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单位职责
柳江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简称区侨联)的单位职责是:1、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关怀及有关照顾政策,调动他们参加祖国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爱国爱乡情怀。 2、为经济建设服务。广泛团结归侨、侨眷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侨为“桥”,牵线搭桥,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兴办和发展侨属企业(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投资、兴办)服务,促进侨属企业发展。3、参政议政。参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发挥侨联以侨为“桥”的优势,为促进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多作贡献;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各级人代会、政协会的归侨、侨眷代表和委员人选;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4、依法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国务院、广西区和柳州市分别制定的《实施办法》及有关照顾政策,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权益; 5、做好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信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反映的问题,使侨联成为“归侨、侨眷之家”和“华侨之家”。6、开展海内外联谊、交流活动。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乡谊亲情;弘扬中华文化,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公益事业。7、加强侨联组织建设。健全和加强乡镇侨联组织的建设,在归侨、侨眷较多的乡镇、机关、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基层侨联小组。8、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鼓励归侨、侨眷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移风易俗、反对迷信,崇尚科学,充分发挥侨联界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9、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10、完成县委和上级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区侨联成立于1981年。1997年根据(柳江发[1997]15号)文件,区侨联设为县委统战部的内部机构,2002年3月柳江办发[2002]43号文件,柳江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在县委的领导下,依法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区侨联参公编制2名;原县外侨办因机构改革撤销,但其编制人员不变,共有行政编制2名,继续在区侨联工作。
区侨联实有人数4人,科级以上2人,占50%;其他人员2人,占50%。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是开展侨情调查。继续开展有目标、有重点的海内外侨情调研工作,对侨情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完整。通过建立和加强与重点人士的联系,形成稳固的联系网络。同时,树立“大侨务”观念,加强与各级侨务部门及华商会、在柳各省商会的联系,共享侨务资源。
二是拓展海外联谊。采取“请进来”方式积极开展海外联谊,邀请海外人士及社团到我区考察,做好外宾接待工作,确保与重点社团、重点人士的密切联系。为企业“走出去”服务,充分利用涉侨招商平台,组织有需求的企业参会交流,为我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企业与国内侨企、海外侨商的交流合作。
三是加强侨胞之家建设。进一步落实市侨联《关于“侨胞之家”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侨务资源及基础设施配套分布情况,继续在条件成熟的乡镇成立侨胞之家,使侨务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通过电话联络、定期走访、节日慰问等方式体察侨情、倾听侨声、反映侨意,及时为归侨侨眷解决实际困难。以归侨侨眷需求为导向,开展就业培训、侨法宣传、文体娱乐各项涉侨主题月服务活动,努力营造知侨爱侨、依法护侨的深厚氛围。
四是关爱侨界,依法护侨。持续开展 “四个一”“五必访”活动,深入侨界基层访侨情、解民忧;多渠道、多领域、多层面开展走访慰问,将走访慰问和侨情调研、倾听诉求有机结合,向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照顾;加强与司法、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认真做好维护侨益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归侨侨眷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问题。
五是做好参政议政和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协商和推荐人大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本级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认真掌握侨界人大代表及侨联界委员提交的议案、提案的内容及落实情况。与侨界人大代表和政协侨联界委员建立起常态化的联系和沟通机制,主动为他们参政议政提供服务;进一步挖掘我县侨界文艺优秀人才,组织参与区侨联“亲情中华”等文化交流活动,丰富民间对外交流与合作,使东盟各国更多地了解柳江文化,增强柳江的国际影响力。
六是落实侨联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柳州市柳江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改革工作时间节点,抓实抓细部署落实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52.1139万元,同比增3.8268万元,同比增长7.9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1139万元,同比增3.8268万元,同比增长7.93%。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52.1139万元,同比增3.8268万元,同比增长7.9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1.71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5%,同比增3.6054万元,同比增加9.46%;
(2)社会就业与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5.392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35%,同比增0.1990万元,同比增加3.83%;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924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69%,同比增0.0086万元,同比增长0.44%;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079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90%,同比增0.0138万元,同比增长0.4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7.43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02%,同比增3.6468万元,同比增加8.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8.77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74%,同比增4.8883万元,同比增长14.4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75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35%,同比增1.5543万元,同比增长25.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90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1%,同比减2.7958万元,同比下降75.5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68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8%,同比增0.1800万元,同比增长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7%。
资本性支出0.68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53%。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52.1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113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1.7170万元;
2、社会就业与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5.3926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1.924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079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55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0550万元,同比减0.0050万元,同比下降0.4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1.0550万元,同比减0.0050万元,同比下降0.47%,原因是海外联谊活动相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经费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3.8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6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8台(套)。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本单位2018年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单位职责
