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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4 09:5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 单位职责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全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4)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区本级预算内政府性建设基金、资金;落实、衔接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落实、衔接公路、民航、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衔接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综合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5)承担全区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6)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柳江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油、食糖、化肥等重要商品的柳江区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8)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9)落实、衔接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11)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柳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问题,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

12)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柳江区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权限内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执行有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政策;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13)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14)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负责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和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军粮供应、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粮食供应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做好我区境内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我区区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16)负责柳江区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电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不定期联合办公制度。

1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柳江区重大项目办公室:

1)建立全县重大项目库,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促进全区重大项目引进、推动及建设,有效缩短项目落户建设周期;

2)为全区招商引资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服务,为重大项目投资单位在投资立项、环境评价、土地预审和工商注册等向上报批环节,提供全程帮办服务;

3)研究上级有关优惠政策,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为县域经济发展争取项目计划和资金援助。

柳江区物价局:研究提出价格政策,调控全区价格总水平,依法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重要经营性服务收费和房地产价格;研究提出对自治区管理的商品价格和各类收费的调整建议,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监审制度,为政府的价格决策提供依据。对全区各种涉农收费价格和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价格监督检查等。

柳江区粮食局:负责全柳江区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全区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安全检测、军粮供应管理、储备粮管理、社会粮食统计管理、粮食宏观调控、国有粮食企业行政管理等;制订、完善、落实全区粮食应急预案,确保粮食安全;负责对粮食收购资格准入许可的核准;收集、整理、分析粮食市场供求与价格动态,为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与决策服务和指导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的行业管理等工作。

柳江区粮食局下属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江区储备粮管理中心: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物资储备保障。负责全区储备粮管理,粮食储存保管、轮换、调运、销售、粮食保管业务培训及粮食市场管理。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投资股和项目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我局实有人数9人,比上年减少2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9人(行政人员8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编外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4人。

柳江区重大项目办公室:全额事业单位,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项目管理股,综合管理股。我办实有人数7人,编制内实有人数7人(事业人员7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0人。

柳江区物价局:成立于1984年,2002年开始在发展计划局挂牌(江政办发〔200252号,正科级单位;2004年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部门正职领导1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江政办发〔2004111号)。 

下属二层机构共2个,分别为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区价格认证中心。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行政编制3名,区价格认证中心全额拨款参公事业编制2名。

人员构成情况。我局在职在编机关行政人员12人,参公事业人员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柳江区粮食局:成立于50年代初,属政府机关单位,在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挂牌,位于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40号,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股、调控股、监督检查股三股一室。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实际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员27人。

柳江区粮食局下属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江区储备粮管理中心,1999年12月成立,储备粮管理中心事业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数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柳江区发改局:

1.编制各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的编制工作,履行好参谋助手的职责。

2.扎实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上级要求完成年度目标

3.继续加大使用广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力度做好项目审批工作,把好项目准入关。

4.继续策划包装县域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专项行动三年滚动计划,分三年谋划实施涵盖交通、农田水利、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领域多个项目。

5.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组织领导小组会审,召开项目签证变更例会进一步规范政府性资金的使用。

6.推进2017年石漠化治理工程。

7.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局牵头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出台实施我区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政策的落实督促检查,确保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8. 进一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82月中旬全部达到搬迁入住条件

4. 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9个行业领域失信备忘录、信用信息目录、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信用信息平台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初步建立,全年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超过4万件。

5. 积极推进各级层面重大项目建设,超额完成我区承担的自治区、柳州市层面重大项目目标任务,柳江区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 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狠抓融资工作,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为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7. 开展事业单位公车制度改革

 

 柳江区重大项目办公室:

狠抓项目策划工作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制定2018年全区重大项目的实施方案,推进各级重大项目。

 

柳江区物价局:

1、完善价格管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主要农产品价格。做好相关农产品价格监测,重点对粮、油、肉禽蛋、蔬菜、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商品价格的监测,了解价格的变动情况,及时为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预警上报。

