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机关各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江政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理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目标明确。目录中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审议。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的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2024年度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柳江区储备粮管理办法》 | 区发展改革局 | |
2 | 《柳江区城区规划范围被征地农村集体“三产用地”安置暂行办法》 | 区自然资源局 | |
3 | 《柳州市柳江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 区农业农村局 | |
4 | 《2024年柳江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镇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 区农业农村局 | |
5 | 《柳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 | 柳江生态环境局 |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机关各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江政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理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目标明确。目录中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审议。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的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二、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确需新增或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附件:2024年度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柳江区储备粮管理办法》 | 区发展改革局 | |
2 | 《柳江区城区规划范围被征地农村集体“三产用地”安置暂行办法》 | 区自然资源局 | |
3 | 《柳州市柳江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 区农业农村局 | |
4 | 《2024年柳江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镇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 区农业农村局 | |
5 | 《柳江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 | 柳江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