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2日9时20分许,在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门店口,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8·12”触电一般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情况
2024年9月5日,柳江区安委办牵头成立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8·12”触电一般事故评估组,成员由原事故调查的部门组成。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到施工现场核查开展评估工作。
二、综合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南宁万汇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左(死者),2023年7月14日在微信上一个名为“柳州市柳江区装修沟通群”工作群承接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门店装修,2023年8月12日在装修过程中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柳江区人民政府对调查报告的批复意见,事故调查结束后不再追究该公司及其责任。该公司也只有彭某左一人,其余工人是彭某左临时找来施工的。事故发生后,该公司也未继续在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该店铺已经作为其他类经营。
故该起事故企业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无法进一步开展评估工作。
三、其他工作
事故发生后,柳江区安委办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通报事故情况,要求全区各镇各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预防事故发生。各类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事故调查报告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后,区应急管理局将事故调查报告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8·12”
触电一般事故评估组
2024年9月13日
2023年8月12日9时20分许,在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门店口,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8·12”触电一般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情况
2024年9月5日,柳江区安委办牵头成立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8·12”触电一般事故评估组,成员由原事故调查的部门组成。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到施工现场核查开展评估工作。
二、综合评估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南宁万汇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左(死者),2023年7月14日在微信上一个名为“柳州市柳江区装修沟通群”工作群承接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门店装修,2023年8月12日在装修过程中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柳江区人民政府对调查报告的批复意见,事故调查结束后不再追究该公司及其责任。该公司也只有彭某左一人,其余工人是彭某左临时找来施工的。事故发生后,该公司也未继续在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该店铺已经作为其他类经营。
故该起事故企业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无法进一步开展评估工作。
三、其他工作
事故发生后,柳江区安委办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通报事故情况,要求全区各镇各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预防事故发生。各类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事故调查报告经区人民政府批复结案后,区应急管理局将事故调查报告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60号“8·12”
触电一般事故评估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