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读于普通高校和高职学校的学生,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注册用户
1.1在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网址:https://sls.cdb.com.cn
1.2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
注意: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财政补贴。
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
“国家助学贷款”APP线上填写。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
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填写《家庭经
济困难认定表》。
注意:续货的同学,无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需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3.申贷材料
3.1首次贷款需要材料(现场办理)
3.1.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1.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1.3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意: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如有疑问,具
体请咨询柳江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3.2续贷需要材料(建议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手机app线上办理续贷)
如果需要现场办理,准备材料如下:
3.2.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2.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柳江区学生资助
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4.现场审查
首贷或者续贷申请现场办理的学生需要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柳江区学生资
助服务中心(柳江区拉堡镇乐都路345号柳江中学旁)办理贷款业务。
注意:如续贷时更换新共同借款人,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现场办理续贷。
5.签订合同
资料审查通过后,贷款学生与柳江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组织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款借款合同》。
注意:签订电子合同的同学如遗失借款合同或受理证明,可在贷款审批通过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
合同或受理证明。
6.录入电子回执
首贷学生持纸质版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
理系统录入(如高校绿色通道需录入回执码,请提供纸质版受理证明上的回执校验码,并上交报到
学校);续贷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发至本人手机的验证码报高校资助中心录入验证码(如未收到短
信,可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受理证明查看回执校验码,与短信验证码一致)。
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好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2)借款学生用身份证号或手机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或用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登录,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远程续贷(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同意远程受理后使用支付宝或平安口袋银行APP扫码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授权(具体以个人结算机构为准),查询身份认证成功,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等待柳江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电子合同及受理证明,把受理证明上的回执校验码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并督促录入回执。
就读于普通高校和高职学校的学生,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注册用户
1.1在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网址:https://sls.cdb.com.cn
1.2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
注意: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财政补贴。
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装
“国家助学贷款”APP线上填写。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
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填写《家庭经
济困难认定表》。
注意:续货的同学,无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需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3.申贷材料
3.1首次贷款需要材料(现场办理)
3.1.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1.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1.3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意: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如有疑问,具
体请咨询柳江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3.2续贷需要材料(建议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手机app线上办理续贷)
如果需要现场办理,准备材料如下:
3.2.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2.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柳江区学生资助
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4.现场审查
首贷或者续贷申请现场办理的学生需要学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柳江区学生资
助服务中心(柳江区拉堡镇乐都路345号柳江中学旁)办理贷款业务。
注意:如续贷时更换新共同借款人,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现场办理续贷。
5.签订合同
资料审查通过后,贷款学生与柳江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组织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款借款合同》。
注意:签订电子合同的同学如遗失借款合同或受理证明,可在贷款审批通过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
合同或受理证明。
6.录入电子回执
首贷学生持纸质版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
理系统录入(如高校绿色通道需录入回执码,请提供纸质版受理证明上的回执校验码,并上交报到
学校);续贷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发至本人手机的验证码报高校资助中心录入验证码(如未收到短
信,可登录在线系统下载受理证明查看回执校验码,与短信验证码一致)。
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好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2)借款学生用身份证号或手机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或用手机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登录,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办理远程续贷(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同意远程受理后使用支付宝或平安口袋银行APP扫码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授权(具体以个人结算机构为准),查询身份认证成功,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等待柳江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电子合同及受理证明,把受理证明上的回执校验码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并督促录入回执。