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搞好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的宏观管理。
二是对区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调动事宜;办理区委向区人大、区人民政府、区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
三是负责全区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区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工作;办理全区提拔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承办部分干部交流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备案工作。
四是建立、管理科(局)级后备干部读物,负责县(处)级后备干部上报;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订实施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规划。
五是制订实施全区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具体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和村干部培训。
六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的知识分子政策,制订完善我区的知识分子政策,促进社区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拔尖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联系和组织各部门优秀专家开展活动。
七是研究制定干部调查审理的具体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审理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
八是对离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九是研究制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全区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十是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是指导、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区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党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区组织史资料的手机、编写工作。
十二是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1. 机构设置。
我部所属全额拨款机关单位有1个,内设机构共9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一科(区基层办、区工作队管理办、区村级集体经济办)、组织二科、干部科、干部教育科、人才科、干部监督科、调研室、党联科。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共1个,为柳江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
2. 编制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部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25名,其中,部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3.人员构成情况
我部实有人数19人,比上年减少2人,减少10%。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19人(行政人员12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5人),占100%。
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19人中,科级以上11人,占58%;其他人员8人,占42%。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人员7人。
4.车辆构成情况
无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压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一是谋篇布局抓好调研。坚持“年初抓谋划部署,年中抓督促落实,年终抓考核问效”,经常性全方位开展基层党建调研工作,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短板弱项。二是强化督导健全机制。持续开展“两随机”督导工作,完善通报约谈制度,强化基层党建考评结果运用,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比例权重,把党建工作的成效与干部选拔任用和年终绩效考评挂钩,奖优罚劣,对不重视基层党建工作的党组织书记严肃问责。三是对标规范落实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
(二)坚持不懈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全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党支部书记学校,开展新一轮各类干部的全员轮训。
(三)全面加强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工作。一是明确责任清单。强化区镇村三级书记抓脱贫攻坚责任,建立脱贫攻坚责任清单,项目责任到人,解决脱贫攻坚的难点重点问题;二是严肃纪律作风。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工作中干部队伍的作风纪律,完善督查工作机制,采取每周督查、随机暗访和专项巡察相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对包村后盾单位,各责任单位,驻村工作队队员(含第一书记)和帮扶联系人的工作成效进行督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直接与年度绩效奖励挂钩。进一步强化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工作分队实行“日考勤、周例会、月小结、季排名”的工作制度,工作队员实行“日签到,夜点名”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督查暗访,对检查发现未按要求住村工作队员,在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和约谈;三是狠抓队伍阵地。持续调整优化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持续开展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工作;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党群服务中心支部活动室、展示厅、共享书吧、心愿墙、扶贫政策宣传栏、就业信息栏等功能室。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通过党建引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解决搬迁户入住服务需求;四是壮大集体经济。继续投入资金1000万元以上,持续加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力度,继续深化“6+”模式加快集体经济项目发展,大力推进自治区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落实见效,切实增强村级党组织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下大力气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完善社区组织构架。在全区16个城市社区全面建立社区“大党委”,构建“1+3+N”组织构架,“1”即构筑社区大党委一个核心,“3”即搭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三个平台,“N”即凝聚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丰富资源。落实好在职党员进社区“四联双报到”主题活动,进一步拓宽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按照“一社区一特色”要求,切实落实好城市基层党建的各项保障,抓好社区基层党建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书记综合能力。二是坚持能力引领。通过党组织牵头抓、党员干部带头干,引导社区工作者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促和谐稳定的本领。三是深化“点亮支部”。坚持每季度对标进行考评,实行公榜变灯,动态排名,考评结果实行“红黄绿”灯管理制度。对整改不力的党支部启动问责机制。四是提升机关党建。开展全区“机关党建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基础,突出支部活动的亮点特色,打造一批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五)巩固提升全领域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党建工作保障。按照“创品牌,促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全面开展党建项目化建设,按照“一支部一特色”的目标,以党建品牌推动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夯实农村党建基础。在村(社区)推进村级党组织“红旗村”创建和“五个先锋”评选,对获得“红旗村”的党组织除了市级表彰奖励外,配套增加党组织活动的经费;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制度。加大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力度,轮训行政村(社区)“两委”干部。三是拓展基层党建阵地。创建1个区级和2个两新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继续强化村、社区服务场所提档升级。四是巩固全域党建成效。着力抓好国有企业和教育系统、卫计系统等事业单位党建任务落实,巩固提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拓展升级71路“红色专线”(党建主题公交线路)。通过71路“红色专线”宣传党建知识,开展志愿服务,收集微心愿,打造流动党建服务平台和弘扬社会正能量的红色阵地。
(六)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体系。继续抓好干部教育培训,继续发挥好柳江区委党校和党支部学校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努力拓宽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渠道。继续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抓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机构改革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工作安排,提前谋划,统筹考虑涉及机构改革单位班子配备及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做好年轻干部工作,严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从严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和问责制度。
(七)以改革精神推进人才工作。深化人才优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出台人才引进培养、就业创业等人才政策。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统筹各类人才重点工程实施,进一步加强人才工程的提升。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完善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人才制度。充实人才工作者队伍力量,促进人才工作力量的合理配置。
(八)不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组织工作部门和干部人事股(室)自身建设。组织工作部门、干部人事股(室)和广大组织人事干部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专业“施工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模范部门的重要指示,按照陈希同志提出的“八个有机融合”要求,以新气象新作为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和水平。
