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1.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柳办)〔2019〕5号)和精神,组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柳州市柳江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的工业和信息化管理职责分出,组建柳州市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柳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正科级单位,不再保留柳州市柳江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我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
柳州市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编制和实施产业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监测、收集、统计本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数据并进行分析。
(四)负责对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各类项目资金、专项基金的申报、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工业企业投资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做好技术改造类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提出鼓励和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措施意见。
(七)负责实施节能监督、检查与考核,协助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自治区、市及本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监察。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产业转移规划和企业入园工作,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指导工业园区的发展。
(九)负责统筹本区信息化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相融合,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负责按规定协调管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十)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
(十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责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实有人数9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实有人数3名。我局下设有1个事业单位,名为柳州市柳江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该事业中心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数10名,事业单位财务不单独设账,归并柳州市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核算。
3.预算编制原则:(1)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必须包括部门的所有财政收支。(2)准确性原则。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财政收支数字应进行科学的测算。(3)合法性原则。预算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条文。(4)年度性原则。任何一个部门的预算编制,都必须有时间的界定,通常为1年。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现将我局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1.全面推进柳江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增长3.5%,工业增加值增长3%,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家。
2. 重点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积极引入高端厨卫、智能小家电企业,打造家电行业全产业链。加快推进大健康产业园建设。
3.推动园区配套提质升级。着力改善园区软环境,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商业配套及生产性服务业。
4.加强要素保障。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积极研究制定家电行业、高新技术行业、电商产业园引入、孵化等配套政策,形成更专业、更精准的企业培育和服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425.55万元,同比减683.26万元,同比下降62%。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5.55万元,同比减683.26万元,同比下降62%。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425.55万元,同比减683.26万元,同比下降62%。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03.140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4%,同比增45.35万元,同比下降41%;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3.351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降19.791万元,同比下降60%;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87.81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同比减222.0425万元,同比下降46;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1.246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同比减31.7806万元,同比下降6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79.55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同比减437.2591万元,同比下降5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1.14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同比减381.6964万元,同比下降58%;
商品和服务支出45.47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比减64.5068万元,同比下降5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93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同比增8.9441万元,同比增长1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同比降246万元,同比减少84%。其中:
商品与服务支出预算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41万元,同比下降47%。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425.5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5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03.140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3513万元;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87.811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1.246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79万元,同比减5.96万元,同比下降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79万元,同比减0.56万元,同比下降17%,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5.4791万元,同比减64.5068万元,同比下降5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7.4万元,同比减2.1万元,同比减少2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40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无(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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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1.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柳办)〔2019〕5号)和精神,组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柳州市柳江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的工业和信息化管理职责分出,组建柳州市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柳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正科级单位,不再保留柳州市柳江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我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
柳州市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编制和实施产业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监测、收集、统计本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数据并进行分析。
(四)负责对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各类项目资金、专项基金的申报、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工业企业投资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做好技术改造类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工作,提出鼓励和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措施意见。
(七)负责实施节能监督、检查与考核,协助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自治区、市及本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监察。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
(八)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产业转移规划和企业入园工作,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指导工业园区的发展。
(九)负责统筹本区信息化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相融合,推广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标准;负责按规定协调管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十)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需衔接。
(十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责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布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实有人数9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实有人数3名。我局下设有1个事业单位,名为柳州市柳江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该事业中心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数10名,事业单位财务不单独设账,归并柳州市柳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核算。
3.预算编制原则:(1)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必须包括部门的所有财政收支。(2)准确性原则。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财政收支数字应进行科学的测算。(3)合法性原则。预算的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条文。(4)年度性原则。任何一个部门的预算编制,都必须有时间的界定,通常为1年。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现将我局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1.全面推进柳江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增长3.5%,工业增加值增长3%,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家。
2. 重点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积极引入高端厨卫、智能小家电企业,打造家电行业全产业链。加快推进大健康产业园建设。
3.推动园区配套提质升级。着力改善园区软环境,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商业配套及生产性服务业。
4.加强要素保障。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积极研究制定家电行业、高新技术行业、电商产业园引入、孵化等配套政策,形成更专业、更精准的企业培育和服务。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425.55万元,同比减683.26万元,同比下降62%。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5.55万元,同比减683.26万元,同比下降62%。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425.55万元,同比减683.26万元,同比下降62%。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03.140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4%,同比增45.35万元,同比下降41%;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3.351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降19.791万元,同比下降60%;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87.81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同比减222.0425万元,同比下降46;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1.246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同比减31.7806万元,同比下降6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79.55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同比减437.2591万元,同比下降5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1.14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同比减381.6964万元,同比下降58%;
商品和服务支出45.47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同比减64.5068万元,同比下降5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93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同比增8.9441万元,同比增长1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同比降246万元,同比减少84%。其中:
商品与服务支出预算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41万元,同比下降47%。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425.5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5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03.140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3.3513万元;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87.811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21.246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79万元,同比减5.96万元,同比下降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79万元,同比减0.56万元,同比下降17%,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45.4791万元,同比减64.5068万元,同比下降5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7.4万元,同比减2.1万元,同比减少22%。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40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无(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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