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基本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后,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柳江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二层机构有: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柳江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柳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
(3)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分析研究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分析全区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拟订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以改革促发展的对策建议。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落实、衔接柳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政策,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拟订实施方案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6)负责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及全区投资项目库的建立,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衔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统筹安排全区预算内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提出引导社会资本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投融资的政策措施和对策建议。规划全区生产力布局。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推动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7)负责全区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和管理工作;提出组织实施年度柳江区重大项目。组织申报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补助或奖励。按县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负责审批柳江区权限内的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推进相关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协调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9)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政策。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跟踪研判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4) 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综合研判社会消费变动趋势,推进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5)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石漠化片区、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工作中长期规划计划、安置规划及投资计划。
(16)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柳州市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监测、预测全区价格总水平,以及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和价格改革的建议。
(17)组织推进能源结构性调整,落实、衔接柳州市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18)负责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区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协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19)管理全区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20)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2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
(1)研究国家、自治区有关投资政策, 建立健全柳江区投资项目库;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征集、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等工作;
(2)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编制、政府性投资项目推介及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开展经济运行分析预测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库建设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开展重大项目组织策划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及警示通报,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等工作;
(3)协助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及中央投资项目、自治区 专项投资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
(1)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刑事司法机关提出,对上述机关办理涉嫌刑事案件过程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为公检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
(2)开展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提出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
(3)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对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出现的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的情况进行计税价格认定的行为。
(4)开展行政工作价格认定: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柳江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柳江区政府统一部署,在柳江区发改局的领导下,负责行业粮油储备管理和指导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并配合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区政府下达的储备粮计划,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拟订粮食储备方案,包括全区地方储备粮的入库、储存、轮换及应急状态下的调运、供应方案,负责组织储备粮的承储招标、政府采购、竞价拍卖工作;
(3)负责配合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抓好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全区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备安全;
(4)负责粮食行业的职工培训,负责推广应用先进储粮技术,推动开展绿色储粮、科学储粮工作和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提高粮食保管、轮换和调运的科技水平;
(5)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军粮供应、救灾救济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粮食产销合作和应急状态下的粮食调运、供应等工作;
(6)提出全区粮食仓储基础设施维修和建设规划,负责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本局设10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项目管理股(行政审批股)、重大项目建设股、营商环境办公室(营商办)、价格和收费股、粮食和物资调控股、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事业单位,由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托管。
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
柳江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
(二)人员编制及构成情况: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核定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3名。现我局实有人数29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22人(行政人员20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编外人员7人。
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根据区编办(江编〔2019〕24号)文件精神,柳江区重大项目办公室更名为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为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1名,现实有人数15人。
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柳江区物价局并入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调整为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参公编制2名,现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编2人,聘用人员6人。
柳江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柳江区粮食局并入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柳江区储备粮管理中心调整为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州市柳江区储备粮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为5人,现实有人数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1)做好每季度柳江区经济运行分析;
(2)推进柳江区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改革进度与上级高度一致;
(3)协调做好柳江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4)完成《柳江区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的编制工作;
(5)推进柳江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6)谋划、推进柳江区各级层面2020年重大项目建设;
(7)配合推进柳江区新城区规划建设,重点协调项目融资、项目申报、项目推进等工作;
(8)加强2020年中央预算内项目的申报、推进实施和管理工作;
(9)协调推进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
(10)推进实施柳江区各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11)把好项目准入关,做好项目审批工作;
(12)积极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现场勘察、召开例会,进一步规范政府性资金的使用;
(14)协调开展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5)积极开展好柳江区域内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电网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及隐患整治工作,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7)认真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价格改革政策和措施,并结合柳江区价格和收费管理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18)进一步落实各项价格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对电价、水价和液化气的阶梯价格制度的制定和实行,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测、预警和分析。
(19)办理好政府热线转办笺投诉和价格收费咨询件。
(20)协助上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对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各项定价项目。
(21)将继续牵头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2)推进政务数据建设,提升“一窗受理”水平。
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
(1)负责组织和谋划2020年重大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重大项目引进、推动及建设,有效缩短项目落户建设周期。
(2)负责协调和督促2020年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汇报。
(3)为全区2020年招商引资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服务,为重大项目投资单位在投资立项、环境评价、土地预审和工商注册等申报环节提供服务。
(4)研究上级有关优惠政策,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为柳江区经济发展争取项目计划和资金援助。
(5)负责柳江区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柳江区域内长输油气管道安全工作,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
(1)加强应税物价格认证工作。加强与区税务部门以及房管所等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完善存量房数据库建设。
(2)主动服务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密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征地工作,协助做好各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相关疑难标的物的价格认证工作。