柳江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以下简称区侨联)的单位职责是:1、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关怀及有关照顾政策,调动他们参加祖国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爱国爱乡情怀。 2、为经济建设服务。广泛团结归侨、侨眷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以侨为“桥”,牵线搭桥,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为兴办和发展侨属企业(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投资、兴办)服务,促进侨属企业发展。3、参政议政。参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发挥侨联以侨为“桥”的优势,为促进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多作贡献;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各级人代会、政协会的归侨、侨眷代表和委员人选;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4、依法保护归侨、侨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国务院、广西区和柳州市分别制定的《实施办法》及有关照顾政策,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权益; 5、做好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信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反映的问题,使侨联成为“归侨、侨眷之家”和“华侨之家”。6、开展海内外联谊、交流活动。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乡谊亲情;弘扬中华文化,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公益事业。7、加强侨联组织建设。健全和加强乡镇侨联组织的建设,在归侨、侨眷较多的乡镇、机关、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基层侨联小组。8、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鼓励归侨、侨眷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移风易俗、反对迷信,崇尚科学,充分发挥侨联界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9、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发扬民主,廉洁奉公,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培养、推荐和选拔德才兼备的归侨、侨眷干部。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10、完成县委和上级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区侨联成立于1981年。1997年根据(柳江发[1997]15号)文件,区侨联设为县委统战部的内部机构,2002年3月柳江办发[2002]43号文件,柳江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在县委的领导下,依法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区侨联参公编制2名;原县外侨办因机构改革撤销,但其编制人员不变,共有行政编制2名,继续在区侨联工作。
区侨联实有人数4人,科级以上2人,占50%;其他人员2人,占50%。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一是开展侨情调查。继续开展有目标、有重点的海内外侨情调研工作,对侨情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完整。通过建立和加强与重点人士的联系,形成稳固的联系网络。同时,树立“大侨务”观念,加强与各级侨务部门及华商会、在柳各省商会的联系,共享侨务资源。
二是拓展海外联谊。采取“请进来”方式积极开展海外联谊,邀请海外人士及社团到我区考察,做好外宾接待工作,确保与重点社团、重点人士的密切联系。为企业“走出去”服务,充分利用涉侨招商平台,组织有需求的企业参会交流,为我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企业与国内侨企、海外侨商的交流合作。
三是加强侨胞之家建设。进一步落实市侨联《关于“侨胞之家”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侨务资源及基础设施配套分布情况,继续在条件成熟的乡镇成立侨胞之家,使侨务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通过电话联络、定期走访、节日慰问等方式体察侨情、倾听侨声、反映侨意,及时为归侨侨眷解决实际困难。以归侨侨眷需求为导向,开展就业培训、侨法宣传、文体娱乐各项涉侨主题月服务活动,努力营造知侨爱侨、依法护侨的深厚氛围。
四是关爱侨界,依法护侨。持续开展 “四个一”“五必访”活动,深入侨界基层访侨情、解民忧;多渠道、多领域、多层面开展走访慰问,将走访慰问和侨情调研、倾听诉求有机结合,向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照顾;加强与司法、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认真做好维护侨益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归侨侨眷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问题。
五是做好参政议政和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协商和推荐人大归侨、侨眷代表人选,提名本级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认真掌握侨界人大代表及侨联界委员提交的议案、提案的内容及落实情况。与侨界人大代表和政协侨联界委员建立起常态化的联系和沟通机制,主动为他们参政议政提供服务;进一步挖掘我县侨界文艺优秀人才,组织参与区侨联“亲情中华”等文化交流活动,丰富民间对外交流与合作,使东盟各国更多地了解柳江文化,增强柳江的国际影响力。
六是落实侨联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柳州市柳江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改革工作时间节点,抓实抓细部署落实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52.1139万元,同比增3.8268万元,同比增长7.9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1139万元,同比增3.8268万元,同比增长7.93%。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52.1139万元,同比增3.8268万元,同比增长7.9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1.71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05%,同比增3.6054万元,同比增加9.46%;
(2)社会就业与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5.392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35%,同比增0.1990万元,同比增加3.83%;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924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69%,同比增0.0086万元,同比增长0.44%;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3.079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90%,同比增0.0138万元,同比增长0.4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7.43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02%,同比增3.6468万元,同比增加8.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8.77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74%,同比增4.8883万元,同比增长14.4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75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35%,同比增1.5543万元,同比增长25.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90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1%,同比减2.7958万元,同比下降75.5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68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8%,同比增0.1800万元,同比增长4%。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27%。
资本性支出0.68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53%。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拨款支出52.1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113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1.7170万元;
2、社会就业与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5.3926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1.924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079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55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5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0550万元,同比减0.0050万元,同比下降0.4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1.0550万元,同比减0.0050万元,同比下降0.47%,原因是海外联谊活动相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经费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3.8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6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8台(套)。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本单位2018年无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