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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4 11: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⑴承办上级党政机关交办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⑵受理和转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⑶对领导同志批示的信访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⑷协助区领导做好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并负责对接访日中领导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区领导;

⑸对重要信访案件进行督办、查办;

⑹及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⑺对各乡(镇)和区直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全区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

⑻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所属全额机关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编制6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我局实有人数8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⑴规范信访部门履职行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每年至少开展区级专题培训2次,提高基层信访部门在接访、办信、办理网上投诉等业务工作中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对信访事项久拖不决、办理不规范、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强化督查督办,提高信访公信力,增加群众满意度。

⑵规范信访群众信访行为。通过专题普法活动、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信访法制宣传,积极引导信访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有序维权,防止发生进京到省越级上访,防止出现缠访闹访、进京非访等涉访违法行为。

⑶深化“阳光信访”的推广运用。依托“互联网+”,进一步加大网上信访的推广运用,引导信访群众多上网、少走访。

⑷深化权益保障卡的规范施行。深入推进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制度。

⑸深化分类处理信访投诉的制度落实。相关部门研究形成各自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法定途径清单,在行政体系内部进一步厘清信访途径与行政复议、仲裁、劳动监察等其他法定途径的界限,继续推进访诉分离。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74.51万元,同比增62.99万元,同比增长56.48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51万元,同比增62.99万元,同比增长56.48%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74.51万元,同比增62.99万元,同比增长56.48 %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39.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66 %同比增48.48万元,同比增长53.55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9.7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33 %同比增8.98万元,同比增长83.23%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6.0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47%同比增2.13万元,同比增长54.34%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 %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9.6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54%同比增3.39万元,同比增长53.98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39.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69%同比增45.31万元,同比增长 48.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6.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73%同比增37.78万元,同比增长48.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10 %同比增4.52万元,同比增长 29.9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3.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16%同比增3 万元,同比增长300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5.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31%同比增17.68万元,同比增长 99.5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4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资本性支出预算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11 %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39.0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9.77万元;

3、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6.05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9.6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 万元,同比减万元,同比下降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9.52万元,同比增1.95万元,同比增长25.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万元,同比减0.12万元,同比下降5.66%。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辆,其他办公设备共58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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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柳江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4 11: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⑴承办上级党政机关交办和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⑵受理和转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

⑶对领导同志批示的信访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⑷协助区领导做好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并负责对接访日中领导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区领导;

⑸对重要信访案件进行督办、查办;

⑹及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⑺对各乡(镇)和区直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全区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

⑻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所属全额机关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编制6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我局实有人数8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⑴规范信访部门履职行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每年至少开展区级专题培训2次,提高基层信访部门在接访、办信、办理网上投诉等业务工作中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对信访事项久拖不决、办理不规范、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强化督查督办,提高信访公信力,增加群众满意度。

⑵规范信访群众信访行为。通过专题普法活动、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信访法制宣传,积极引导信访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有序维权,防止发生进京到省越级上访,防止出现缠访闹访、进京非访等涉访违法行为。

⑶深化“阳光信访”的推广运用。依托“互联网+”,进一步加大网上信访的推广运用,引导信访群众多上网、少走访。

⑷深化权益保障卡的规范施行。深入推进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制度。

⑸深化分类处理信访投诉的制度落实。相关部门研究形成各自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法定途径清单,在行政体系内部进一步厘清信访途径与行政复议、仲裁、劳动监察等其他法定途径的界限,继续推进访诉分离。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74.51万元,同比增62.99万元,同比增长56.48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51万元,同比增62.99万元,同比增长56.48%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74.51万元,同比增62.99万元,同比增长56.48 %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39.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66 %同比增48.48万元,同比增长53.55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9.7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33 %同比增8.98万元,同比增长83.23%

3)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6.0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47%同比增2.13万元,同比增长54.34%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 %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 %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9.6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54%同比增3.39万元,同比增长53.98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39.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69%同比增45.31万元,同比增长 48.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6.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73%同比增37.78万元,同比增长48.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10 %同比增4.52万元,同比增长 29.9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3.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16%同比增3 万元,同比增长300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5.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31%同比增17.68万元,同比增长 99.5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4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资本性支出预算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11 %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39.0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9.77万元;

3、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6.05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9.6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 万元,同比减万元,同比下降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9.52万元,同比增1.95万元,同比增长25.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2万元,同比减0.12万元,同比下降5.66%。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购买预算共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辆,其他办公设备共58台(套)。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