2、加强价格监管,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市场物价稳定。在春节、元旦、五一、国庆和中秋节日期间,成立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重点对我县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须食品和食盐、成品油、液化气、交通运输等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巡查。重点对柳江各大超市、商场、农副产品市场进行巡查,对节日消费品的明码标价、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行为进行规范,坚决制止各类价格欺诈行为。

3、积极开展各类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一是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对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采取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重点对农民建房、农村殡葬服务、农机服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农资价格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问题进行检查。二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涉企收费,优化企业发展和融资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的不合理负担。三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我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收费管理情况及公立幼儿园收费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4、强化社会监督,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在柳江范围内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采取日常巡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明码标价普及率与规范率一起抓,边宣传,边指导、边整改,确保收到实效。

5、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一是完善价格举报规章制度,切实完善举报案件登记、受理、办理、告知、回复各个环节。二是拓宽价格利益渠道,加大举报受理平台力度,健全电话、信件的价格举报接受网络。三是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依法受理属于价格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查处举报案件,提高举报的办结时效和质量。

6、继续抓好涉案物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咨询工作;开拓新思路,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理顺关系,努力促进涉税、涉纪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的开展,柳江城与柳州市区相隔甚近,二手房交易在我比重大,价格波动大,2018年重点做好我区存量房价格调查工作,确保涉税财物计税价格的科学认定和税款的足额征收。

柳江区粮食局:

1、完成7000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任务;

2、储备粮的轮换;

3、粮食安全监测工作;

4储备粮的安全库存检查工作;

5、柳江区“粮安工程”中心粮库项目筹备建设。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548.9708万元,同比增2337.9255万元,同比增长1107.7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8.9708万元,同比增587.9255万元,同比增长278.58%。

2、政府性基金拨款1750万元,同比增175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548.9708万元,同比增2337.9255万元,同比增长1107.78%。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79.44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89%,同比增209.9594万元,同比增长123.8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48.701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83%,同比增127.6167万元,同比增长605.26%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3.672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93%,同比增15.7976万元,同比增长200.60%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175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8.66%,同比增175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7.876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49%,同比增25.2761万元,同比增长200.60%

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科目支出预算209.275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21%,同比增209.2757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94.2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24%,同比增522.2255万元,同比增长303.5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7.56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55%,同比增379.5585万元,同比增长275.0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8.57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76%,同比增67.4257万元,同比增长318.7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8.13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69%,同比增75.2413万元,同比增长583.6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85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76%,同比增1815.70万元,同比增长4655.64%。其中: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99.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36%;

资本性支出_基本建设支出预算17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4.35%;

资本性支出预算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28%;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548.9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8.97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79.444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48.7012万元;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3.6728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75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7.8764万元。

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9.275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6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5.06万元,同比增3.97万元,同比增长35.8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9.46万元,同比减1.13万元,同比下降10.67%,原因积极落实三公经费每年减少的政策。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5.60万元,同比增5.10万元,同比增长1020%,原因是物价局、粮食局并入发改局,三个单位保留用车费用加起来,造成增长幅度较大。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同比增5.10万元,同比增长1020%,原因是物价局、粮食局并入发改局,三个单位保留用车费用加起来,造成增长幅度较大。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38.96万元,同比增29.2680万元,同比增长301.98%。主要包括办公费5.32万元、印刷费1.23万元、水电费1.21万元、邮电费2.37万元、差旅费15.94万元、维修(护)费1.23万元、会议费0.5250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福利费4.55万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3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6.50万元,同比增4.50万元,同比增长37.5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发改局及重大办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42台(套)。

物价局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8台(套)。

粮食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0台(套)。

(四)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发改局项目申报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2)柳江区物价局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3)柳江区粮食局: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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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8-02-14 09:5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二层单位)

一、 单位职责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全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4)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区本级预算内政府性建设基金、资金;落实、衔接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计划;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提出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对策建议。落实、衔接公路、民航、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衔接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综合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5)承担全区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6)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柳江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油、食糖、化肥等重要商品的柳江区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8)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9)落实、衔接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11)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柳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等问题,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

12)贯彻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柳江区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和调整权限内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执行有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政策;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13)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

14)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负责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和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军粮供应、灾区、库区和缺粮地区粮食供应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做好我区境内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我区区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16)负责柳江区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电网建设的综合协调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不定期联合办公制度。