(3)发挥服务司法职能,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证工作,为司法机关办理各类案件提供准确的价格依据。
(4)服务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做好涉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保障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依纪依法量纪、定刑提供重要依据。
柳江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
(1)开展粮食购销工作、抓好粮食仓储管理工作、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抓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资金保障,领导重视,落实政策,规范责任,监督检查。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2300.98万元,同比增加1436.88万元,同比增长166.2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2.7万元,同比增加168.6万元,同比增长19.51%。
2、政府性基金拨款1268.28万元,同比增加1268.28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2300.98万元,增加1436.88万元,同比增长166.2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9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41%,同比增加299.49万元,同比增长74.8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95.4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49%,同比增加20.82万元,同比增长11.92%;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8.9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26%,同比增加2.9万元,同比增长11.12%;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1268.2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5.12%,同比增加1268.2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6.1元, 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4.38万元,同比增长10.5%;
(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科目支出预算62.4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71%,同比减少158.98万元,同比下降71.8%。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2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99%,同比增加159.73万元,同比增长21.0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25.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9%,同比增加153.79万元,同比增长21.1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3.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13%,同比增加9.5万元,同比增长11.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0.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6%,同比减少3.53万元,同比下降3.3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80.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01%,同比增加1277.15万元,同比增长1231.22%。其中: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12.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5%;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1268.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85%。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30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8.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99.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95.45万元;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8.97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268.28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6.1万元。
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2.4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1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8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5.12万元,同比减少6.81万元,同比下降57.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32万元,同比减少万4.81元,同比下降59.16%,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积极落实“三公”经费每年减少的政策。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8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52.63%,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52.63%,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积极落实“三公”经费每年减少的政策及公车改革。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61.66万元,同比增长12.57万元,同比增长25,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2.25万元,同比增加7.2万元,同比增长47.84%。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2.2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30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柳江区“粮安工程”中心粮库建设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工信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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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基本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后,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柳江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的二层机构有: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柳江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柳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
(3)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分析研究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分析全区性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拟订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以改革促发展的对策建议。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落实、衔接柳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政策,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拟订实施方案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6)负责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及全区投资项目库的建立,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衔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统筹安排全区预算内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提出引导社会资本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投融资的政策措施和对策建议。规划全区生产力布局。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推动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7)负责全区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和管理工作;提出组织实施年度柳江区重大项目。组织申报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补助或奖励。按县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负责审批柳江区权限内的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推进相关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协调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9)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和政策。
(10)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跟踪研判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2)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3)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4) 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综合研判社会消费变动趋势,推进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5)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石漠化片区、贫困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工作中长期规划计划、安置规划及投资计划。
(16)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柳州市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监测、预测全区价格总水平,以及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和价格改革的建议。
(17)组织推进能源结构性调整,落实、衔接柳州市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18)负责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区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协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19)管理全区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保障军粮供应;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20)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21)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
(1)研究国家、自治区有关投资政策, 建立健全柳江区投资项目库;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征集、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等工作;
(2)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编制、政府性投资项目推介及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开展经济运行分析预测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库建设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开展重大项目组织策划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及警示通报,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等工作;
(3)协助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及中央投资项目、自治区 专项投资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
(1)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刑事司法机关提出,对上述机关办理涉嫌刑事案件过程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为公检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
(2)开展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提出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
(3)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对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出现的价格不明、价格有争议的情况进行计税价格认定的行为。
(4)开展行政工作价格认定: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柳江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柳江区政府统一部署,在柳江区发改局的领导下,负责行业粮油储备管理和指导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并配合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区政府下达的储备粮计划,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拟订粮食储备方案,包括全区地方储备粮的入库、储存、轮换及应急状态下的调运、供应方案,负责组织储备粮的承储招标、政府采购、竞价拍卖工作;
