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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柳江区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4 10:1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1. 单位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搞好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的宏观管理。

二是对区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调动事宜;办理区委向区人大、区人民政府、区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

三是负责全区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区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工作;办理全区提拔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承办部分干部交流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备案工作。

四是建立、管理科(局)级后备干部读物,负责县(处)级后备干部上报;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订实施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规划。

五是制订实施全区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具体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和村干部培训。

六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的知识分子政策,制订完善我区的知识分子政策,促进社区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拔尖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联系和组织各部门优秀专家开展活动。

七是研究制定干部调查审理的具体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审理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

八是对离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九是研究制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全区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十是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是指导、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区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党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区组织史资料的手机、编写工作。

十二是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 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

我部所属全额拨款机关单位有1个,内设机构共9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科(区基层办、区新农办)、干部科、干部教育科、人才科、干部监督科、调研室、举报中心、党联办。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共1个,为柳江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

2.编制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部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25名,其中,部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3.人员构成情况

我部实有人数20人,比上年增加1人,增加(或减少)5.3%。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20人(行政人员14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4人),占100%

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18人中,科级以上12人,占67%;其他人员6人,占33%

  1.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部将继续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撤县设区为契机,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总体目标,继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干部监督教育管理、非公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克难攻坚,不断创新,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以赴,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2018年是我县149个村(社区)“两委”全面换届之年,为实现村“两委”顺利圆满换届,将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做到调研摸底先行、经济审计先行、化解矛盾先行、调整班子先行,坚持超前谋划,夯实换届工作基础。二是坚持有序推进,强化重点举措落实,在组织指导、经费保障及宣传引导方面要落到实处。三是把好业务培训关、资格条件关、程序操作关,坚持依法依规,确保选举合法有效。将带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农村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干部队伍中。

(二)加强各镇党建品牌化建设活动。继续推进我县党建示范带和“一镇一品”党建品牌化建设活动,最终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格局。要充分注意示范点的代表性、培育性、指导性,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载体、新方法。各镇要结合实际,深化各具特色的“一镇一品”党建品牌,加快党建品牌建设成果的推广和转化,以党建品牌的创新发展,促进各项中心工作的创新开展。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引入品牌理念,增强品牌意识,找准品牌建设的切入点,按照品牌建设的规律进行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化”建设,在现有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统筹,逐步总结和推广,使这项工作不断得到深入和加强,并成为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的保障。

(三)继续做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2018按照《柳江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整合资源,全面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整体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村级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办法;力争贫困村星级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一个以上档次。总之基层党建资源要向贫困村倾斜,推动党建力量下沉,资源下移,强力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力争在2018年实现12个贫困村脱贫摘帽,10085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四)做好社区党建组织员的选聘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社区党建工作整体水平,2018年我县计划选聘一批社区党建组织员。这次选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聘具有良好素质的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管理,将他们打造成为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

(五)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有章可循。实行党费收缴报告制度,规范党费收缴台帐。党费支出由副部长审批,一把手监督,经部务会研究同意,并记录备案,凡大额使用资金,都经集体讨论报县委同意方才使用,做到收有凭、支有证,确保党费的管理和使用安全、高效。

(六)加强贫困村第一书记和“一村一队”的管理工作。加强贫困村第一书记和“一村一队”工作队的管理,出台管理办法,完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召回”机制,压实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引导贫困村第一书记和“一村一队”聚焦主责主业,突出主责主业,提高履职成效。同时要落实后盾帮扶。实行派出单位与第一书记责任捆绑、项目捆绑、资金捆绑,使第一书记驻村与部门结对、单位联村结合起来;强化后盾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七)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切实按照“保证质量、规模适度、完善政策、从严管理、健全机制”总体要求,做好我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加大培养力度,加强教育关爱,促使大学生村官安身、安心、安业;坚定其思想政治立场,践行群众路线,防范外部渗透,促进大学生村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狠抓政策落实,促进有序流动,尤其是逐步建立大学生村官在两个聘期内有序流动的长效机制。

(八)继续开展“点亮支部”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健全和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推行党员日制度。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继续在县直单位机关党组织中全面开展“点亮支部活动”,认真查摆整改,将党员身份亮出来,规范各项制度,把支部制度亮起来,聚焦行业特点,把党组织服务亮起来。

(九)继续做好党员关爱工作。继续推行“结一联五”制度。开展“支部联建”和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结合“超市自选培训”、“农村党员大培训”,加大对村干部和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服务能力。“七·一”、国庆、春节期间,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增进理解,促进了党内团结和谐。

