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单位职责
柳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直工委)的单位职责是:
(1)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县直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县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促进直属机关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实现加快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省市县委决议,统一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负责审批县直属机关各党组织的设置和直属机关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考核、任免、培训及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搞好党风,严肃纪律,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
(4)指导县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了解县直属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5)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及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党的
建设工作。
(6)配合县委组织部对直属机关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7)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审批直属机关总支、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处理有关党籍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审议和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9)领导县直机关人武部等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
我委属县委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单位。
2.编制情况
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委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6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3.人员构成情况
我委实有机关行政人数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退休人员6名,其中副处1人,正科4名,事业编制工人1名。
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6人(行政人员5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人员1人),占75%;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占25%。
行政人员及事业编制8人中,科级以上7人,占87.5%;其他人员1人,占12.5%。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主要工作目标:
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县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工作。认真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工作措施:
制定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规划,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17年发展新党员计划指标50人,积极分子培训按2:1的标准培训人数为10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党章规定)。
积极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由于本委所辖的机关单位党组织各单位性质多样化,机关、事业、“两新”组织等负责党务人员都是兼职人员及经常有岗位变动而调整,加上各基层党支部每两或三年要进行换届选举工作,2017年是新换届后的1年,需要进行全面培训共279人(2017年所属机关党委6个,党总支21个,党支部252个,党员总数5260人),培训时间2天。
筹备开展庆祝“七·一”纪念慰问活动。开展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慰问共60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全县机关所辖252个党支部5260名党员,参照江直工字(2016)5号文,评比先进基层党组织25个,优秀党员7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
举办入党宣誓和机关党建推进示范现场会5000元;开展知识竞赛一场、文体活动比赛一场。
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创建国税局机关党委、司法局党总支、环保局支部、党校支部、机关事务局支部等共5个机关党建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建立活动室,完善制度、设施,拍摄影相资料和党建宣传品牌册子)。打造“小个专”、“毅德”“超仁律师所”等非公党建“两新”组织(设党务宣传栏、影相资料、宣传资料等)。
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文件要求收缴党费,对所辖党组织的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校对,督促交纳党费工作。并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党费收缴中做到台帐、票据、党员手册、党员花名册“四对口”。严把收缴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制度。
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立足宣传教育,着眼防范,开展形势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廉政防线。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91.8443万元,同比增2.4444万元,同比增长207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8443万元,同比增2.4444万元,同比下降2.73%。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91.8443万元,同比增2.4444万元,同比增长2.7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1.27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60%,同比增19.6299万元,同比增加38.01%;
(2)社会就业与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0.484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42%,同比减19.1314万元,同比下降64.60%;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3.880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23%,同比增0.7484万元,同比增长23.90%;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6.209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76%,同比增1.1975万元,同比增长23.9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8.34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19%,同比增2.4444万元,同比增长2.8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8.79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87%,同比增21.901万元,同比增长46.7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7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5%,同比增8.8196万元,同比增长228.5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87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8%,同比减28.2762万元,同比下降80.4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5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1%,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7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5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29%。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91.8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844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1.2704万元;
2、社会就业与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0.4843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3.880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202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40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240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0.240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党务学习活动相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经费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4.62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9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柳江区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单位职责
柳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直工委)的单位职责是:
(1)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县直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县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促进直属机关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实现加快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省市县委决议,统一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负责审批县直属机关各党组织的设置和直属机关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考核、任免、培训及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搞好党风,严肃纪律,保证党组织的先进性。
(4)指导县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定期了解县直属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5)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及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党的
建设工作。
(6)配合县委组织部对直属机关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7)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审批直属机关总支、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处理有关党籍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审议和审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9)领导县直机关人武部等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
我委属县委派出机构,负责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单位。
2.编制情况
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委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6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3.人员构成情况
我委实有机关行政人数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退休人员6名,其中副处1人,正科4名,事业编制工人1名。
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6人(行政人员5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人员1人),占75%;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人,占25%。
行政人员及事业编制8人中,科级以上7人,占87.5%;其他人员1人,占12.5%。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和措施
主要工作目标:
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县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工作。认真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工作措施:
制定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规划,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17年发展新党员计划指标50人,积极分子培训按2:1的标准培训人数为10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党章规定)。
积极开展党务干部培训。由于本委所辖的机关单位党组织各单位性质多样化,机关、事业、“两新”组织等负责党务人员都是兼职人员及经常有岗位变动而调整,加上各基层党支部每两或三年要进行换届选举工作,2017年是新换届后的1年,需要进行全面培训共279人(2017年所属机关党委6个,党总支21个,党支部252个,党员总数5260人),培训时间2天。
筹备开展庆祝“七·一”纪念慰问活动。开展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慰问共60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全县机关所辖252个党支部5260名党员,参照江直工字(2016)5号文,评比先进基层党组织25个,优秀党员7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
举办入党宣誓和机关党建推进示范现场会5000元;开展知识竞赛一场、文体活动比赛一场。
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创建国税局机关党委、司法局党总支、环保局支部、党校支部、机关事务局支部等共5个机关党建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建立活动室,完善制度、设施,拍摄影相资料和党建宣传品牌册子)。打造“小个专”、“毅德”“超仁律师所”等非公党建“两新”组织(设党务宣传栏、影相资料、宣传资料等)。
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制度。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文件要求收缴党费,对所辖党组织的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校对,督促交纳党费工作。并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党费收缴中做到台帐、票据、党员手册、党员花名册“四对口”。严把收缴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党费收缴制度。
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立足宣传教育,着眼防范,开展形势多样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廉政防线。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91.8443万元,同比增2.4444万元,同比增长207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8443万元,同比增2.4444万元,同比下降2.73%。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91.8443万元,同比增2.4444万元,同比增长2.73%。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1.27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60%,同比增19.6299万元,同比增加38.01%;
(2)社会就业与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0.484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1.42%,同比减19.1314万元,同比下降64.60%;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3.8806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23%,同比增0.7484万元,同比增长23.90%;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6.2090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76%,同比增1.1975万元,同比增长23.9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8.34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19%,同比增2.4444万元,同比增长2.8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8.79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87%,同比增21.901万元,同比增长46.7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7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35%,同比增8.8196万元,同比增长228.5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87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8%,同比减28.2762万元,同比下降80.4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5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1%,同比增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7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5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29%。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91.8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844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71.2704万元;
2、社会就业与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0.4843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3.880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2029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40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240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0.240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党务学习活动相对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经费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4.62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9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