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拟订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变更隶属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乡镇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县界标准样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名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
6、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全区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
全区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设有4个功能股室: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股、社会事务股。除本局机关外,还有三个二层单位,分别是柳江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柳江区社会福利院、柳江区殡葬管理所。
柳江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际人数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实际人数3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2020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柳江区委、柳江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为基本思路,努力在服务群众、创新管理、重点项目和机关建设等方面有新的进展和突破。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努力和推进。
1.柳江撤县设区后,我局的工作职责也相应进行更改,进一步与柳州市各城区交流学习,提取各城区民政工作的精华,完善我区民政各项工作,保证民政工作在紧张、有序、稳定中过渡,保证服务对象享受到相应的政策,共享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同时与城区并轨,提高各项补助水平,实行民政标准化建设。
2.以监督平台、核对中心平台、信息化管理为重点,持续推进并完善城乡低保、五保、城乡医疗和优抚对象的动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认真开展针对贫困大学生、重度残疾和特重大病灾户等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为民排忧解难。
3.进一步统筹城乡社区建设。重点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大对重点村、难点村的治理,加强村民民主自治和民主管理。
4.积极推进各项社会福利工作。加强对投入使用的敬老院的管理,积极探索对生活无法处理的五保户逐步集中到养老机构供养的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柳江区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任务。
5.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在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孤残儿童救助,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强管理,强化服务。
6. 继续完成柳江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业调查工作任务及系统录入工作,做好全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和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工作,迎接自治区、柳州市的验收;完成我区毗邻县区界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继续做好相关道路和建筑物的命名工作。
7、继续推进城乡低保标准化,加快制定、实施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化。
8、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2824.19万元,同比增279.65万元,同比增长10.9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24.19万元,同比增279.65万元,同比增长10.99%。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2824.19万元,同比增279.65万元,同比增长10.9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768.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02%,同比增418.77万元,同比增长17.82%;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1.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76%,同比减10.34万元,同比下降32.37%;
(3)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4.3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22%,同比减0.78万元,同比下降2.2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36.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99%,同比增16.73万元,同比增长3.2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4.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08%,同比增7.97万元,同比增长1.8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74%,同比减0.2万元,同比下降0.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3.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8%,同比增8.96万元,同比增长37.0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287.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1%,同比增262.92万元,同比增长12.9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4.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3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2.8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39.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8.54%;
资本性支出预算31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61%;
其他支出预算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3%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82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4.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768.27万元;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1.6万元;
3、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4.3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1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0.5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3.11万元,同比减0.89万元,同比下降6.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没有出国业务。
2、公务接待费2.61万元,同比减1.39万元,同比下降34.75%,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0.5万元,同比增0.50万元,同比增长5%,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同比增0.5万元,同比增长5%,原因是增加自收自支单位殡葬管理所特种专业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没有新车购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6.97万元,同比增3.45万元,同比增长7.9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44.47万元,同比增64.47万元,同比增长35.82%。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13.47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06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106万元,同比增6万元,同比增长6%。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其他办公设备共586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预算绩效项目;
(2)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城市社区惠民项目配套资金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工信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3、组织拟订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变更隶属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乡镇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县界标准样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名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
6、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全区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
全区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设有4个功能股室: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股、社会事务股。除本局机关外,还有三个二层单位,分别是柳江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柳江区社会福利院、柳江区殡葬管理所。
柳江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实际人数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实际人数3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2020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柳江区委、柳江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为基本思路,努力在服务群众、创新管理、重点项目和机关建设等方面有新的进展和突破。主要从以下方面加以努力和推进。
1.柳江撤县设区后,我局的工作职责也相应进行更改,进一步与柳州市各城区交流学习,提取各城区民政工作的精华,完善我区民政各项工作,保证民政工作在紧张、有序、稳定中过渡,保证服务对象享受到相应的政策,共享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同时与城区并轨,提高各项补助水平,实行民政标准化建设。
2.以监督平台、核对中心平台、信息化管理为重点,持续推进并完善城乡低保、五保、城乡医疗和优抚对象的动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认真开展针对贫困大学生、重度残疾和特重大病灾户等困难家庭的临时救助活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切实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为民排忧解难。
3.进一步统筹城乡社区建设。重点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大对重点村、难点村的治理,加强村民民主自治和民主管理。
4.积极推进各项社会福利工作。加强对投入使用的敬老院的管理,积极探索对生活无法处理的五保户逐步集中到养老机构供养的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柳江区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任务。
5.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在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孤残儿童救助,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强管理,强化服务。
6. 继续完成柳江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业调查工作任务及系统录入工作,做好全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和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工作,迎接自治区、柳州市的验收;完成我区毗邻县区界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继续做好相关道路和建筑物的命名工作。
7、继续推进城乡低保标准化,加快制定、实施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化。
8、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2824.19万元,同比增279.65万元,同比增长10.9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24.19万元,同比增279.65万元,同比增长10.99%。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2824.19万元,同比增279.65万元,同比增长10.9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768.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02%,同比增418.77万元,同比增长17.82%;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1.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76%,同比减10.34万元,同比下降32.37%;
(3)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4.3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22%,同比减0.78万元,同比下降2.2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36.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99%,同比增16.73万元,同比增长3.2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34.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08%,同比增7.97万元,同比增长1.8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74%,同比减0.2万元,同比下降0.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3.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18%,同比增8.96万元,同比增长37.0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287.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01%,同比增262.92万元,同比增长12.9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4.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3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2.8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39.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8.54%;
资本性支出预算31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61%;
其他支出预算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3%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824.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4.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768.27万元;
2、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1.6万元;
3、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4.3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1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0.5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3.11万元,同比减0.89万元,同比下降6.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没有出国业务。
2、公务接待费2.61万元,同比减1.39万元,同比下降34.75%,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0.5万元,同比增0.50万元,同比增长5%,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同比增0.5万元,同比增长5%,原因是增加自收自支单位殡葬管理所特种专业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没有新车购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6.97万元,同比增3.45万元,同比增长7.9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44.47万元,同比增64.47万元,同比增长35.82%。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13.47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06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106万元,同比增6万元,同比增长6%。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3辆,其他办公设备共586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预算绩效项目;
(2)柳州市柳江区民政局:城市社区惠民项目配套资金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工信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