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江区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简称柳江区纪委监委,接受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指示、决定,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抓好和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监督柳江区、乡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党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法令的情况。
2.组织实施对所辖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处理和不服上级党委及行政机关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决定的其他应受理的申诉工作,保护党员、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3.负责抓好行政效能投诉、受理行政效能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纠风工作。
4.组织实施对全区党员、监察对象开展廉政勤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规定及制文。
6.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内设十个职能工作室和十一个派驻纪检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外宣教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柳江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出纪检组、区委巡察办及柳州市柳江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编制数为91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工勤编制4人。年末在职人员74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退休人员7人,公益性岗位2人。柳江区巡察办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1名,年末在职人员11人,采用廉专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人员,公益性岗位1人。柳州市柳江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年末在职人员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和忠实履行职责两手抓、两促进、相融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0年主要在以方面开展工作:一是部分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领域廉洁风险点较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较为突出,纠正“四风”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三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在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上仍需进一步加强。2020年,我们将继续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继续完善和用好“两个责任”电子监管平台,以党委(党组)班子主体责任、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个人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三个清单为依据,对党委(党组)和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情况进行“痕迹化”管理,实现责任分解精准化、工作落实具体化、监督检查客观化、责任追究链条化。通过督查督办、检查考核、述责述廉、工作约谈、签字背书等方法,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着力解决巡察中发现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方面存在责任虚化、空转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持续正风肃纪,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变相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拆分报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分批次分时段操办婚丧事宜、私车公养、“一桌餐”等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对干部作风整治抓细、抓常、抓长,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柳江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作风保障。
(三)进一步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全面减少存量,重点遏制增量。
(四)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加大对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以及严肃问责一批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查处一批充当“村霸”、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严明纪律确保两个专项斗争打出声势、收到成效,为2020年我区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五)坚持政治引领、问题导向,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巡视巡察思想,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政治任务。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巡察工作“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灵活运用巡察方式,采取常规巡察、机动巡察、专项巡察相结合方法,完成对村(社区)和扶贫领域专责部门巡察全覆盖。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用好用足巡察成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747.0742万元,同比增220.2342万元,同比增长14.42%。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7.0742万元,同比增220.2342万元,同比增长14.42%。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747.0742万元,同比增220.2342万元,同比增长14.42%。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31.70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95%,同比增159.8076万元,同比增长12.56%;
(2)公共安全类科目支出预算0.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0%,同比增(减)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76.876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24%,同比增45.0666万元,同比增长34.19%;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3.278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05%,同比增6.0287万元,同比增长12.73%;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5.211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88%,同比增9.4513万元,同比增长12.4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328.2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03%,同比增230.1992万元,同比增长20.9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17.15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11%,同比增198.5073万元,同比增长21.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3.35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31%,同比增30.7699万元,同比增长17.8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7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8%,同比增0.922万元,同比增长13.5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18.8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97%,同比减少9.965万元,同比下降2.3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1.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8.78%;
资本性支出预算46.9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22%;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747.0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7.0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31.7076万元;
2、公共安全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76.876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3.278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5.211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2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7.25万元,同比减少3.92万元,同比下降18.5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万元,同比增(减)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原因是没有此项开支;
2、公务接待费4.25万元,同比减少1.92万元,同比下降31.12%,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3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13.33%,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13.33%,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更新了两台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同比增(减)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原因是2018年已购置新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15.19万元,同比增25.37万元,同比增长28.2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46.975万元,同比增25.575万元,同比增长119.51%。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46.97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0万元,同比增(减)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4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53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工信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相关文档: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江区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简称柳江区纪委监委,接受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指示、决定,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抓好和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监督柳江区、乡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中党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法令的情况。
2.组织实施对所辖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处理和不服上级党委及行政机关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决定的其他应受理的申诉工作,保护党员、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3.负责抓好行政效能投诉、受理行政效能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纠风工作。
4.组织实施对全区党员、监察对象开展廉政勤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规定及制文。
6.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中国共产党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柳州市柳江区监察委员会内设十个职能工作室和十一个派驻纪检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外宣教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派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柳江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出纪检组、区委巡察办及柳州市柳江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编制数为91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工勤编制4人。年末在职人员74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退休人员7人,公益性岗位2人。柳江区巡察办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1名,年末在职人员11人,采用廉专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人员,公益性岗位1人。柳州市柳江区反腐倡廉教育中心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年末在职人员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和忠实履行职责两手抓、两促进、相融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0年主要在以方面开展工作:一是部分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领域廉洁风险点较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较为突出,纠正“四风”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三是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在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上仍需进一步加强。2020年,我们将继续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继续完善和用好“两个责任”电子监管平台,以党委(党组)班子主体责任、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个人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三个清单为依据,对党委(党组)和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情况进行“痕迹化”管理,实现责任分解精准化、工作落实具体化、监督检查客观化、责任追究链条化。通过督查督办、检查考核、述责述廉、工作约谈、签字背书等方法,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着力解决巡察中发现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方面存在责任虚化、空转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持续正风肃纪,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变相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拆分报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分批次分时段操办婚丧事宜、私车公养、“一桌餐”等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对干部作风整治抓细、抓常、抓长,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柳江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作风保障。
(三)进一步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全面减少存量,重点遏制增量。
(四)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加大对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以及严肃问责一批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查处一批充当“村霸”、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严明纪律确保两个专项斗争打出声势、收到成效,为2020年我区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五)坚持政治引领、问题导向,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巡视巡察思想,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政治任务。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巡察工作“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灵活运用巡察方式,采取常规巡察、机动巡察、专项巡察相结合方法,完成对村(社区)和扶贫领域专责部门巡察全覆盖。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用好用足巡察成果。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747.0742万元,同比增220.2342万元,同比增长14.42%。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7.0742万元,同比增220.2342万元,同比增长14.42%。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747.0742万元,同比增220.2342万元,同比增长14.42%。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31.70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95%,同比增159.8076万元,同比增长12.56%;
(2)公共安全类科目支出预算0.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0%,同比增(减)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76.876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24%,同比增45.0666万元,同比增长34.19%;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3.278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05%,同比增6.0287万元,同比增长12.73%;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5.211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88%,同比增9.4513万元,同比增长12.4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328.23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03%,同比增230.1992万元,同比增长20.9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17.15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11%,同比增198.5073万元,同比增长21.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3.35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31%,同比增30.7699万元,同比增长17.8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7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58%,同比增0.922万元,同比增长13.5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18.8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97%,同比减少9.965万元,同比下降2.3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1.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8.78%;
资本性支出预算46.9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22%;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747.0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7.0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31.7076万元;
2、公共安全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76.876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3.278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85.211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2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3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7.25万元,同比减少3.92万元,同比下降18.5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万元,同比增(减)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原因是没有此项开支;
2、公务接待费4.25万元,同比减少1.92万元,同比下降31.12%,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3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13.33%,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13.33%,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更新了两台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同比增(减)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原因是2018年已购置新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15.19万元,同比增25.37万元,同比增长28.2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46.975万元,同比增25.575万元,同比增长119.51%。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46.97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0万元,同比增(减)0.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4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53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工信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相关文档:
主办单位: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桂ICP备18004841号 桂公网安备 45022102000001号
管理维护:柳州市柳江区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1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