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
(2)承办柳江区招商引资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调查、研究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区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3)受区政府委托编制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拟定全区招商引资计划及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重大性招商引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区招商引资计划的分解下达和落实考核工作。
(4)根据柳江区经济发展规划,组建和管理全区统一的招商引资项目库,形成引资项目的储备、发布、更新运行机制。
(5)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数据统计、信息网络建设、情况综合、咨询服务等工作。研究国内投资政策及投资方向,综合分析有关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向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
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6)根据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受理、协调和处理区外投资者投诉事项;在办理投诉事中负责调查、转办、督查、协调等工作。
(7)负责与自治区、柳州市主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联系和指导全区各单位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属全额参公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0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名。
2.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实有人数12人,比上年减少2人,减少16%。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1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
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10人中,科级以上4人,占40%;其他人员6人,占60%。
事业编制内在职人员0人中,科级以上0人;其他人员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11月底,柳江区完成市外境内到位资金55.4亿元,完成任务101%;外资实际到位2722.72万美元,完成全年外资任务1370万美元的199%。全区新签约项目18个,新签约项目总投资额104.7亿元,同比增长5.73亿元(2017年新签项目合同投资总额98.96亿元)。
根据柳江撤县设区后的产业规划布局,以园区建设和新城开发为重点,策划包装了30个重点项目对外招商。由领导带队,多种形式参与和组织了10余次重点对外招商活动。目前正在对接洽谈的重点项目有光明集团生猪养殖和深加工项目、志高空调产业园项目、顺丰物流项目、百朋镇生态旅游提升项目、启迪二次招商(诺森集团投资)项目、三定岛旅游项目等15个。
(二)全面实施产业大招商
制定《柳江区重点产业大招商工作方案》,由四家班子主要领导担任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常务副区长、统战部部长、分管投资促进工作的副区长等担任,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等18个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工业、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新城开发六个招商专业工作组,实行“一个产业、一名领导、专题招商、强力推进”的工作模式,明确各专业组的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系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重大项目洽谈快速反应机制、重大项目推进责任制、项目协调服务机制、人才和经费保障机制及奖惩及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完善项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平台、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制定党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切实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发展信心。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88.72万元,同比增8.84万元,同比增长2.3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8.72万元,同比增8.84万元,同比增长2.33%。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88.72万元,同比增8.84万元,同比增长2.3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54.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1%,同比增4.55万元,同比增长1.3%;
(2)社会保障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8.0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64%,同比增3.06万元,同比增长20.43%;
(3)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6.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6%,同比增0.47万元,同比增长8.45%;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预算9.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9%,同比增0.76万元,同比增长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4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74%,同比增4.84万元,同比增长3.4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4.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04%,同比增5.42万元,同比增长4.5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84%,同比减2.19万元,同比下降9.7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同比增长1.6万元,同比增长3817.1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26%,同比增4万元,同比增长1.68%。其中:
资本性支出预算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8%;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8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54.9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8万元;
3. 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6.06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预算9.6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50.3万元,同比减0.06万元,同比下降0.0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150.3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同比下降0.4%,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源节流,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和范围,注重实效地,杜绝奢侈浪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0.1万元,同比减少0.82万元,同比下降7.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33.6万元,同比增30万元,同比增长833.33%。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6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16万元,同比增16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局已执行公车改革,无保留公车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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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
(2)承办柳江区招商引资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调查、研究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区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3)受区政府委托编制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拟定全区招商引资计划及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重大性招商引资活动,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全区招商引资计划的分解下达和落实考核工作。
(4)根据柳江区经济发展规划,组建和管理全区统一的招商引资项目库,形成引资项目的储备、发布、更新运行机制。
(5)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数据统计、信息网络建设、情况综合、咨询服务等工作。研究国内投资政策及投资方向,综合分析有关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向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
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6)根据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受理、协调和处理区外投资者投诉事项;在办理投诉事中负责调查、转办、督查、协调等工作。
(7)负责与自治区、柳州市主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联系和指导全区各单位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属全额参公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0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名。
2.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实有人数12人,比上年减少2人,减少16%。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1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
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10人中,科级以上4人,占40%;其他人员6人,占60%。
事业编制内在职人员0人中,科级以上0人;其他人员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止11月底,柳江区完成市外境内到位资金55.4亿元,完成任务101%;外资实际到位2722.72万美元,完成全年外资任务1370万美元的199%。全区新签约项目18个,新签约项目总投资额104.7亿元,同比增长5.73亿元(2017年新签项目合同投资总额98.96亿元)。
根据柳江撤县设区后的产业规划布局,以园区建设和新城开发为重点,策划包装了30个重点项目对外招商。由领导带队,多种形式参与和组织了10余次重点对外招商活动。目前正在对接洽谈的重点项目有光明集团生猪养殖和深加工项目、志高空调产业园项目、顺丰物流项目、百朋镇生态旅游提升项目、启迪二次招商(诺森集团投资)项目、三定岛旅游项目等15个。
(二)全面实施产业大招商
制定《柳江区重点产业大招商工作方案》,由四家班子主要领导担任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常务副区长、统战部部长、分管投资促进工作的副区长等担任,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等18个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工业、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新城开发六个招商专业工作组,实行“一个产业、一名领导、专题招商、强力推进”的工作模式,明确各专业组的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系列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重大项目洽谈快速反应机制、重大项目推进责任制、项目协调服务机制、人才和经费保障机制及奖惩及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完善项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平台、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制定党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切实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发展信心。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12: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4: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88.72万元,同比增8.84万元,同比增长2.3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8.72万元,同比增8.84万元,同比增长2.33%。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88.72万元,同比增8.84万元,同比增长2.3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54.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1%,同比增4.55万元,同比增长1.3%;
(2)社会保障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8.0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64%,同比增3.06万元,同比增长20.43%;
(3)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6.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6%,同比增0.47万元,同比增长8.45%;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预算9.6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9%,同比增0.76万元,同比增长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46.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74%,同比增4.84万元,同比增长3.4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4.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04%,同比增5.42万元,同比增长4.5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84%,同比减2.19万元,同比下降9.7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同比增长1.6万元,同比增长3817.1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26%,同比增4万元,同比增长1.68%。其中:
资本性支出预算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8%;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8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54.9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8万元;
3. 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6.06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预算9.6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50.3万元,同比减0.06万元,同比下降0.0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150.3万元,同比减少0.06万元,同比下降0.4%,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源节流,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和范围,注重实效地,杜绝奢侈浪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10.1万元,同比减少0.82万元,同比下降7.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33.6万元,同比增30万元,同比增长833.33%。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6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预算共16万元,同比增16万元,同比增长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局已执行公车改革,无保留公车
(五)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
2.国防 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现役部队、国防动员等。
3.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4.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5.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影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新闻出版电影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8.卫生健康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
9.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10.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1.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2.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4.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反映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食物、地震事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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