公务车。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51万元,比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25.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4.79万元,较上年减少40.14万元,减少35.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不必要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4.8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2.9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1.89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4个,预算资金856.7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水资源建设、维护及工作经费 |
18 |
2025年水资源建设、维护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
水利各项工作运行经费 |
31.14 |
保证水利各项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序开展 |
综合业务支出 |
764.67 |
按照银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
综合业务经费 |
42.97 |
保证河长、防御等的工作正常运行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柳州市柳江区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详见附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柳江区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柳江区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
规划和政策,起草区有关水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
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时监测等工作。
(三)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
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四)组织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建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报
告。组织水利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范,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
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
合利用。指导全区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及流量水量管理、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开展
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组
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中型灌排工程
建设与改造,组织协调乡镇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建设工作。
(十)组织全区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水事纠纷调处,组织、
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一)承担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柳江区河
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区河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柳江区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
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河库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等相关文件。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拟订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制定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
督、检查、指导。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柳江区水利局共有直属或管理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额事业单位2个。
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有:柳江区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柳江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全额事业单位有柳江区北弓水库管理所、柳江区工农水库管理所。
柳江水利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利工程运行服务中心、农村水利水电股、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安置后扶股。
第二部分:柳江区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1295.93万元,总支出1295.9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06.38 万元,减少13.74 %,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内有4人退休,工资社保公积金较上一年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压减不必要的支出。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3.74 %,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内有4人退休,工资社保公积金较上一年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压减不必要的支出。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1295.93万元,较上年减少206.38 万元,减少13.74 %,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内有4人退休,工资社保公积金较上一年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压减不必要的支出。部门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单位资金。一般公共预算1156.08万元、占总收入89.21%,政府性基金预算92.11万元、占总收入7.11%,单位资金47.74、占总收入3.68%。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1295.93万元,较上年减少206.38 万元,减少13.74 %,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内有4人退休,工资社保公积金较上一年减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压减不必要的支出。部门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56万元、占总支出16.25%,卫生健康支出48.93万元、占总支出3.78%,城乡社区支出92.11万元、占总支出7.11%,农林水支出861.55万元、占总支出66.48%,住房保障支出82.78万元、占总支出6.39%,。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92.11万元,较上年增长5.71万元,增长6.61 %,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8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6.76万元,下降61.23%,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不使用公务车。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51万元,比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25.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标准和范围,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4.79万元,较上年减少40.14万元,减少35.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不必要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4.8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2.95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1.89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4个,预算资金856.7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水资源建设、维护及工作经费 |
18 |
2025年水资源建设、维护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
水利各项工作运行经费 |
31.14 |
保证水利各项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序开展 |
综合业务支出 |
764.67 |
按照银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
综合业务经费 |
42.97 |
保证河长、防御等的工作正常运行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柳州市柳江区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10: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2: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