17)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柳江区重大项目办公室:

1)建立全县重大项目库,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促进全区重大项目引进、推动及建设,有效缩短项目落户建设周期;

2)为全区招商引资提供产业政策咨询服务,为重大项目投资单位在投资立项、环境评价、土地预审和工商注册等向上报批环节,提供全程帮办服务;

3)研究上级有关优惠政策,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为县域经济发展争取项目计划和资金援助。

柳江区物价局:研究提出价格政策,调控全区价格总水平,依法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重要经营性服务收费和房地产价格;研究提出对自治区管理的商品价格和各类收费的调整建议,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监审制度,为政府的价格决策提供依据。对全区各种涉农收费价格和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价格监督检查等。

柳江区粮食局:负责全柳江区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全区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安全检测、军粮供应管理、储备粮管理、社会粮食统计管理、粮食宏观调控、国有粮食企业行政管理等;制订、完善、落实全区粮食应急预案,确保粮食安全;负责对粮食收购资格准入许可的核准;收集、整理、分析粮食市场供求与价格动态,为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与决策服务和指导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的行业管理等工作。

柳江区粮食局下属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江区储备粮管理中心:为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物资储备保障。负责全区储备粮管理,粮食储存保管、轮换、调运、销售、粮食保管业务培训及粮食市场管理。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投资股和项目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名。我局实有人数9人,比上年减少2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9人(行政人员8人,机关后勤人员1人),编外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4人。

柳江区重大项目办公室:全额事业单位,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项目管理股,综合管理股。我办实有人数7人,编制内实有人数7人(事业人员7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0人。

柳江区物价局:成立于1984年,2002年开始在发展计划局挂牌(江政办发〔200252号,正科级单位;2004年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部门正职领导1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江政办发〔2004111号)。 

下属二层机构共2个,分别为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区价格认证中心。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行政编制3名,区价格认证中心全额拨款参公事业编制2名。

人员构成情况。我局在职在编机关行政人员12人,参公事业人员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柳江区粮食局:成立于50年代初,属政府机关单位,在柳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挂牌,位于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340号,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股、调控股、监督检查股三股一室。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实际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员27人。

柳江区粮食局下属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柳江区储备粮管理中心,1999年12月成立,储备粮管理中心事业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数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

柳江区发改局:

1.编制各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的编制工作,履行好参谋助手的职责。

2.扎实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上级要求完成年度目标

3.继续加大使用广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力度做好项目审批工作,把好项目准入关。

4.继续策划包装县域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县域经济发展产业发展专项行动三年滚动计划,分三年谋划实施涵盖交通、农田水利、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领域多个项目。

5.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管理,组织领导小组会审,召开项目签证变更例会进一步规范政府性资金的使用。

6.推进2017年石漠化治理工程。

7.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局牵头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出台实施我区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政策的落实督促检查,确保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8. 进一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82月中旬全部达到搬迁入住条件

4. 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9个行业领域失信备忘录、信用信息目录、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信用信息平台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初步建立,全年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超过4万件。

5. 积极推进各级层面重大项目建设,超额完成我区承担的自治区、柳州市层面重大项目目标任务,柳江区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 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狠抓融资工作,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为域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7. 开展事业单位公车制度改革

 

 柳江区重大项目办公室:

狠抓项目策划工作深入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制定2018年全区重大项目的实施方案,推进各级重大项目。

 

柳江区物价局:

1、完善价格管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主要农产品价格。做好相关农产品价格监测,重点对粮、油、肉禽蛋、蔬菜、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商品价格的监测,了解价格的变动情况,及时为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预警上报。

2、加强价格监管,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市场物价稳定。在春节、元旦、五一、国庆和中秋节日期间,成立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重点对我县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须食品和食盐、成品油、液化气、交通运输等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巡查。重点对柳江各大超市、商场、农副产品市场进行巡查,对节日消费品的明码标价、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行为进行规范,坚决制止各类价格欺诈行为。