(十)全面提升“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水平。一是在完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上有新举措。实施“党旗领航·先锋同行”行动计划,开展县直单位党组织与“两新”组织“三联”共建活动。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生产和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在社会组织和重点板块党组织建设上有新突破。加强与各乡镇和各部门的沟通对接,在一些条件较成熟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重点板块方面,通过发挥开发区工委、民政、工商、教育、卫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进工业园区、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等重点板块党组织的建设。三是在“两新”党组织巩固提升上有新进展。依托目前正在建设的县级电商服务中心,把党建工作融入电商平台。在村级筹建一个农产品展示平台,引入电商销售农产品。积极与电商办对接,成立我县电商协会党支部。四是在“两新”党组织巩固提升上有新进展。继续做好县级示范点的打造工作。组织开展两新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继续加大对两新党组织开展“党旗领航助力发展”活动的指导。

(十一)扩大远程教育的服务作用。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远程教育队伍建设;打造品牌,进一步做好远教服务活动工作;完善机制,进一步强化站点学用效果;依托资源,进一步制作出精品教学资源片;加强合作,进一步扩大“高清互动电视”模式覆盖面。

(十二)进一步加强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全面落实基层党代会年会制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代表参政议政的水平。配合柳州市开展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服务好市党代表活动组开展接待群众、调研课题等活动,扎实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充分发挥党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加强党代表联络工作人员交流,研究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理论和实务,努力形成一批经验总结和理论成果。

(十三)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规划,严格落实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妇女、少数民族、35岁以下青年以及高学历群体中发展党员。定期开展发展党员质量分析,从严把好党员入口。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二、狠抓教育管理,确保干部风清气正

(一)着力抓好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县级干部培训主体班设置的要求,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领导干部素质提升需求,着眼于领导干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的提升,整体推进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开展正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组工干部培训班、非党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我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

(二)做好换届纪律监督工作。2016年是村(社区)“两委”换届之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利用干部监督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换届纪律的宣传等工作,严肃换届纪律,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在全县范围内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

(三)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拟定出台《柳江县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使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规范化、正规化

(四)做好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一是出台相关文件制度,明确报告对象,确保底数无差错。二是精心组织安排,确保程序规范。三是注重初审把关,报告表收集汇总后,指定专人对报告进行逐一审核,坚持审核报告事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部分报告内容有遗漏、填报不全等情况的,责令限期重新填报;四是强化制度执行,确保监督见实效,确保此项工作的监督作用有实效。

(五)继续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根据我县拟定的选拔任用工作整改和超配干部消化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对干部任用工作严格把关,防止新超配的产生,严格按计划完成我县“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消化整改任务。

(六)继续抓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建立职级晋升工作数据库,建立预警机制,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当月启动相关晋升工作程序。

三、完善机制,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按照《柳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柳江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完善人才管理服务机制。不断拓宽引才引智渠道。着力提升各类人才素质。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四、不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继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履行“双重责任”,以“组工讲堂”为载体,深入开展组工干部品行教育。持续加强组工文化建设,深化组工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005.81万元,同比增2355.50万元,同比增长362.6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3.21万元,同比增557.90万元,同比增长114.96%

2、政府性基金拨款1950万元,同比增1800万元,同比增长12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005.81万元,同比减2355.50万元,同比下降362.61%。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873.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05%,同比增长420.15万元,同比增长92.7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3.7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79%,同比减0.17万元,同比下降0.7%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8.7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29%,同比减少0.18万元,同比减少2.02%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95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4.87%,同比增加1800万元,同比增加1200%

5)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3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52%,同比增加136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减少0.29万元,同比减少2.0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19.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30%,同比增16.02万元,同比增长7.8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6.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26%,同比增19.02万元,同比增长12.1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29%,同比增11.02万元,同比增长35.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6%,同比减少14万元,同比减少93.3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786.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69%,同比增长2339.48万元,同比增长523.6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5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69.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6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85%

资本性支出预算6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29%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00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873.27万元;

2、公共安全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79万元;

4.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预算8.75万元;

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195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136万元;

7.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5100万元,同比减1.4万元,同比下降23.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部门一直以来,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2、公务接待费4.51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及相关接待标准执行,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328台(套)。

 

  1.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单位2018年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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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中国共产党柳江区委员会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4 10:1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1. 单位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搞好调查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的宏观管理。

二是对区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调动事宜;办理区委向区人大、区人民政府、区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