(九)全面推进党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党建指挥系统建设和完善,树立扁平化管理党建的理念,提升管理质量和监管时效,以“柳江党建云”平台,开展支部建设积分、党员管理积分、党员学习积分和发展党员动态管理,强化对全区1000多个基层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的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实行全面日常监管,精准指挥到每一个支部、管理教育到每一名党员。实施挂图作战方式,推动全年党建工作任务的顺利和高效完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887.3227万元,同比增881.5095万元,同比增长29.3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37.3227万元,同比增1381.6095万元,同比增长130.86%。
2、政府性基金拨款1450万元,同比减500万元,同比下降25.6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887.3227万元,同比增881.50953005.8132万元,同比增长29.3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926.94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57%,同比增1053.6687万元,同比增长120.66%;
(2)社会保险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8.158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98%,同比增14.3694万元,同比增长60.40%;
(3)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12.393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03%,同比增3.6429万元,同比增长41.63%;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145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7.30%,同比减500万元,同比下降25.64%;
(5)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44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32%,同比增304万元,同比增长223.53%;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9.828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51%,同比增5.8285万元,同比增长41.6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91.58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同比增(减)71.9935万元,同比增长32.7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9.29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07%,同比增63.0471万元,同比增长35.77%;
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补助支出预算47.03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13%,同比增4.6864万元,同比增长11.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2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同比增4.26万元,同比增长427.7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595.7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5%,同比增809.5160万元,同比增长29.0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9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57.59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8.8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3.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94%;
资本性支出预算1051.4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2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887.3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7.32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926.9426万元;
2、社会保险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8.1582万元;
3、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12.3931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1450万元;
5、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44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9.828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5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45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45万元,同比减0.06万元,同比下降1.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部门一直以来,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2、公务接待费4.45万元,同比减0.06万元,同比下降1.33%,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及相关接待标准执行,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23.57万元,同比增1.01万元,同比增长4.4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51.42万元,同比增41.42万元,同比增长414.2%。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1.4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8.1万元,同比增8.1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374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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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搞好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的宏观管理。
二是对区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调动事宜;办理区委向区人大、区人民政府、区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
三是负责全区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区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工作;办理全区提拔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承办部分干部交流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备案工作。
四是建立、管理科(局)级后备干部读物,负责县(处)级后备干部上报;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订实施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规划。
五是制订实施全区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具体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和村干部培训。
六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的知识分子政策,制订完善我区的知识分子政策,促进社区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拔尖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联系和组织各部门优秀专家开展活动。
七是研究制定干部调查审理的具体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审理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
八是对离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九是研究制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全区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十是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是指导、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区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党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区组织史资料的手机、编写工作。
十二是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1. 机构设置。
我部所属全额拨款机关单位有1个,内设机构共9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一科(区基层办、区工作队管理办、区村级集体经济办)、组织二科、干部科、干部教育科、人才科、干部监督科、调研室、党联科。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共1个,为柳江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
2. 编制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部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25名,其中,部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3.人员构成情况
我部实有人数19人,比上年减少2人,减少10%。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19人(行政人员12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5人),占100%。
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19人中,科级以上11人,占58%;其他人员8人,占42%。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人员7人。
4.车辆构成情况
无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压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一是谋篇布局抓好调研。坚持“年初抓谋划部署,年中抓督促落实,年终抓考核问效”,经常性全方位开展基层党建调研工作,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短板弱项。二是强化督导健全机制。持续开展“两随机”督导工作,完善通报约谈制度,强化基层党建考评结果运用,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比例权重,把党建工作的成效与干部选拔任用和年终绩效考评挂钩,奖优罚劣,对不重视基层党建工作的党组织书记严肃问责。三是对标规范落实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
(二)坚持不懈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全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党支部书记学校,开展新一轮各类干部的全员轮训。