3、积极开展各类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一是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对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采取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重点对农民建房、农村殡葬服务、农机服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农资价格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问题进行检查。二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涉企收费,优化企业发展和融资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的不合理负担。三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我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收费管理情况及公立幼儿园收费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4、强化社会监督,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在柳江范围内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采取日常巡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明码标价普及率与规范率一起抓,边宣传,边指导、边整改,确保收到实效。

5、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一是完善价格举报规章制度,切实完善举报案件登记、受理、办理、告知、回复各个环节。二是拓宽价格利益渠道,加大举报受理平台力度,健全电话、信件的价格举报接受网络。三是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依法受理属于价格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查处举报案件,提高举报的办结时效和质量。

6、继续抓好涉案物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咨询工作;开拓新思路,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理顺关系,努力促进涉税、涉纪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的开展,柳江城与柳州市区相隔甚近,二手房交易在我比重大,价格波动大,2018年重点做好我区存量房价格调查工作,确保涉税财物计税价格的科学认定和税款的足额征收。

柳江区粮食局:

1、完成7000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任务;

2、储备粮的轮换;

3、粮食安全监测工作;

4储备粮的安全库存检查工作;

5、柳江区“粮安工程”中心粮库项目筹备建设。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1: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分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支出预算表

1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3:项目支出(资金来源)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548.9708万元,同比增2337.9255万元,同比增长1107.78%。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8.9708万元,同比增587.9255万元,同比增长278.58%。

2、政府性基金拨款1750万元,同比增175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548.9708万元,同比增2337.9255万元,同比增长1107.78%。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79.44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89%,同比增209.9594万元,同比增长123.8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48.701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83%,同比增127.6167万元,同比增长605.26%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3.672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0.93%,同比增15.7976万元,同比增长200.60%

4)城乡社区事务科目支出预算175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8.66%,同比增175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7.8764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49%,同比增25.2761万元,同比增长200.60%

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科目支出预算209.275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21%,同比增209.2757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94.27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24%,同比增522.2255万元,同比增长303.5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7.56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55%,同比增379.5585万元,同比增长275.0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8.57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76%,同比增67.4257万元,同比增长318.7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8.13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69%,同比增75.2413万元,同比增长583.6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854.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76%,同比增1815.70万元,同比增长4655.64%。其中: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99.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36%;

资本性支出_基本建设支出预算17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4.35%;

资本性支出预算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28%;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548.9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8.97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79.444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48.7012万元;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3.6728万元;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75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7.8764万元。

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09.2757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6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15.06万元,同比增3.97万元,同比增长35.8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9.46万元,同比减1.13万元,同比下降10.67%,原因积极落实三公经费每年减少的政策。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5.60万元,同比增5.10万元,同比增长1020%,原因是物价局、粮食局并入发改局,三个单位保留用车费用加起来,造成增长幅度较大。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0万元,同比增5.10万元,同比增长1020%,原因是物价局、粮食局并入发改局,三个单位保留用车费用加起来,造成增长幅度较大。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的运行经费预算共38.96万元,同比增29.2680万元,同比增长301.98%。主要包括办公费5.32万元、印刷费1.23万元、水电费1.21万元、邮电费2.37万元、差旅费15.94万元、维修(护)费1.23万元、会议费0.5250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福利费4.55万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35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6.50万元,同比增4.50万元,同比增长37.5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发改局及重大办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42台(套)。

物价局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28台(套)。

粮食局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0台(套)。

(四)预算绩效信息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及所属二层单位2018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如下(最终以区财政批复为准):

1)柳江区发改局项目申报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2)柳江区物价局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经费预算绩效项目。

3)柳江区粮食局: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预算绩效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类常用科目的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海关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宗教事务、港澳台侨事务等。

2.公共安全  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国家保密等。

3.教育  反映政府教育支出情况。主要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等。

4.科学技术  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  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  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8、节能环保  反映政府环境保护支出。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

9.城乡社区  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10.农林水  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

11.交通运输  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  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资源勘探业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13.商业服务业等  反映政府对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事务支出等。

14、金融  反映金融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  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海洋管理事务、测绘事务等。

16、住房保障  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17、粮油物资储备  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粮油事务、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等。

18、债务付息  反映用于归还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等。

1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反映用于债务发行兑付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国内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