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单位职责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区政协下设一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和四个专门委员会,即办公室、提案法制委员会、经济科技联谊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
区政协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5人,后勤服务编制7人,目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7人,后勤服务编制人员6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政协工作规律,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积极认真履职,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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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75.4万元,同比增6.07万元,同比增长1.64%。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5.4万元,同比增6.07万元,同比增长1.64%。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75.4万元,同比增6.07万元,同比增长1.64%。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0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54%,同比增29.8万元,同比增长10.6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3.3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88%,同比减30.52万元,同比下降47.8%;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12.3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3%,同比增2.61万元,同比增长26.69%;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9.8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28%,同比增4.19万元,同比增长26.7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8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42%,同比增41.38万元,同比增长16.8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8.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21%,同比增72.19万元,同比增长49.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7.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64%,同比增28.6万元,同比增长149.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5%,同比减59.41万元,同比减少74.3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58%,同比减35.3万元,同比下降28.51%。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6.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7.74%,同比减37.3万元,同比减少30.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6%,同比增2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09.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3.3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12.39万元;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9.8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6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8.68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8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4辆,其他办公设备共74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协柳州市柳江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单位职责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区政协下设一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和四个专门委员会,即办公室、提案法制委员会、经济科技联谊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
区政协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5人,后勤服务编制7人,目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17人,后勤服务编制人员6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政协工作规律,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积极认真履职,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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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75.4万元,同比增6.07万元,同比增长1.64%。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5.4万元,同比增6.07万元,同比增长1.64%。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75.4万元,同比增6.07万元,同比增长1.64%。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0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54%,同比增29.8万元,同比增长10.6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3.3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8.88%,同比减30.52万元,同比下降47.8%;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12.39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3.3%,同比增2.61万元,同比增长26.69%;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9.83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5.28%,同比增4.19万元,同比增长26.7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8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42%,同比增41.38万元,同比增长16.8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8.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21%,同比增72.19万元,同比增长49.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7.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64%,同比增28.6万元,同比增长149.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5%,同比减59.41万元,同比减少74.3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58%,同比减35.3万元,同比下降28.51%。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6.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7.74%,同比减37.3万元,同比减少30.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6%,同比增2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3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309.8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3.3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12.39万元;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9.83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6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8.68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8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无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1.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4辆,其他办公设备共74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