(三)全面加强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工作。一是明确责任清单。强化区镇村三级书记抓脱贫攻坚责任,建立脱贫攻坚责任清单,项目责任到人,解决脱贫攻坚的难点重点问题;二是严肃纪律作风。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工作中干部队伍的作风纪律,完善督查工作机制,采取每周督查、随机暗访和专项巡察相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对包村后盾单位,各责任单位,驻村工作队队员(含第一书记)和帮扶联系人的工作成效进行督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直接与年度绩效奖励挂钩。进一步强化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工作分队实行“日考勤、周例会、月小结、季排名”的工作制度,工作队员实行“日签到,夜点名”报告制度。常态化开展督查暗访,对检查发现未按要求住村工作队员,在全区点名通报批评和约谈;三是狠抓队伍阵地。持续调整优化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持续开展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工作;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党群服务中心支部活动室、展示厅、共享书吧、心愿墙、扶贫政策宣传栏、就业信息栏等功能室。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通过党建引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切实解决搬迁户入住服务需求;四是壮大集体经济。继续投入资金1000万元以上,持续加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力度,继续深化“6+”模式加快集体经济项目发展,大力推进自治区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落实见效,切实增强村级党组织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四)下大力气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一是完善社区组织构架。在全区16个城市社区全面建立社区“大党委”,构建“1+3+N”组织构架,“1”即构筑社区大党委一个核心,“3”即搭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共驻共建单位党组织三个平台,“N”即凝聚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丰富资源。落实好在职党员进社区“四联双报到”主题活动,进一步拓宽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按照“一社区一特色”要求,切实落实好城市基层党建的各项保障,抓好社区基层党建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书记综合能力。二是坚持能力引领。通过党组织牵头抓、党员干部带头干,引导社区工作者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促和谐稳定的本领。三是深化“点亮支部”。坚持每季度对标进行考评,实行公榜变灯,动态排名,考评结果实行“红黄绿”灯管理制度。对整改不力的党支部启动问责机制。四是提升机关党建。开展全区“机关党建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基础,突出支部活动的亮点特色,打造一批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五)巩固提升全领域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党建工作保障。按照“创品牌,促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全面开展党建项目化建设,按照“一支部一特色”的目标,以党建品牌推动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夯实农村党建基础。在村(社区)推进村级党组织“红旗村”创建和“五个先锋”评选,对获得“红旗村”的党组织除了市级表彰奖励外,配套增加党组织活动的经费;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制度。加大村党组织书记培训力度,轮训行政村(社区)“两委”干部。三是拓展基层党建阵地。创建1个区级和2个两新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继续强化村、社区服务场所提档升级。四是巩固全域党建成效。着力抓好国有企业和教育系统、卫计系统等事业单位党建任务落实,巩固提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拓展升级71路“红色专线”(党建主题公交线路)。通过71路“红色专线”宣传党建知识,开展志愿服务,收集微心愿,打造流动党建服务平台和弘扬社会正能量的红色阵地。
(六)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体系。继续抓好干部教育培训,继续发挥好柳江区委党校和党支部学校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努力拓宽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渠道。继续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抓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机构改革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工作安排,提前谋划,统筹考虑涉及机构改革单位班子配备及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做好年轻干部工作,严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从严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和问责制度。
(七)以改革精神推进人才工作。深化人才优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出台人才引进培养、就业创业等人才政策。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统筹各类人才重点工程实施,进一步加强人才工程的提升。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完善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人才制度。充实人才工作者队伍力量,促进人才工作力量的合理配置。
(八)不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组织工作部门和干部人事股(室)自身建设。组织工作部门、干部人事股(室)和广大组织人事干部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专业“施工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模范部门的重要指示,按照陈希同志提出的“八个有机融合”要求,以新气象新作为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和水平。
(九)全面推进党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党建指挥系统建设和完善,树立扁平化管理党建的理念,提升管理质量和监管时效,以“柳江党建云”平台,开展支部建设积分、党员管理积分、党员学习积分和发展党员动态管理,强化对全区1000多个基层党组织和1.7万名党员的组织生活和学习教育实行全面日常监管,精准指挥到每一个支部、管理教育到每一名党员。实施挂图作战方式,推动全年党建工作任务的顺利和高效完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887.3227万元,同比增881.5095万元,同比增长29.3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37.3227万元,同比增1381.6095万元,同比增长130.86%。
2、政府性基金拨款1450万元,同比减500万元,同比下降25.64%。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887.3227万元,同比增881.50953005.8132万元,同比增长29.3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926.94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9.57%,同比增1053.6687万元,同比增长120.66%;
(2)社会保险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8.158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98%,同比增14.3694万元,同比增长60.40%;
(3)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12.393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03%,同比增3.6429万元,同比增长41.63%;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145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7.30%,同比减500万元,同比下降25.64%;
(5)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44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32%,同比增304万元,同比增长223.53%;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9.828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51%,同比增5.8285万元,同比增长41.6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91.58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同比增(减)71.9935万元,同比增长32.7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9.29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07%,同比增63.0471万元,同比增长35.77%;
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补助支出预算47.03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13%,同比增4.6864万元,同比增长11.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2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同比增4.26万元,同比增长427.7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595.7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5%,同比增809.5160万元,同比增长29.0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9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57.59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8.8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33.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94%;
资本性支出预算1051.4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24%。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887.3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7.32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926.9426万元;
2、社会保险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8.1582万元;
3、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12.3931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1450万元;
5、农林水事务科目支出预算44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9.828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5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45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45万元,同比减0.06万元,同比下降1.3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部门一直以来,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2、公务接待费4.45万元,同比减0.06万元,同比下降1.33%,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及相关接待标准执行,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23.57万元,同比增1.01万元,同比增长4.4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51.42万元,同比增41.42万元,同比增长414.2%。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1.4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8.1万元,同比增8.1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374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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