(3)负责配合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抓好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全区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备安全;
(4)负责粮食行业的职工培训,负责推广应用先进储粮技术,推动开展绿色储粮、科学储粮工作和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提高粮食保管、轮换和调运的科技水平;
(5)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军粮供应、救灾救济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粮食产销合作和应急状态下的粮食调运、供应等工作;
(6)提出全区粮食仓储基础设施维修和建设规划,负责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本局设10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项目管理股(行政审批股)、重大项目建设股、营商环境办公室(营商办)、价格和收费股、粮食和物资调控股、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事业单位,由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托管。
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
柳江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
(二)人员编制及构成情况: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核定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3名。现我局实有人数29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22人(行政人员20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编外人员7人。
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根据区编办(江编〔2019〕24号)文件精神,柳江区重大项目办公室更名为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为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1名,现实有人数15人。
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柳江区物价局并入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调整为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参公编制2名,现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编2人,聘用人员6人。
柳江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2019年机构改革后,原柳江区粮食局并入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柳江区储备粮管理中心调整为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州市柳江区储备粮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为5人,现实有人数6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1)做好每季度柳江区经济运行分析;
(2)推进柳江区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改革进度与上级高度一致;
(3)协调做好柳江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4)完成《柳江区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的编制工作;
(5)推进柳江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6)谋划、推进柳江区各级层面2020年重大项目建设;
(7)配合推进柳江区新城区规划建设,重点协调项目融资、项目申报、项目推进等工作;
(8)加强2020年中央预算内项目的申报、推进实施和管理工作;
(9)协调推进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
(10)推进实施柳江区各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11)把好项目准入关,做好项目审批工作;
(12)积极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现场勘察、召开例会,进一步规范政府性资金的使用;
(14)协调开展柳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5)积极开展好柳江区域内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电网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及隐患整治工作,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7)认真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价格改革政策和措施,并结合柳江区价格和收费管理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18)进一步落实各项价格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对电价、水价和液化气的阶梯价格制度的制定和实行,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测、预警和分析。
(19)办理好政府热线转办笺投诉和价格收费咨询件。
(20)协助上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对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各项定价项目。
(21)将继续牵头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2)推进政务数据建设,提升“一窗受理”水平。
柳江区项目促进中心:
(1)负责组织和谋划2020年重大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重大项目引进、推动及建设,有效缩短项目落户建设周期。
(2)负责协调和督促2020年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汇报。
(3)为全区2020年招商引资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服务,为重大项目投资单位在投资立项、环境评价、土地预审和工商注册等申报环节提供服务。
(4)研究上级有关优惠政策,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为柳江区经济发展争取项目计划和资金援助。
(5)负责柳江区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柳江区域内长输油气管道安全工作,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柳江区价格认证中心:
(1)加强应税物价格认证工作。加强与区税务部门以及房管所等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完善存量房数据库建设。
(2)主动服务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密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征地工作,协助做好各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相关疑难标的物的价格认证工作。
(3)发挥服务司法职能,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证工作,为司法机关办理各类案件提供准确的价格依据。
(4)服务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做好涉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保障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依纪依法量纪、定刑提供重要依据。
柳江区储备粮食管理中心:
(1)开展粮食购销工作、抓好粮食仓储管理工作、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抓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资金保障,领导重视,落实政策,规范责任,监督检查。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2300.98万元,同比增加1436.88万元,同比增长166.29%。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2.7万元,同比增加168.6万元,同比增长19.51%。
2、政府性基金拨款1268.28万元,同比增加1268.28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2300.98万元,增加1436.88万元,同比增长166.29%。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9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0.41%,同比增加299.49万元,同比增长74.8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95.4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49%,同比增加20.82万元,同比增长11.92%;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8.9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26%,同比增加2.9万元,同比增长11.12%;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1268.2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5.12%,同比增加1268.2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6.1元, 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4.38万元,同比增长10.5%;
(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科目支出预算62.4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71%,同比减少158.98万元,同比下降71.8%。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2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99%,同比增加159.73万元,同比增长21.0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25.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9%,同比增加153.79万元,同比增长21.1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3.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13%,同比增加9.5万元,同比增长11.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0.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6%,同比减少3.53万元,同比下降3.3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80.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01%,同比增加1277.15万元,同比增长1231.22%。其中: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12.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5%;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预算1268.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85%。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30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8.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99.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95.45万元;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28.97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268.28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6.1万元。
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62.4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12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8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5.12万元,同比减少6.81万元,同比下降57.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3.32万元,同比减少万4.81元,同比下降59.16%,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积极落实“三公”经费每年减少的政策。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8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52.63%,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52.63%,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积极落实“三公”经费每年减少的政策及公车改革。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61.66万元,同比增长12.57万元,同比增长25,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2.25万元,同比增加7.2万元,同比增长47.84%。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2.2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30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柳江区“粮安工程”中心粮库建设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工信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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