三是负责全区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区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工作;办理全区提拔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审核;承办部分干部交流工作;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备案工作。

四是建立、管理科(局)级后备干部读物,负责县(处)级后备干部上报;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订实施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规划。

五是制订实施全区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具体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和村干部培训。

六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的知识分子政策,制订完善我区的知识分子政策,促进社区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拔尖人才和优秀科技人才;联系和组织各部门优秀专家开展活动。

七是研究制定干部调查审理的具体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查审理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

八是对离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区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九是研究制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全区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十是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是指导、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工作,及时向区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党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区组织史资料的手机、编写工作。

十二是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 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

我部所属全额拨款机关单位有1个,内设机构共9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科(区基层办、区新农办)、干部科、干部教育科、人才科、干部监督科、调研室、举报中心、党联办。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共1个,为柳江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

2.编制情况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部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25名,其中,部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全额事业单位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3.人员构成情况

我部实有人数20人,比上年增加1人,增加(或减少)5.3%。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20人(行政人员14人,机关后勤人员2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4人),占100%

行政人员及参公事业单位18人中,科级以上12人,占67%;其他人员6人,占33%

  1.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部将继续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撤县设区为契机,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总体目标,继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干部监督教育管理、非公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克难攻坚,不断创新,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以赴,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2018年是我县149个村(社区)“两委”全面换届之年,为实现村“两委”顺利圆满换届,将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做到调研摸底先行、经济审计先行、化解矛盾先行、调整班子先行,坚持超前谋划,夯实换届工作基础。二是坚持有序推进,强化重点举措落实,在组织指导、经费保障及宣传引导方面要落到实处。三是把好业务培训关、资格条件关、程序操作关,坚持依法依规,确保选举合法有效。将带富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农村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干部队伍中。

(二)加强各镇党建品牌化建设活动。继续推进我县党建示范带和“一镇一品”党建品牌化建设活动,最终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格局。要充分注意示范点的代表性、培育性、指导性,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载体、新方法。各镇要结合实际,深化各具特色的“一镇一品”党建品牌,加快党建品牌建设成果的推广和转化,以党建品牌的创新发展,促进各项中心工作的创新开展。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引入品牌理念,增强品牌意识,找准品牌建设的切入点,按照品牌建设的规律进行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化”建设,在现有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引导和统筹,逐步总结和推广,使这项工作不断得到深入和加强,并成为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的保障。

(三)继续做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2018按照《柳江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整合资源,全面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整体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村级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办法;力争贫困村星级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提升一个以上档次。总之基层党建资源要向贫困村倾斜,推动党建力量下沉,资源下移,强力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力争在2018年实现12个贫困村脱贫摘帽,10085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四)做好社区党建组织员的选聘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社区党建工作整体水平,2018年我县计划选聘一批社区党建组织员。这次选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选聘具有良好素质的大学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管理,将他们打造成为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

(五)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有章可循。实行党费收缴报告制度,规范党费收缴台帐。党费支出由副部长审批,一把手监督,经部务会研究同意,并记录备案,凡大额使用资金,都经集体讨论报县委同意方才使用,做到收有凭、支有证,确保党费的管理和使用安全、高效。

(六)加强贫困村第一书记和“一村一队”的管理工作。加强贫困村第一书记和“一村一队”工作队的管理,出台管理办法,完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召回”机制,压实第一书记工作职责。引导贫困村第一书记和“一村一队”聚焦主责主业,突出主责主业,提高履职成效。同时要落实后盾帮扶。实行派出单位与第一书记责任捆绑、项目捆绑、资金捆绑,使第一书记驻村与部门结对、单位联村结合起来;强化后盾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七)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切实按照“保证质量、规模适度、完善政策、从严管理、健全机制”总体要求,做好我县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加大培养力度,加强教育关爱,促使大学生村官安身、安心、安业;坚定其思想政治立场,践行群众路线,防范外部渗透,促进大学生村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狠抓政策落实,促进有序流动,尤其是逐步建立大学生村官在两个聘期内有序流动的长效机制。

(八)继续开展“点亮支部”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健全和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推行党员日制度。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继续在县直单位机关党组织中全面开展“点亮支部活动”,认真查摆整改,将党员身份亮出来,规范各项制度,把支部制度亮起来,聚焦行业特点,把党组织服务亮起来。

(九)继续做好党员关爱工作。继续推行“结一联五”制度。开展“支部联建”和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结合“超市自选培训”、“农村党员大培训”,加大对村干部和农村党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服务能力。“七·一”、国庆、春节期间,组织各级党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一步加强交流沟通、增进理解,促进了党内团结和谐。

