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1、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属县政府管理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统计股。下设柳州市柳江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单位)。
基本职能是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柳江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统计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柳江区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2、人员构成情况:
全局在职职工人数为23人,其中局机关11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12人。退休职工5人。
3、主要任务:
1、认真组织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要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等有关要求,坚决制止弄虚作假、闭门造车、应付了事行为;农普办要加大督查抽查和暗访暗查工作力度;要广泛动员各普查人员深入村社农户,以面对面方式宣传讲解,让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2、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精神,扎实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要做好数据的审核和评估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衔接和匹配。
3、提高常规统计调查水平。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完成各专业的统计定期和年报工作。同时还要根据上级的调查要求,精心组织好各项专项调查活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
4、进一步强化统计分析。要突出进度形势分析的监测预警功能,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产品的时效性、敏锐性和前瞻性。
5、做好部门统计工作。认真实施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加大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和协调力度,严格执行数据发布的有关规定,规范部门数据发布,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继续推进部门统计调查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发挥统计信息作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826.1623万元,同比增加367.1847万元,同比增长8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1623万元,同比减少132.8153万元,同比下降28.94%。
2、政府性基金拨款500万元,同比增加500万元,同比增长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4、财政专户收入预算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826.1623万元,同比增加367.1847万元,同比增长80%。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65.6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15%,同比减少146.8275万元,同比下降35.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0.71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2%,同比增加8.4874万元,同比增长38.12%;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1.479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9%,同比增加2.1249万元,同比增长22.72%;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52%,同比增加500万元,同比增长100%;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8.36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2%,同比增加3.3999万元,同比增长22.72%。
2、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58.66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31%,同比增加67.1847万元,同比增长35.0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3.27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59%,同比增加61.9598万元,同比增长43.8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30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03%,同比增加23.9606万元,同比增长194.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08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8%,同比减少18.7357万元,同比下降49.5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6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69%,同比增加300万元,同比增长112.1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5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7.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1%。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26.1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1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65.600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0.7160万元;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1.4791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00万元;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8.366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2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22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14.0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33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1、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柳州市柳江区统计局属县政府管理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统计股。下设柳州市柳江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单位)。
基本职能是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柳江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统计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柳江区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2、人员构成情况:
全局在职职工人数为23人,其中局机关11人、社会经济综合调查队12人。退休职工5人。
3、主要任务:
1、认真组织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要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等有关要求,坚决制止弄虚作假、闭门造车、应付了事行为;农普办要加大督查抽查和暗访暗查工作力度;要广泛动员各普查人员深入村社农户,以面对面方式宣传讲解,让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
2、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精神,扎实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要做好数据的审核和评估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衔接和匹配。
3、提高常规统计调查水平。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完成各专业的统计定期和年报工作。同时还要根据上级的调查要求,精心组织好各项专项调查活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
4、进一步强化统计分析。要突出进度形势分析的监测预警功能,进一步提高统计分析产品的时效性、敏锐性和前瞻性。
5、做好部门统计工作。认真实施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加大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和协调力度,严格执行数据发布的有关规定,规范部门数据发布,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继续推进部门统计调查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发挥统计信息作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826.1623万元,同比增加367.1847万元,同比增长8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1623万元,同比减少132.8153万元,同比下降28.94%。
2、政府性基金拨款500万元,同比增加500万元,同比增长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4、财政专户收入预算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826.1623万元,同比增加367.1847万元,同比增长80%。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65.6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2.15%,同比减少146.8275万元,同比下降35.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0.71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2%,同比增加8.4874万元,同比增长38.12%;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1.479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39%,同比增加2.1249万元,同比增长22.72%;
(4)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0.52%,同比增加500万元,同比增长100%;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8.36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2%,同比增加3.3999万元,同比增长22.72%。
2、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58.66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31%,同比增加67.1847万元,同比增长35.0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3.27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59%,同比增加61.9598万元,同比增长43.8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6.30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03%,同比增加23.9606万元,同比增长194.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9.08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8%,同比减少18.7357万元,同比下降49.5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6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69%,同比增加300万元,同比增长112.1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5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7.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1%。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26.1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1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265.600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0.7160万元;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11.4791万元;
3、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500万元;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8.3666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2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22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14.0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其他办公设备共133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