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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2-23 10:00   

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一、单位职责

研究提出价格政策,调控全县价格总水平,依法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重要经营性服务收费和房地产价格;研究提出对自治区管理的商品价格和各类收费的调整建议,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监审制度,为政府的价格决策提供依据。对全县各种涉农收费价格和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价格监督检查等。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1984年,2002年开始在县发展计划局挂牌(江政办发〔200252号,正科级单位;2004年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部门正职领导1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江政办发〔2004111号)。 

我单位下属二层机构共2个,分别为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县价格认证中心。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行政编制5名,县价格认证中心全额拨款参公事业编制2名。

人员构成情况。我局在职在编机关行政人员13人,参公事业人员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完善价格管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主要农产品价格。做好相关农产品价格监测,重点对粮、油、肉禽蛋、蔬菜、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商品价格的监测,了解价格的变动情况,及时为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预警上报。
2
、加强价格监管,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市场物价稳定。在春节、元旦、五一、国庆和中秋节日期间,成立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重点对我县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须食品和食盐、成品油、液化气、交通运输等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巡查。重点对县城各大超市、商场、农副产品市场进行巡查,对节日消费品的明码标价、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行为进行规范,坚决制止各类价格欺诈行为。
3
、积极开展各类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一是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对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采取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重点对农民建房、农村殡葬服务、农机服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农资价格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问题进行检查。二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涉企收费,优化企业发展和融资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的不合理负担。三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我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收费管理情况及公立幼儿园收费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4
、强化社会监督,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在县城范围内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采取日常巡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明码标价普及率与规范率一起抓,边宣传,边指导、边整改,确保收到实效。
5
、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一是完善价格举报规章制度,切实完善举报案件登记、受理、办理、告知、回复各个环节。二是拓宽价格利益渠道,加大举报受理平台力度,健全电话、信件的价格举报接受网络。三是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依法受理属于价格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查处举报案件,提高举报的办结时效和质量。
6
、继续抓好涉案物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咨询工作;开拓新思路,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理顺关系,努力促进涉税、涉纪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的开展,柳江县城与柳州市区相隔甚近,二手房交易在我县比重大,价格波动大,2017年重点做好我县存量房价格调查工作,确保涉税财物计税价格的科学认定和税款的足额征收。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另附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12万元,同比增56万元,同比增长3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万元,同比增56万元,同比增长36%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无此项预算安排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12万元,同比增(减)56万元,同比增长36%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同比增44万元,同比增长3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同比增8万元,同比增长6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2万元,同比增长33%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增2万元,同比增长2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同比增51万元,同比增长4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同比增44万元,同比增长4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同比增长16万元,同比增长178%

对个人和家庭支出预算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同比减少10万元,同比下降4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同比增5万元,同比增长1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同比增2万元,同比增长7%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同比增3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7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1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8万元;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万元,同比减1万元,同比下降2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万元,同比减1万元,同比下降33%,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同比减1万元,同比下降33%,原因是公车改革。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36台。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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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柳江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柳江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2-23 10:00   

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包括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一、单位职责

研究提出价格政策,调控全县价格总水平,依法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重要经营性服务收费和房地产价格;研究提出对自治区管理的商品价格和各类收费的调整建议,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监审制度,为政府的价格决策提供依据。对全县各种涉农收费价格和惠农政策的落实进行价格监督检查等。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1984年,2002年开始在县发展计划局挂牌(江政办发〔200252号,正科级单位;2004年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部门正职领导1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江政办发〔2004111号)。 

我单位下属二层机构共2个,分别为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县价格认证中心。县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行政编制5名,县价格认证中心全额拨款参公事业编制2名。

人员构成情况。我局在职在编机关行政人员13人,参公事业人员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完善价格管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主要农产品价格。做好相关农产品价格监测,重点对粮、油、肉禽蛋、蔬菜、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商品价格的监测,了解价格的变动情况,及时为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密切关注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价格异常波动及时预警上报。
2
、加强价格监管,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市场物价稳定。在春节、元旦、五一、国庆和中秋节日期间,成立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重点对我县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须食品和食盐、成品油、液化气、交通运输等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巡查。重点对县城各大超市、商场、农副产品市场进行巡查,对节日消费品的明码标价、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行为进行规范,坚决制止各类价格欺诈行为。
3
、积极开展各类价格收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一是开展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对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采取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重点对农民建房、农村殡葬服务、农机服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农资价格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问题进行检查。二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涉企收费,优化企业发展和融资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的不合理负担。三是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我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收费管理情况及公立幼儿园收费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4
、强化社会监督,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在县城范围内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采取日常巡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明码标价普及率与规范率一起抓,边宣传,边指导、边整改,确保收到实效。
5
、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一是完善价格举报规章制度,切实完善举报案件登记、受理、办理、告知、回复各个环节。二是拓宽价格利益渠道,加大举报受理平台力度,健全电话、信件的价格举报接受网络。三是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依法受理属于价格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查处举报案件,提高举报的办结时效和质量。
6
、继续抓好涉案物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咨询工作;开拓新思路,加强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理顺关系,努力促进涉税、涉纪物品的价格鉴证工作的开展,柳江县城与柳州市区相隔甚近,二手房交易在我县比重大,价格波动大,2017年重点做好我县存量房价格调查工作,确保涉税财物计税价格的科学认定和税款的足额征收。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另附表格)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12万元,同比增56万元,同比增长36%。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万元,同比增56万元,同比增长36%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无此项预算安排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12万元,同比增(减)56万元,同比增长36%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同比增44万元,同比增长35%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0%同比增8万元,同比增长62%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8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2万元,同比增长33%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2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增2万元,同比增长2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同比增51万元,同比增长4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同比增44万元,同比增长4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同比增长16万元,同比增长178%

对个人和家庭支出预算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同比减少10万元,同比下降4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同比增5万元,同比增长1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同比增2万元,同比增长7%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同比增3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7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21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8万元;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1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4万元,同比减1万元,同比下降2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万元,同比减1万元,同比下降33%,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同比减1万元,同比下降33%,原因是公车改革。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目前,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1辆,其他办公设备共36台。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六)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