(十)全面提升“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水平。一是在完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上有新举措。实施“党旗领航·先锋同行”行动计划,开展县直单位党组织与“两新”组织“三联”共建活动。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两新”组织党组织在生产和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在社会组织和重点板块党组织建设上有新突破。加强与各乡镇和各部门的沟通对接,在一些条件较成熟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重点板块方面,通过发挥开发区工委、民政、工商、教育、卫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有力地推进工业园区、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等重点板块党组织的建设。三是在“两新”党组织巩固提升上有新进展。依托目前正在建设的县级电商服务中心,把党建工作融入电商平台。在村级筹建一个农产品展示平台,引入电商销售农产品。积极与电商办对接,成立我县电商协会党支部。四是在“两新”党组织巩固提升上有新进展。继续做好县级示范点的打造工作。组织开展两新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继续加大对两新党组织开展“党旗领航助力发展”活动的指导。

(十一)扩大远程教育的服务作用。加强培训,进一步加强远程教育队伍建设;打造品牌,进一步做好远教服务活动工作;完善机制,进一步强化站点学用效果;依托资源,进一步制作出精品教学资源片;加强合作,进一步扩大“高清互动电视”模式覆盖面。

(十二)进一步加强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全面落实基层党代会年会制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代表参政议政的水平。配合柳州市开展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服务好市党代表活动组开展接待群众、调研课题等活动,扎实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充分发挥党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加强党代表联络工作人员交流,研究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理论和实务,努力形成一批经验总结和理论成果。

(十三)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规划,严格落实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妇女、少数民族、35岁以下青年以及高学历群体中发展党员。定期开展发展党员质量分析,从严把好党员入口。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二、狠抓教育管理,确保干部风清气正

(一)着力抓好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县级干部培训主体班设置的要求,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领导干部素质提升需求,着眼于领导干部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的提升,整体推进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开展正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组工干部培训班、非党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我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

(二)做好换届纪律监督工作。2016年是村(社区)“两委”换届之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利用干部监督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换届纪律的宣传等工作,严肃换届纪律,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在全县范围内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

(三)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拟定出台《柳江县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使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规范化、正规化

(四)做好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一是出台相关文件制度,明确报告对象,确保底数无差错。二是精心组织安排,确保程序规范。三是注重初审把关,报告表收集汇总后,指定专人对报告进行逐一审核,坚持审核报告事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部分报告内容有遗漏、填报不全等情况的,责令限期重新填报;四是强化制度执行,确保监督见实效,确保此项工作的监督作用有实效。

(五)继续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根据我县拟定的选拔任用工作整改和超配干部消化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对干部任用工作严格把关,防止新超配的产生,严格按计划完成我县“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消化整改任务。

(六)继续抓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建立职级晋升工作数据库,建立预警机制,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当月启动相关晋升工作程序。

三、完善机制,做好人才引进工作

按照《柳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柳江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完善人才管理服务机制。不断拓宽引才引智渠道。着力提升各类人才素质。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四、不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继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履行“双重责任”,以“组工讲堂”为载体,深入开展组工干部品行教育。持续加强组工文化建设,深化组工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005.81万元,同比增2355.50万元,同比增长362.6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3.21万元,同比增557.90万元,同比增长114.96%

2、政府性基金拨款1950万元,同比增1800万元,同比增长12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005.81万元,同比减2355.50万元,同比下降362.61%。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873.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05%,同比增长420.15万元,同比增长92.72%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3.7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79%,同比减0.17万元,同比下降0.7%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8.75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29%,同比减少0.18万元,同比减少2.02%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95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4.87%,同比增加1800万元,同比增加1200%

5)农林水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3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52%,同比增加136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47%,同比减少0.29万元,同比减少2.0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19.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30%,同比增16.02万元,同比增长7.8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6.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26%,同比增19.02万元,同比增长12.1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29%,同比增11.02万元,同比增长35.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46%,同比减少14万元,同比减少93.3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786.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69%,同比增长2339.48万元,同比增长523.6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5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69.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6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3.6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85%

资本性支出预算6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29%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00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873.27万元;

2、公共安全类科目支出预算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79万元;

4.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预算8.75万元;

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1950万元;

6、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136万元;

7.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5100万元,同比减1.4万元,同比下降23.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本部门一直以来,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2、公务接待费4.51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及相关接待标准执行,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328台(套)。

 

  1.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单位2018年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